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2 / 2)

谢明江跟进去,打开放表和墨镜的抽屉,状似无意地说:“把那小子的床支到这来也可以,但是给他说清楚,别动我东西,否则有他好果子吃。”

“啊?”百惠难以置信地偏头看着谢明江。

“好话不说第二遍。”谢明江换上表,抓过百惠手里的领带夹和袖钉,“晚饭我不在家吃了,你俩随便吧。”

谢明江前脚出门,后脚百惠就把谭以星鼓捣起来,手舞足蹈道:“阿星!先生说让你睡在衣帽间。”

谭以星还来不及发表意见,百惠就抓着他打开衣帽间的门和灯。

谢明江的衣帽间不算小,特别是只有柜子,连穿衣镜都嵌在柜门里面,显得格外简单整洁,还有窗户通风,本来也是卧室规格,只是被他装置成衣帽间。放张谭以星的折叠床绰绰有余。

百惠把贴墙的柜子底下的暗门扳上去,兴致高昂地向谭以星介绍:“看,还有插线板,你可以给手机充电,可方便了。”

谭以星随便拉开一个抽屉,看到那整齐排列的墨镜:“他需要这么多眼镜吗?戴得过来吗他?”

“阿星,别乱动。”百惠的脸一下严肃起来,“他说了你不乱动才能睡这里,不然我不好和他交代。”

谭以星合上抽屉,双手装进兜里,望望天:“最近我学了一个中文的网络词汇,叫装逼,突然觉得好适合谢明江。”

百惠没听懂:“走吧,我们去搬床。”

谭以星叹了口气:“不用了,你去弄饭吧,我自己来。”

谭以星把折叠床搬进衣帽间,在上面滚了两圈后终于找到点感觉,越想越高兴,觉得谢明江有的时候还不是那么不可理喻,又觉得他求而不得所以郁郁寡欢,自己不和他计较是很正确的。只是他应该懂点爱情的道理,也不用懂得太多,起码知道爱情那得是你情我愿,一个人死乞白赖地喜欢另外一个人而得不到回应,那充其量只能叫单恋,上升不到爱情的高度。

谭以星不禁有点同情谢明江,要知道,这个连十七岁没什么恋爱经验的他都能弄明白的道理,谢明江居然弄不明白,可见谢明江三十年来的感情生活是多么的贫瘠!

不知过了多久,百惠做好饭,来叫谭以星,他现在有了房间,即便不锁门,百惠也不会贸然进入,很尊重地敲门道:“阿星,过会儿出来吃饭了。”

谭以星仰面躺在床上:“好,吃什么啊?”

“做了鸡蛋烧,天妇罗——”

“哦。”

百惠隔着一道门,拿不准地问:“还有别人拿来的海胆,不是特别新鲜了,我做了海胆饭,不知道你嫌不嫌弃。”

“……”

谭以星喜欢海胆,已经沦落到这步田地,还管什么新鲜不新鲜呢?聊胜于无!他能知足常乐。听到简直一骨碌翻起来,捂住嘴,难得心智不成熟了下,开心的像个不倒翁似的在那点儿窄小的床头乱滚。

他不吭声,百惠忐忑地说:“唔,咱们把它吃完吧,不要浪费,我再给你用橘子做个甜点,可以吗?”

谭以星打够了滚,坐直身体,压抑着心中的喜悦,忘记百惠隔着一道门板压根看不见,又板起脸,很严肃地说:“哦,可以吧,可以凑合。”

请谢明江吃饭的人是徐长丰,和谢明江之前在生意上有些往来,有几分交情。徐长丰很有民营企业家的朴实,注重的是强强联手,对风言风语不感兴趣。因此对谢明江的传言通通既往不咎,还有心把他介绍给自己离过三次婚的妹妹,饭桌上向谢明江派发了一张请柬。

“这不,马上我们公司成立五周年了,我打算在我家办个party,谢老弟赏个光。”

“哦?”

“来吧,还有不少同行,大家平时太忙了,没时间联络感情。”徐长丰拍着谢明江的肩膀,“我就是给大家攒个局,一起热闹热闹。不来就是不给我面子,你不会不给我面子吧?”

第9章 职业道德

谢明江当下就是未置可否,不讲半分客套,没吭声,的确是一副没想好给不给徐长丰这个面子的架势,好在徐长丰对他还算有点了解,被晾在一边,也并没有很尴尬,而是嘻嘻哈哈地转移了话题,只嘱咐他周六晚上一定要来。

谢明江把请柬塞在公文包里,回到家顺手一撂,上楼睡觉,第二天早晨,谭以星在餐桌上发现了这封请柬。

请柬采用淡蓝色印纹卡纸,还有淡淡香味,谭以星大声朗读了一遍,上面的每个字他都认识,顿感得意非凡,念完,对谢明江道:“这个叫徐长丰的人,要请你参加他们公司的周年派对,他是请你吃饭吗?”

谢明江一手拿着报纸,一手拿着三明治,没理他。

谭以星又说:“派对上肯定有很多好吃的,是吧?”

谢明江这才抬起眼皮:“和你有关系?”

谭以星点点头,站起来走到谢明江旁边,把请柬放到报纸上面,引领谢明江看右下角一行他刚刚没有读出来的小字,上面写到:欢迎各位朋友携带家眷伴侣。

谢明江瞄一眼,冷笑一下,挥开谭以星的胳膊,俯下身吃三明治,直到嚼完那一口,看谭以星还杵在自己旁边站着没走,终于说:“和你有什么关系?就你那点儿中文水平,这十来个字估摸着有一半不认识,知道写的什么意思吗?”

谭以星伸出手,指着字:“知道啊,看,这有‘带’,这有‘家’,结合前面猜也知道了,欢迎你们带家人一起去。说明我和百惠也可以去,是吧,百惠?”

百惠垂着头,冲谭以星挤眉弄眼,示意他不要捣乱。

可以,很可以,听他这么说,谢明江有点不高兴了,其实他早该知道谭以星这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人,只要自己稍微摆出那么一点好脸色,他就敢大摇大摆地在自己脖子底下垫砖。

谢明江活了三十年,还没见过谁这么蹬鼻子上脸,荒唐得他都想发笑,抽过谭以星手里的卡片往桌上一扔,脸不自觉地就垮下来:“她是我花钱雇的。至于你……”

谢明江懒得说,喝一口冰咖啡,收了报纸,打算潦草地结束这顿早饭。

谭以星不知道听不听得懂他的言外之意,但起码也能看得出他是一副不打算再与自己交谈的样子,终于有了点儿眼色,悻悻走到座位上坐下,拿起刀叉吃三明治,动作可能比较粗暴,叮叮咣咣弄出一点声响。

因为这声音,谢明江忍不住看了谭以星几眼。

其实谭以星长得很好,因为跟着母亲有点女相,可以用漂亮来形容。大眼睛,高鼻梁,白皮肤,光说样子算是挑不出毛病,身量也是精神又细致。但做起事情来却大相径庭,自带自由散漫气场,干什么都是慢条斯理,一副腰来腿不来的架势。

就比如简简单单地利落地吃个三明治,他偏偏不,像个自行车座不服帖刺起来的弹簧,斜拧在椅子上,整个人扭曲成某个角度,打着晃,拿刀叉百无聊赖地在上面划来划去,间或发出几声惆怅的哼声。

谢明江一看就是一肚子气,忍不住道:“你哼哼什么?一天哼哼来、哼哼去,怎么,就你鼻孔会出气?”

“……”谭以星本来沉浸在自己的那点郁闷里,被谢明江这么一吼,立马抬起脸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