丁秋云不抽烟,却主动握住他的手腕,就着他的手抽了一口。
据谷心志说,灾变发生的时候,谷心志便从部队里逃了出来,想去找丁秋云,但已不见了丁秋云的踪影。
“这么巧,我也去找你了。”丁秋云说,“我去的时候,营地已经遭过袭击,应该是原先长在驻地附近的那些藤蔓干的……”
提到这样东西,丁秋云就苦笑起来。
现在的世道,花花草草都能成精,杀起人来跟砍瓜切菜没什么区别。
丁秋云说:“我以为你……和我父母一样,都不在了。”
那年灾变发生时,他已尽了最大努力赶回父母家,却发现父亲被骤然降低的气温诱发了心脏病。
母亲急急下地,为父亲拿药,却只穿了一层单薄的睡衣。
因为太过慌乱,又失去了电力照明,母亲不慎绊倒,头撞上了床角,一时晕厥了过去。
等丁秋云回到家时,他的老丁头和丁姐都不在了。
丁秋云没把这些告诉谷心志,只回过头去看他,想要确证他并非自己的一个梦。
谷心志像是猜到了他的焦虑和担忧,按住了他的下巴,同他接吻。
谷心志说:“看见了吗,我没有死。”
丁秋云与他分开,笑意毫不保留地从眼中溢出:“嗯。”
他又问:“你怎么知道我会回来?”
他找到谷心志的地方,是原先丁秋云居住的城市。
谷心志说:“我找不到你,就只能在原地等。”
丁秋云心脏猛地一跳:“你等了多久?”
谷心志说:“从变冷开始,我就在那间超市里等。我想,丁队如果需要物资,总会来的。”
这一等,就是整整两年。
丁秋云没有别的话想说了。
他转过身去,直面朝向谷心志,半跪着亲上了他的唇。
与谷心志重逢之后,丁秋云的生活才重新有了颜色。
同队的队友说,原来丁队笑起来这么好看。
丁秋云一边用从动物身上提炼出的油炒菜,一边笑盈盈地答:“当然。”
爱八卦的队友颜兰兰凑上来打听:“丁队,谷副队是你什么人啊。”
丁秋云:“战友。”
颜兰兰:“哦,战——友。”
丁秋云作势要踹她,她笑着跑开了,手腕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响成一片。
跑到门口时,她恰好撞到了谷心志,就活泼地朝他敬了个礼。
谷心志看了她一眼,没有理会,径直走到丁秋云身边,问:“炒的什么?”
“秋葵。”丁秋云双眼很亮,“我记得你喜欢吃。”
谷心志有点惊讶:“从哪里弄来的?”
丁秋云亲了他一口,笑吟吟的:“这个你别管。不管你想吃什么,我都能给你弄来。”
在末世里,这是最高、也是最好的许诺了。
丁秋云是掏心掏肺对谷心志好,毕竟是失去后再得到的人,对他来说格外珍贵。
谷心志很喜欢《小王子》,在连队里时就跟丁秋云讲过,丁秋云还笑他,说他这么大了还喜欢看小孩子看的玩意。
这回,丁秋云特意托队友从废弃的书店里弄来了这本书,把所有的文字精心地转变成图画,整整画满了七十五张香烟壳。
在谷心志二十六岁生日那天,丁秋云把这份礼物送给了他。
谷心志却对这份礼物不很热衷,抱着丁秋云,掰着他的手看。
丁秋云这些日子太过专注于画画,右手小手指处的茧子都磨得发了红,一看就知道很痛。
谷心志亲了亲他的画茧,才和他一张张翻看起那些香烟壳来。
谷心志对丁秋云说:“我最喜欢小王子与玫瑰花的故事。”
独居在一颗小星球上的小王子种了一朵玫瑰花,对她百般呵护、娇养。
曾几何时,他认为他的玫瑰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直到他来到地球,才发现,仅仅是一个花园里就有足足5000朵玫瑰。
小王子因为这个发现而伤心了很久,但经过狐狸的开导,他才意识到,那朵骄矜的、傲慢的玫瑰,陪他度过了很长的岁月,它对小王子而言,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
说着,他揽紧了丁秋云的肩膀,念起香烟壳上写着的对白。
……这是小王子在醒悟过来后,对那5000朵玫瑰所说的话。
“‘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因为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