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涉世之初的管凌天,和众多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一样,职业生涯一开始就遇到这样的人生难题,如果没处理好,今后的路就会遇到更多更大的阻碍,明明你觉得是对的,但一到单位上却不能这么做。
你看,自己在认真做会计凭证,领导来了却一定要停下来陪他,要把领导当老太爷一样侍奉;领导的账务处理要特殊化,居然要关起门来做会计凭证,天下哪有这样的事情,领导既然怕群众监督就不要超标用钱嘛。
没办法,吃一堑,长一智,后来,管凌天真的关起门来处理领导的账务,反正领导说了算,我一个小兵又能怎样。
每天看着那些不合理的发票,管凌天简直要气炸了,你看看餐费,只要是部门主任级别以上的就可以签单,正常接待吃请还可以理解,关键是一个月基本上一个人十多张发票,而且有些发票数额巨大,一餐花掉近万元;再看看办公费,基本上是购买礼品的费用,从金水县一般特产蜜梨、葡萄到高级特产丝绵被、茶叶等,一年的费用不下100万,还有那些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品等费用算起来真是触目惊心。
企业的各项费用支出过多而不加控制,再加上经营管理不善,必然导致经济效益下滑,是的,金水县供电公司从1971年成立起,就一直经营得很好,特别是80年代中到90年代初,公司领导加强了经营管理,增收节支,企业效益不断提升,公司干职工的收入也每年递增,除了工资,公司干职工还能领到季度和年度的奖金和津贴,年收入在全县数一数二,那时候的供电员工,走出去挺自豪的。
但这样的好日子随着黄哲天的到来结束了,1995年5月,黄哲天从金水县路湾镇党委书记调任金水县供电公司经理,黄哲天本来是一个退伍军人,退伍后就被组织分配在金水县路湾镇人民政府,黄哲天属于那种很会来事的人,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编织关系网,再加上家里有个亲戚是富州市副市长,黄哲天仕途非常畅通,一路从办事员到副镇长到组织委员到副书记到镇长再到党委书记,路湾镇人民政府见证了他飞快进步的历史。
如今,他调任金水县供电公司经理,却是“隔行如隔山”,经营管理不善,员工收入锐减,怨气不断,他一来就把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调进公司,并把一些能力不强的亲戚提拔为公司中层干部。
黄哲天还喜欢讲江湖义气,公司那些善于陪他吹牛、喝酒、打牌、赌博的,并在过年过节知道孝敬表示的员工,慢慢地都成了他的兄弟哥们,这些人自然得到黄哲天的提拔重用,被委以各个供电所或部门主任的重任。
就是黄哲天这样的极少数国企领导,无视党的组织和政治纪律,辜负了上级组织的培养,把企业当成自己家里的私有财产,任意处置,在单位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往往就是像黄哲天这样的一把手,跟土皇帝无异,一手遮天,搞一言堂,谁不听话就把他拿下,公司俨然就是他的家。
各供电所的所长基本上是与黄哲天关系很不一般的亲戚、铁兄弟把持着,他们也是由黄哲天直接任命的。
上个世纪90年代,由于电力体制改没有理顺,特别是到了一些基层供电所,管理混乱,因此,权利电、关系电、人情电比较普遍,造成老百姓负担加重,怪不得一些地方的老百姓把供电所当成了“电老虎”。
黄哲天对供电所的管理实行承包制,也就是说,下面的所长承包了整个供电所,只要每月交清了公司下达的电费,完成了经营、安全、廉政等几个主要指标,其他的公司一概不管,因此,所长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想方设法捞钱。所长成了供电所的老板,而供电所的职工只是为他打工的。
黄哲天在公司大会、小会上大吹实形“承包制”的好处:80年代初,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突破了大锅饭的旧体制,使农民的积极性大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如今我们同样在供电所实行承包制,就是要加强所长的权威,让所长把供电所牢牢控制好,让他把供电所各项指标分解到职工头上,这样,我们公司管理就方便了,不用太操心,你们这些坐机关的也不用做多少事,等着供电所长带领职工为你们创造效益发工资,这样不是挺好的嘛。
这样外行的领导完全曲解了承包制的意思,怎么能管理好企业呢,供电所一旦被所长承包了,那么职工就得什么都听所长的,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与决策只能是一句空话,如此下去,企业还会有更大的发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