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2)

而成年人唐飞柳现在什么都听不下去了,反正他叙述的东西都已经差不多,他说:“这个东西是用来烹饪的,今天我可以让你们试试这东西的魔力!”

说着,唐飞柳欢呼着下了厨房,他今天可以做些麻辣的菜色了,简直可喜可贺!

而公爵大人则是和道顿先生仔细商议这一趟行程,在唐飞柳在厨房忙忙碌碌之中,道顿先生已经匆匆带着爱德华派的人手,悄然离开了城堡,带着大量的金币本金,离开了约克。

其中就包括唐飞柳的好朋友杰斯。

对于这个消息,唐飞柳是有点蔫,但是又十分为杰斯开心——现在这个时代是十分矛盾的,像是中世纪的财富分配方式,但是其实又开启了工业萌芽,这代表了这个国度都在转型,未来骑士可能并不是一个人最好的出路,在整个社会富足之后,商业就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是一种晋身的途径之一。

毕竟在任何时代、任何时间地点,手握大量财富,都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而杰斯显然是深受爱德华的信任,才能获得这个同去的资格,虽然不是负责人,但是显然对杰斯本人来说,已经足以值得开心了。

因为杰斯离开的时候,委托认识的女仆转达他“小兰斯你等着,我去新大陆给你带你说的奇怪东西回来!”

兰斯虽然有点蔫,但是总体还是为朋友开心的。而且道顿走了之后,土豆也种完了,看着爱德华的领地一派新旺,唐飞柳觉得成就感爆棚,这冲散了他对于道别的悲伤。

而就是在这个时候,莱特王子总算姗姗来迟,他的马车一路来到城堡的时候,唐飞柳根本没看到,是爱德华接待了这个王子。

但是很快的,唐飞柳就意识到了,这个莱特王子确实不负他的名声,确实是个,性格比较糟糕的人。

其实爱德华根本没打算让两人撞上,据说莱特王子前来,只是一场路过,他打算在城堡休整半个月,然后继续往西走——据说那边有莱特王子的一位好友,是男是女是什么类型的好友他们都不在意,但是总之,莱特王子只是个路过的客人。

爱德华为此放任唐飞柳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去查看麦苗和堆肥的事情,而且他甚至为此赞助了唐飞柳一笔钱,让他握着这笔钱继续征召民兵去打通约克和天鹅城的道路——当然,打通这个道路是极其有战略意义的,但是根本来说,现在唐飞柳他干的这事儿比较猥琐,因为他打通这条道路,是为了方便天鹅堡附近的农民……挑粪。

大家都在公爵的领地上看到了堆肥的效果,但是城堡里虽然人数众多,堆肥却是有限的,在听说唐飞柳关于堆肥和春天追肥的各种理论之后,看到了施肥之后的,麦苗和隔壁相比的体型差异,大家都坐不住了。

可是在油水不丰厚的年代,就算每家每户开始自己利用养的鸡鸭和收集全家的粪便,依然是不够用的,大家都为此有些一筹莫展,尤其是看到春季追肥之后,愈发长势良好的麦苗,简直是看着收成从手中溜走一般。

在这样的时刻,某个脑子十分灵活的人就想到了个办法——那个人就是斯图尔特。

他作为被聘用的巡逻人员,和公爵城堡那些负责放风和巡查的人不一样,整个范围都在天鹅堡附近,于是除了固定的巡查换班,他其他时间还是会照顾自己家的地。

而他作为自由民,田地的肥料当然是要自己想办法。不过他心中好歹没太大的压力,毕竟他现在有一份非常好的工作,他可以把家里人养的十分好,且在村中有一定的威信。

可以说,除了公爵手下的那些真正骑士和治安管理的人,他就算是村中最有威信、且受到大家敬爱的人之一了。

斯图尔特对这事儿还是非常开心的,虽然巡逻队的事儿让他不得不加班加点地干活儿,还不得不出了点钱,让自己某个把家里女儿都给卖进了公爵城堡的兄弟帮忙,但是这避免了这位兄弟把他自己和他老婆儿子都卖掉,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儿。

还有就是,他现在手上有了以前无法想象的金钱。

斯图尔特是个热爱积累财富的人,但是他对于家人还是很慷慨。至少隆冬过去,看到手中累积的钱,再看看家里早已经破旧的棉被和妻子身上破破烂烂、穿了四五年的棉布裙子,斯图尔特宣布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在这个晚上,一家人都累的不行的时候,说:“过几天我们去约克,去置办点新东西。”

顿时全家人都露出了惊愕的表情,大儿子亚当发出了欢呼声,然后不可置信地说:“父亲!你是说真的吗?我们,我们全家人都进城去?!”

看到斯图尔特点头,亚当顿时放心地欢呼起来,和妹妹一起尖叫,两个孩子都在畅想城里是什么样子——他们可从来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

而斯图尔特温柔地看着妻子,轻声说:“这几年你辛苦了,过几天去约克,也去挑两条漂亮的裙子吧……我记得你年轻时候穿着那条白裙子,就像是水仙花一样,太漂亮了,我们所有的小伙子都恨不得把你抢回家,那一瞬间我就想,我一定得娶这个女人为妻,不然我这辈子可就白过了……”

斯图尔特的妻子眼圈有些发红,轻笑着说:“孩子在这里,你在说什么呢。”

“你们,现在去睡觉,谁要是还闹,过几天就不许进城了!”斯图尔特哈哈大笑着,把孩子们赶出去,注视着灯下已经有了风霜的妻子,轻吻着她,说:“莉莉,我爱你。”

……早已经被生活磨得仿佛麻木的女人,眼里流出了热泪,她带着浓重的鼻音说:“我也爱你,斯图尔特,嫁给你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

这是她的心里话,少女时代,她曾经有无数追求者,可她最终选了这个踏实的男人,就算朋友们都笑话她选了小气男人,可是她们谁知道,这个男人会给她解释每一笔花费,告诉她他的打算,他一直把她当做最信任的一家人,虽然有时候确实扣扣索索,但是当他手头宽裕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想到她。

他给她买棉布的裙子,却一直穿着麻布衣服,说是男人干活儿不可以穿太好的;他攥着每一笔钱,但是却小心地告诉她要放在他们睡的床下;他心疼她这么多年,裙子缝缝补补,可是多少女人都是如此,他自己身上的衣服甚至比她穿的还久、还要残破。

当年嘲笑她的邻居,有些麻木地过着日子,有些早已经被男人卖了;还有些过了十多年,突然羡慕她嫁了个好人。

而莉莉嫁给他的原因,其实没有那么复杂,她只是,嫁给了一个心疼她,愿意一直心疼她的男人而已。

谁想到这个男人给她的比她想的要多的多,他给她一个安稳的家,在荒年也不肯卖掉她和儿女,宁可半饿着肚子也要把食物分着大家一起吃……大约也是上天感动于他们如此互相支撑,让斯图尔特这回带着家人进城,就给大家又想到了个好出路。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有点感冒了……难道真的是爱德华这个老处。男的诅咒!?!?!?让我好起来我马上给你发福利啊大哥!!!

第23章 约克

进城的那天,他们一家人早早就起床了,毕竟约克可不算是什么很近的地方,唐飞柳当时乘着马车跑了一天一夜,斯图尔特这回敢进城也是托了唐飞柳的福——在古欧洲,要进城可比古亚洲要难多了。

事实上在现代,欧洲还是地广人稀。古亚洲这时候要进入有集市的县城还是比较方便的,基本能当天来回,但是这会儿洛特帝国可不是这样,真正的大城市非常少,中小型城市基本都还没特别地发展壮大,基本还是以一个个乡村作为主要结构,这会儿要进城,最近的就是约克。

所以一般农人基本上很少进城,他们会选择在流动的走商那里买一些生活必备的东西,走商会在每个村子固定的集市日期走街串巷,于是进城对于一般洛特农民来说,可算真的是极为郑重的大事儿了,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

斯图尔特也就是要结婚,才在父母的带领下,跟着村中要进城的、给老公爵送货物的管理人进过城,当时老公爵住在约克城内,这边是老公爵就地吩咐的治安官进行管理,治安官每年都会进城给老公爵汇报情况外加进贡赋税,自从爱德华回到黑天鹅堡之后,这边的治安官就因为贪婪中饱私囊而被赶出领地,因此再也没办法跟着缴纳赋税的车队一起出发。

不过因为贫穷和劳累,其实村民们也不太需要进城,因为手上可没几个钱,能够让他们在城内进行采购。

这回可不一样,这回斯图尔特之所以能空出好几天的时间,去约克城,当然不只是为了自己一家人,他身上还带着巡逻队员们的任务呢——事实上之所以会说到要进城的事儿,也是因为大家讨论起约克,又说起家里缺少的东西,斯图尔特这回调出了几天的休息,让大家替他代班,也是因为大家都让他带些东西回来,才让他便宜行事。

不管怎样,这回斯图尔特家出行,一家人是极其开心的,也因为唐飞柳让人整过的道路确实方便很多,许多会把马车陷住的地方都用土铺的平整,一些难以跨越的地方都搭了桥,又夯实了墩子,这让斯图尔特驾驶着牛车也走的飞快,他们在路上找村庄休憩了一晚上,第二天又早早出发,在日头正当中午的时候,总算到了约克城。

首先让他们惊讶的是约克城的繁华,但是接下来,约克城的恶臭就让斯图尔特一家人捂住了口鼻。

“天啊!粪堆!”小儿子亚当疯狂地大吼,“父亲,这个成是个巨大的粪堆!”

“亚当,不许胡说!”莉莉反手捂住自己的小儿子,不许他大吼,免得被守城的人为难,可是慢慢走近了,莉莉也忍不住轻声嘟囔:“天啊,图特,这地方……还真是个粪堆。”

斯图尔特是全家唯一来过约克的人,感觉约克倒是和他记忆之中一样的繁华,他开朗地笑,然后说:“你们啊,是在乡下呆久了,这就是城市的味道。”

没错,这粪堆,其实在城市许多人看起来,是一种很自然的事情,虽然他们也很讨厌、很恶心这些东西,但是有人戏称“这就是城市的证明”,是夸耀人口众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