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珠目光灼灼的看向林博,林博的视线却落在朱珠的腰上。刚才她抬胳膊将人扔出来,运动服提了上来,腰露出了一点点来。作为丈夫,怎么会不清楚自己妻子的腰,她的腰不会纤细的叫人觉得只堪一握,也不会显得臃肿,就是那种一看就蕴含着无限力量的腰身。她是个爱美的女人,腰上也贴了纹身,时而是一多盛开的牡丹,时而是一只妖娆的美人蛇,夫妻生活因为这个腰身,添了多少情趣。可是今天自己才发现,她的腰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反而极为丑陋,可这丑陋展现在自己面前,他不觉得厌恶,不觉得不喜,只觉得心被狠狠的揪住了,疼的人没来由的烦躁起来。继而面色大变,恶狠狠的看向朱珠,“那是什么?怎么回事?你瞒着我什么?”
朱珠一把将衣服拉下来,回身进了帐篷。
林雨桐悄悄钻回帐篷,跟四爷躺下,两人谁都没说话,这时候就得识相点,降低存在感是最好的办法。
林博提了脚上的鞋,跟着朱珠进去。帐篷里的光线很暗,边上的帐篷里又住着孩子,他现在连问都没法问。见朱珠平躺着,睁着眼睛看他,他什么也不说,只上手将她翻过去。朱珠不肯,死扒拉着不动。林博伸出手死死的掐住她的胳膊,就那么看着他。
朱珠心里抖了一下,她从来不知道这个男人还有这么狠的表情。
两人对峙了很久,谁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朱珠妥协了,她挣扎了两下,身子放软了。林博这才撒手,朱珠翻了个身,静静的趴着。
林博找出手电筒,就照在朱珠的腰上。为了看的清楚,他粗暴的将她的上衣捅上去,又把裤子给拉了下来。一条横在腰上的狰狞的疤痕就这么露了出来。他伸出手,放在疤痕上一遍一遍的抚摸,朱珠偏着头看他,眼神有些复杂。林博质问的看她,那眼神似乎是在问,这是怎么来的,你到底瞒着我多少事。你到底把我当做是什么。
朱珠扭过脸,在黑夜里谁也看不见的角落了笑了一下。自己为什么一直在掩饰呢?究竟怕的是什么呢?她其实也是不明白自己的。这个男人,自己曾经疯狂的迷恋过,那种迷恋几乎成了一种执念。自己拥有了他,可他有多少是因为孩子,有多少是因为自己,这个谁说的清楚呢?那么自己呢?还像是以前一样吗?她想是的,到了这把年纪再谈爱情觉得很矫情,但如果这不是爱情又是什么呢?
两人谁也没说话,一个躺着,一个坐着。谁也不知道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
第二天林雨桐起来的时候,已经不见朱珠和林博了。她撩开帐篷问已经收拾好的四爷,“……去哪了?”
四爷摇头,“我起来的时候就没见人了。”
林雨桐朝外看了一眼,有点担心,“不会进了林子吧?”
朱珠确实是带着林博进了森林了,她在丛林里如鱼得水,走了两个小时,停在一处小水潭附近,这才扭脸看向已经气喘吁吁的林博,“你不是想知道疤痕是怎么来的吗?”
林博不说话,只看着她。
朱珠也不在意,整个人身上都充斥着低气压,“走私!我干的是走私!”
“什么?”林博一时之间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朱珠呵呵笑了起来,“不可思议吧。原始资金的积累,谁都不会太干净,但是像我一样走私的,还是罕见的,是不是?”
林博没有说话,沉默了许久,才低声道:“我想听你的过往,完完全全的过往。”
“过往?”朱珠呵呵一笑,“你知道吗?我常想,人这一辈子到底有几个终点。在人生的某一刻,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人生道路。我常想,要是那天没遇见你我会是什么人?像爸爸说的,在本省找一家还算过的去的师范大学,上完学之后去学校给孩子教一教一加一等于二。然后找个工作稳定人品正直的丈夫,他可能是老师,可能是医生,可能是个小公务员。两人按部就班的结婚,然后生个健康的孩子,一起抚养孩子长大,最后慢慢变老,没有刻苦铭心的爱情,但却踏实自在。又或者,在知道怀孕的那一刻,果断的回国,拿掉孩子,回家跟爸爸认个错。不管是在国内继续求学还是去国外重新开始,这种情况下……我可能成为白领金领,也可能干脆就继承家里的养猪场,然后找个还算老实本分的男人结婚或者干脆单身到老,那种情况下……我也可能悼念自己逝去的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爱情。可是没有如果,我选择了生下孩子……可是孩子……你在美国待过,你应该知道,美国的法律就是那么操蛋,它不管是你有没有无奈,只要他们认为父母不能承担抚养孩子的能力,那么对不起,孩子的监护权将被剥夺。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吧。那时候,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我就被剥夺抚养权,孩子就会被送到福利机构,在她成年之前我不得出现在她身边。对于他们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有些家庭父母去世或是父母被剥夺抚养权,同父同母所生的孩子都会被分开……嫡亲的兄弟姐妹转眼就成了陌生人。他们永远也无法理解国人这种亲缘血脉之间的感情。孩子小我没办法工作,朋友的帮助慢慢的变成了杯水车薪……我又找不到你,我能怎么办?我只得向家里求助。爸爸来了……我希望能借一笔钱,够我将桐桐抚养到上幼儿园的年纪,然后我就有空出去赚钱了。真的……怎么赚钱我都想好了……可是孩子还是爸爸带回去了。我能怎么办?找不到你,孩子又没能力留在身边,你知道那时候我开始恨你吗?我是真的恨你了……可是恨你有什么用呢?只能说明我无能罢了。孩子是我的,她是我唯一的念想,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干。在酒吧的时候,偶尔听到领个醉汉说话,说是胆大的人在非洲是能捡到黄金的。呵呵呵……不就是非洲吗?刀山火海我都敢闯。于是,带着只够去,肯定是买不了回来的车票的钱,连同一个装着一身换洗衣服的双肩包,离开了美国……”
“都说这里能捡到黄金……可是到了才知道,这里到处都是战乱、难民、还有暴力……艾滋……到这里的时候,身上就剩下十二美刀……一个肤色不同的人,还是一个女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我都无所适从。十二美元转眼就被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给抢了。身无分文,没有落脚的地方,没有钱买饭吃。还得应付时不时想凑上来占便宜的男人。饥寒交迫的滋味,在那些雨夜里我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有个词叫露宿街头,到了那些真正乱的地方你就知道了,能露宿街头也是一种福气。可是我这样的人要真是流落街头,那真就只有死路一条。那么长的时间里,我怎么活下来的。靠着路边半野生的水果,芒果、香蕉、木瓜、榴莲、从地上捡的落下来的,捡到什么吃什么,一直吃到我吐。那天晚上下雨,雨就像是昨天晚上一样大,我缩在几个大树的下面但还是淋到了,我自己清晰的感觉的到,我在发烧,烧的人整个都迷糊起来了。我听到有脚步声靠近,那是几个男人的声音,我想我还是被人给盯上了……我得离开那里……”
林博听着,双拳都握起来了。他连呼吸都放轻了。
朱珠像是沉到了某种回忆里,“可那时候我是一点都动不了,挣了半天,我才挪到树背后藏了起来。那几个人靠近了,他们说的话我还不能玩去哪听懂,但有几个词汇却懂了,他们说‘卖……首领……妓女……好价钱……均分……’他们想把我卖到一处首领处做妓女……我知道,我要是再不反抗,大概真得死在这里了。那时候我想家了,想爸爸,想哥哥嫂子,想侄儿,更想我的桐桐……还有你……我不能死在那里,我得活下去,不是他们死就是我死……我没有选择……”
“我抓了石头狠狠的砸在自己的腿上身上任何容易感到疼痛的地方,我必须清醒着……然后那三个男人来了……是的!是三个男人,黑壮的男人……我没有留手,用石头砸在领头的那个男人的头上,然后扑过去,不计后果的砸……使劲的砸……等我清醒过来,那个被我砸的男人已经面目模糊,没气了。剩下的两个男人大概是被我这不要命的样子吓跑了,总之没见到人。那时候我怕极了……因为我杀人了!杀人是要偿命的!我不敢在有人的地方呆了,要是有人知道我杀人了,杀的还是他们自己的同胞,我想我真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说着,她的眼神投到远处的森林深处,“我避开人群,唯一能躲的地方只有这样的丛林里。这里面各种带着毒的蛇虫鼠蚁,各种猛兽。我在丛林里整整过了两个月。还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活下来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还救下了在丛林里被野猪攻击的一个土著小伙子。不管世道怎么乱,都是一样有好人有坏人,我遇到的坏人多了,也许真是霉运到头了,我时来运转,跟着这个小伙子去了他们的部落。那个部落不大,只有七十八个人,还有一半是老弱妇孺。他们所谓的耕种,都是半放养,粮食瓜果算得上是半野生的。他们根本就不热衷于种植,更喜欢在丛林里觅食。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什么?在哪里呆了半个月我才知道,他们根本不管什么保护动物不保护动物,对他们来说,只有猎物。他们狩猎,然后将珍贵的毛皮卖给外面的商人。你知道的土著人跟外面做生意一向秉承着以物易物的原则,用这些东西换却布匹食盐这样的物资,真不知道那些年他们亏了多少。我从里面看到了利益,慢慢的出面替部落里的人出面交易。尽管我每次给他们更多的东西,可这中间的差价算下来还是暴利。到了这时候,我才相信,他们说的这里遍地是黄金说的是真的。慢慢的,生意越做越大,钱也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危险也接踵而至。能为了什么,不就是我触碰了别人的奶酪吗?一次交易的时候,对方动手了,不光要强抢,还要我的命。你看到的刀疤,就是那次留下的。差点死了,是韩新救了我。韩新十几岁被一个圆房表叔带到了香江,可他那表叔股票全被套牢了,百万富翁转眼就成了穷光蛋。听说非洲有钻石,狂热的找钻石来了。可是一踏上这片土地,那点买了房子买了车子花了路费之后剩下的钱全被抢了。他不肯罢休死扒拉着对方不放,被那些人一枪给打死了。剩下韩新还是个没成年的孩子。那些年把韩新留下来了,平时打杂,以欺负他为乐,但他还是活了下来。直到我被砍了,临了的时候我说的是中国话。你不会知道,在那样的环境下,听到有人用中国话喊了一声‘大姐’的时候那种心情。我那时候就想,我哪怕是死了,也有人知道我是谁,她会将我的骨灰带回家,他会给家里我的消息。那样……等到桐桐大了,也知道我不是因为不要她而失踪了,她也是有妈妈的。她的妈妈很爱她……可是韩新没看着我死,他的手指就是为了帮我挡第二刀而被削掉的。两个怕死在异乡被人扔进臭水沟的人临死一搏……老天有眼,韩新活了,他拖着我躲进了丛林,用从土著人那里学来的微薄的土方子给我把伤给治好了。伤疤狰狞,是因为缝伤口的针是土著居民用的鱼骨针……伤口差不多长住我能动以后,我连回了美国……他是个没身份的人,我花钱从当地政府势力买了相关的合法证件,才带着他顺利的回了美国……到了美国,在医院里躺了半年,我才算是真的活过来了。剩下的……就都能查到了。用这部分钱,创立了栖凰……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人活过来了,我就想肆意的为自己活一次。临死对你的执念我都没放下,那我就处心积虑的争取一次又怎么样?”
她说着,就笑了,“害怕吗?”
林博看着她,“怕什么?”
“杀人!被杀!”朱珠眼里的阴霾一闪而过,“这疤痕,是那段我不敢叫任何人知道的过往。谁也没说过!除了韩新,再没有别人,就是田天她们也并不知道详情。”她伸出双手放在林博的眼前,“看见了吧?上面还沾着鲜血。”说完,她有些释然,“你从小就家境优越,跟你相处时间短暂,也知道你是个什么性子的人。知道我的这些过往,你还有胆子跟我这样的女人在一起吗?只怕这双手放在你身上,你都会颤栗厌恶。这大概就是原因吧。或许是,也或许不是,我自己的想法我自己都不是很清楚。总之,不是光彩的事我不想提,在意我的人会心疼我,我在意的人会因此疏远我。在咱们国家,安全程度到了一定程度,要是身边有个杀人犯……我不敢想……会怎么样……”
林博艰难的咽下唾沫,想过她不容易,却没想到这么不容易。他的喉咙跟堵住似得,半天才说了三个字:“害怕吗?”
“嗯?”朱珠不知道是没清楚还是没明白她的意思。
“我说你当时害怕吗?”林博双手都颤抖了起来,想伸手抓她,又怕这一刻的她一碰就碎了一般,“我问你……一个人的时候怕吗?”
怕吗?谁不是家里宝贝着长大的?能不害怕吗?
朱珠笑了一笑,“大概是怕过吧?过去那些年了,我都忘了。不过从那之后,能叫我害怕的事情就不多了。”说着她扭头看林博:“桐桐的事情,我知道你心里一直不得劲。可是……死过一次的我太知道生命到底有多脆弱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那么突如其来的从我们的身边消失了。活着的时候,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哪怕明天就去了,心里也不会觉得有遗憾。我希望她快乐,每一分钟都快乐……”
“好!每一分钟都快乐。”林博站起来,往前走了两步,“别离我那么远,我在你心里就那么不济事?一说这些,你知道吗?我觉得我就是个罪人。可我要是说我有罪,我用后半生为你赎罪,这一定不是你想要的结果。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做才算是爱你。但……我现在就觉得,不管发生什么,我都想要在你身边……关于我的后半生,所有的计划都跟你有关。我想等这次忙完了,跟你补办一个婚礼。等到桐桐结婚了,我就把公司彻底交给她,没事的时候我在家里给你和闺女做饭,每天早晚我接送你上下班。等桐桐又孩子了,我们就把孩子接过来,白天我带,晚上你带……等有一天咱们老了,身边围着一圈像你的孙女和像我的孙子。得空了,咱们去外面转转,住在面对大海的别墅里……”
朱珠笑了起来,“不怕我?”
“有你保护我,我心里踏实。”林博也笑了,“这些事,咱们再也不要提起,跟桐桐也别提,这孩子心思重……”
心思重的林雨桐拉着四爷悄悄的退回去了,走了半个小时,方向早就不是朱珠和林博走的那条路之后,这才停下来。
这样的经历,即便朱珠不说,林雨桐也猜到了大半。
这对林雨桐来说,杀人而已,只要是该杀的人,杀了就杀了,能怎么的?
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心理负担。至于说那些走私……说实话,朱珠只能算是利益链中没办法起决定作用的中间一环。只要这里面还有利益在,这种行为就杜绝不了。不管别人知道后怎么想,在她看来,她是没有立场说任何一句不是的。而且,但生存问题都难以保证的时候,你要求她想什么呢?
两人谁也没提这事,有朱珠在,他们两人在丛林里没有什么危险就行。
四爷跳过非法围猎的事,却说起了当地居民的耕种模式,“……有机会还是去一些部落里看看……”
两人回营的时候带了野鸡,这里的野鸡好像还有点不一样,逮了两只够炖一锅汤的就往回走。等鸡汤的味道飘出来,林博和朱珠才双双把家还。
说不上来两人哪里不一样了,但叫人看着就是不一样了。
珍妮对着朱珠远远的竖了一根中指,还不忘对林博飞眼两下。这次朱珠没有暴躁,林博也没有不知所措的看朱珠的眼色。两人该干嘛干嘛,不需要彼此的解释,也不需要对这样的事敏感。
这种感觉应该被称之为信任。
吃饭的时候,见林雨桐在两人身上扫来扫去,林博瞪了一眼,“看什么?好好吃饭。”说着,把碗里的鸡腿给了闺女,把鸡翅膀给了朱珠。完了之后还盯着四爷看,直到四爷把碗里的好肉都夹给自家闺女这才收回视线。
朱珠对这里的吃食其实真是没什么兴趣,但还是赏脸的吃了,完了才问林雨桐,“出来一趟觉得值吗?”
林雨桐之前觉得这两人陪着自己出来确实挺夸张的。林博还罢了,朱珠为什么跟过来。现在倒是觉得,朱珠未免没有想把这东西都揭开的心思。不管揭开后会面对什么,也比这么心里提着这一块要好的多。事实上她算是走对了一步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