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墨西城是那么的渴望和唐乐乐修成正果,直到后来,知道了自己和唐乐乐的表兄妹关系,起初是不平不甘甚至痛苦万分的,现在过了这几年,想明白了很多事情,竟然一点点的释然了。
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自己对唐乐乐的感情,也只是喜欢而已吧。
因为那份喜欢,还没有萌发开来,开出绚丽的花朵,就因为唐乐乐是自己的嫂子而被扼杀在了萌芽中,所以才更迫切,更加疯狂不顾一切。
如果正常的发展下去,谁又知道他会不会在和唐乐乐接触一段时间之后,就想看两厌了呢?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当初的墨西城不懂,一心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此生挚爱,如今回想起来,也不过是眼前一亮,吃惯了山珍海味之后瞟到素净小菜,还没来得及下筷子就一扫而光的恼羞成怒罢了。
可惜,如今他已经看开了,可以对墨绍庭和唐乐乐坦然祝福了,却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让两个人恐怕永远都无法修成正果了。
罗雅看着墨西城黯然的脸色,只当他还是深陷在对唐乐乐的求而不得中无法自拔,像是存心逗墨西城开心,她缓缓开口:“你知道么,唐乐乐回国了,就在大约一周之前。”
“什么?”墨西城惊讶的抬头,随即急急的追问:“你怎么知道?”
罗雅得意的一挑眉毛;“我倒不是故意调查的,只不过在派人盯着墨如月的过程中发现的,一周之前,唐乐乐去过墨如月的家,还带着个孩子……哦对,随行的还有任家的那个小儿子,一家三口一起从美国回来的。”
“任子梁?”墨西城对任子梁的印象深刻,因为虽然豪门子弟不愿子承父业的不少,但是任子梁风度出众,倒是让人看过一次就不会忘记的。
唐乐乐带着孩子,和任子梁一起回来……
“对,就是他。”罗雅像任何一个上了年纪的家庭主妇一样,津津有味的八卦起来:“想想都觉得热闹,不知道墨绍庭怎么面对自己的亲表妹,也不知道任家会不会接受唐乐乐这个二手货,哈哈,而且墨如月那个贱人,这些年想女儿都快想疯了,这回唐乐乐回来,估计非要公布天下把唐乐乐推到明面上去,你爷爷是个老顽固,听到这段兄妹虐恋,不得当时就抽过去啊。”
第212章 但愿如此
墨西城越听,眉毛皱的越紧,抛去罗雅幸灾乐祸的语气不谈,她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这些事情,恐怕都会成真。
到时候唐乐乐该怎么办,墨绍庭会不会真的发疯,他简直想都不敢想。
“好在,这些事情都跟我们无关。”罗雅津津有味的叉起一块披萨,眸中闪烁着恶意的光芒:“唐乐乐一回来,墨兰那死丫头估计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远比我们要着急多了,到时候又是一场好斗,而墨家,怎么可能是她们两个丫头片子的,早晚都是你的,一切都是你的,西城,我们不会输的。”
墨兰再是野心勃勃,毕竟只是一个养女,墨家绝不可能被交给她,不过是白费劲罢了。
而唐乐乐,就算是墨如月的女儿,二十多年没有在墨家长大,还跟自己的表哥有了感情,这种女人,怎么能登得上大雅之堂?
只怕墨如月一开口,墨老爷子就会叫嚣着把唐乐乐赶出墨家去。
这样一来,墨家的继承人,只能是墨西城,再无他人。
罗雅步步为营,即便是用了不少的手段,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可是问心自问,她觉得自己的算盘敲得很响,考虑的也周全,墨家终将是他们母子二人的天下,没有人能够撼动他们的地位。
如此甚好。
而墨西城眼中迷蒙着一团雾气,让人不知道他心里想着什么,端起高脚杯,仰起精致的脖颈,把杯中酒一饮而尽,他的嘴角渐渐泛起了苦涩的笑容:“但愿如此。”
……
于安琪,女,二十二岁,五年前从偏远老家来到s市打拼,曾经做过酒店服务员,专柜柜姐,遇见郝振天的时候,是广告公司前台,为人聪明伶俐,家底一穷二白,现在正被郝振天金屋藏娇,养在远郊的一栋小别墅里。
父母普通工人,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等着娶媳妇儿。
唐乐乐派私家侦探查了两天,把郝振天的小情人,冷如清的情敌查了个底儿掉,虽然效率还是不错的,但是也只能查到这个份儿上,指望私家侦探能给自己查到郝振天出轨的实锤,未免有些难为人了。
既然金屋藏娇,郝振天就早已把一切处理的滴水不漏,不会让人查到把柄的。
唐乐乐一个头两个大,觉得自己被自己逼到了死胡同,这么查下去,什么结果都不会有,冷如清也不会穿自己设计的衣服,难道真要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她趴在桌上,挠着脑袋苦思冥想,耳边响起的,则是任子梁和尘尘的欢笑声,这会儿自己下了班回到家,任子梁来看尘尘,一大一小玩的开心,不时传出尘尘咯咯的笑声。
一个慵懒的傍晚,阳光暖融融的正好,照在她一百多平的公寓小套间里,只觉得满室一片暖黄,格外温馨。
凉风习习,吹在脸上觉得酥酥软软,毫无疑问,今天是个好天气,特别适合出去郊游野餐,但是一肚子心事的唐乐乐只能待在家里绞尽脑汁,这会儿实在是思路全无,只能推开房门,暂时休息一会儿。
唐乐乐走出自己的卧室房门,伸了个懒腰,顺着声音的来处走去,就看到任子梁坐在客厅的地毯上,手边摆着一堆花花绿绿的儿童服装,正在指挥尘尘一件一件的试穿。
“你又给他买衣服,告诉你他穿不了这么多的。”唐乐乐无奈的摇了摇头,看着尘尘穿着一件史迪奇图案的蓝色套头睡衣,带着萌萌的小帽子,整个人小小的软软的,十分可爱的在面前走来走去,又觉得心里一阵柔软,把尘尘一把抱了过来。
“妈咪,不要不理尘尘好不好。”尘尘眨巴着大眼睛,自从回国之后,妈咪就只有越来越忙,都不大给他讲故事了。
“好好好。”唐乐乐被儿子奶声奶气的一央求,顿时满脸的笑容,心都快化了。
一旁的任子梁一件一件把给尘尘买的童装整齐的叠好,笑着开口;“你啊,也不知道工作怎么就那么忙,没有人要求你做华人第一女首富啊,能不能放过自己?”
“不能。”唐乐乐抱着尘尘,对着任子梁眨眨眼睛:“我是有儿子的人,要给儿子做榜样的,说真的呢,你别给他买这么多衣服了,穿不了,小孩子长得很快的。”
“我喜欢啊。”任子梁露出一副有钱任性的随意表情,借题发挥的继续对着唐乐乐说教:“工作是工作,工作起来也没必要那么拼,你才刚回国,急什么?谁还没有工作了?你看我,也是一堆offer,不还是该干什么干什么嘛。”
说完,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堆客户资料,随手扔在茶几上,一副示威的姿态。
“我能跟你比么。”唐乐乐无语的撇了撇嘴,任子梁这种人就属于生在福中不知福的那种,从小叼着金汤匙出生,从来不知道贫穷落魄为何物,并且还有一个哥哥,作为家里的小儿子,不需要承担继承家族的重担,每天优哉游哉,放着好好的企业不去管理,跑到美国做医生……
如今回了国,也是天天游山玩水的不务正业,他嘴里的offer是不少,然而都是一些名门贵族的少奶奶大小姐之流,想要聘请他做私人医生的。
谁都知道任子梁是个医生,并且出身豪门,人品好气质佳,请他做私人医生,一来看着赏心悦目,二来能够趁机和任家拉拉关系,三来,那可是人品地位的象征。
因此任子梁如果一心要在医生这条路上撒了欢的走下去,其实前途还是一片坦荡的。
“学学我吧,淡泊一点,不要那么俗。”任子梁循循善诱,脸上的表情风轻云淡不食人间烟火,但是这一切完全建立在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