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2 / 2)

流明之罪 它似蜜 2838 字 13天前

陆汀却笑不动了,他突然看到自己的委屈,那样端着,摆出一副从容姿态,是害怕受伤?可他为什么尝到的还是苦。他干脆俯**子,弓腰避开那只伤手,脸却和邓莫迟贴得很近,柔声说道:“老大,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我是你的omega,身体上有你的标记,绳子就拴在我脖子上,你不在的时候我和你一样无欲无求,抑制剂都不用打,但你一回来我就成了你的婊·子,”他不指望这种露骨能蛊惑别人,自己倒是红了脸,顿了顿,又坚决说了下去,“脆弱感性又烦人的,婊·子,和你说话、和你在一块的每一分钟,包括刚才,我们在说重要的事,我都有很多下流发疯的想法,但我还想装得和你一样不在乎然后你也看到了,我失败了。”

说罢他不等邓莫迟回应,直接亲了下去,亲得目空一切,权当是最后一次。而邓莫迟并没有料想中的僵硬,甚至被他舔着唇缝张开了嘴,舌尖碰到他的舌尖,又擦过敏感的上牙床,很痒。陆汀瞪圆眼睛又闭上,狠狠打了个哆嗦,他马上就要宕机了,有些凉的鼻尖,柔软的唇,还有诚实笃定的呼吸,他所思念的所有……

怎么都和从前一样。

铁生锈了,磁极怎么还在,那些微小的电荷渗透他的血管,直逼心脏。

而邓莫迟甚至伸出手,摸到衬衫后领以下,在那块伤心的皮肤上轻轻擦揉,指尖一点点摸过每一粒永不消退的凹痕,他在描画。“别怕。别哭。”亲吻间隙里,这几个字就像呓语。

陆汀才意识到自己又流了眼泪,他却再不想反抗了,完全把自己放了下去,睁眼时,睫毛扫过邓莫迟被他打湿的眉头。

“我输了。”陆汀说。

“我想和你在一起。”他又道。

相比他起了一身的雾,邓莫迟的眼睛还是清清明明,呼出热气,认真地揉了揉他眼睑下的红肿。

陆汀吸吸鼻子,用鼻梁去蹭他的指腹,“以前那些再也想不起来,也没有关系,我们重新认识也没有关系。让我和你在一起,就好。反正现在的我和以前也不一样了。你喜欢现在这个就好了。你和我说过一个词,连接,老大,我们的连接还在呢。”

“连接。”邓莫迟哑声重复。

“所以你一定会再喜欢上我的,”陆汀忽然傻傻地笑起来,阴沉和烦恼都一抹而去,捧上他的脸颊不撒手,“我会很努力很努力,但如果只是嘴上说说,又觉得漫无目的。”

“不会。”邓莫迟用一只手抱他。

“这样吧,以后你要对我评分,根据我的表现。”

“没必要。”

“老大,求你了,就配合一下!”

“……不要。”

“那我就自己算,”陆汀照旧兴致勃勃,如数家珍的语气让人觉得他像在掰着指头列举,尽管他的两只手仍然黏在邓莫迟颊侧,“做了让你不开心的事就减分,比如像这样乱哭一次就减五十分,但今天不能算数。然后我做得好也得给我加分,做的饭如果好吃就加五分,变聪明了加十分,让你笑一次就加五十分。其他选项以后碰上了再说。”

邓莫迟还是那样奇怪地看着他。

陆汀不管不顾,理直气壮道:“然后等你有一点点喜欢我的时候一定要让我知道,我会很开心的,再等我的分足够高,一百分了你就要好好地抱我,比现在用劲儿的那种,两百分,就亲亲我。等到一千分……你要是再把我弄得像现在这样,湿了……”

“就得负责堵住。” 这句陆汀说得几不可闻。

“堵住?”

“就、就是——”

“我明白了。”邓莫迟红了耳尖,捂他的嘴。

陆汀呜呜抗议了几声,含混道:“那答应了吗?”

“嗯。”这回倒是干脆。好玩似的,邓莫迟还戳了戳他腮边还在泛潮的软·肉。

陆汀仿佛连发梢都在发烫,心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咬了那掌心一口,自觉翻身下桌,嘴上还不甘示弱,背过身道:“紧张什么,又没让你现在就堵。”

邓莫迟则直挺挺地坐了起来,确实也没有现在就堵的意思,兀自在写字台下翻找,竟从稿纸堆里翻出一件长袍,皮面毛里,厚实又暖和,“拿着。”他说。

陆汀转回身子,一知半解地接过。

“不是要看辐射源吗,晚上看比较清楚。”邓莫迟又蹲回桌板下,单手翻得麻利,很快又拎出一件质地类似的袍子,不过是短款,“穿上就不会流鼻涕了。”

陆汀颇有些过意不去,他帮伤员穿好外套,绑正夹板,就把人先请了出去,他留在这屋子里还有两件事要干,一是擦干净脸,二是擦干净腿。那条手帕投洗了几遍,最后还是不能要了,他就把它丢进废纸篓,揣着皮袍口袋钻出大门。

邓莫迟拎着方才一块翻出的大功率手电,正在门口等他。

“我看到垃圾桶里好多药盒,都是一种,”陆汀拿过手电,照亮前路,“你吃安眠药?”

“不想因为失眠浪费时间。”

“和我睡的时候你从来不失,”陆汀踮脚,撞撞邓莫迟的肩膀,皮袍很沉,他的碰撞也沉甸甸的,“今晚就,试试吧。”

“好。”邓莫迟还是一本正经。

这又是一条长路,一时间都不习惯有人相伴,他们也还是没什么话说,但周身已经没有来时那条的寒冷,陆汀把右手揣进邓莫迟左边的口袋,那人的手在里面接住了他,也回握了他。

中途两人翻过一个丘顶,居然真遇上了狼,像图鉴里西亚郊狼的品种,足有十多只的一群,但陆汀也在那时明白了为什么邓莫迟明知有狼还在露天夜间走得如此淡定。

那些狼根本不敢靠近,在离他们大约三十米远,刚进手电筒照明范围时,就夹着尾巴一股脑跑走了。

邓莫迟对此习以为常,陆汀把枪别回腰带,默默想,总不会是自己的原因。

这回有邓莫迟给的电子地图,陆汀心里多少有了点数,走了大约一个半小时,背的热水都被两人喝下去小半,他意识到,离圈画出来的目的地只剩一座覆着薄土的石丘了。

隐隐有绿光从对面传来,溢出山丘边缘,爬得越高,光就越浓。

而邓莫迟还在神游,这让陆汀也觉得没什么要紧的了,爬坡时,他甚至有闲心去看月亮,锈迹斑斑的橘红已经褪色,月亮从灰扑扑的云絮中钻出,就像经历了清洗打磨,如今是一轮锃亮的银白,遥遥高悬在穹顶。

陆汀看得入迷,这颗星球离得再远,也还是太巨大、太清楚了,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让人肃然想起许多更为开阔的词,譬如神话,譬如时间,“老大,我从你家拿了几本书,晚上一想你,我就会读,”他喃喃地说,捏了捏邓莫迟的手指,“上世纪有好多书都喜欢描写月亮哦,我就记得住一本里面,它是这样写的,’苏萨娜,我曾要求你回来……那时世间有个硕大的月亮。我看着你——‘”

“看坏了眼睛。”

邓莫迟接道。

他当然也读过这本书。他的笃定就像从未忘记。

随后他拉着陆汀并肩站上山顶,山下是一条深沟,地表黝黑的花岗岩闪动月光,横着长年风化塌陷形成的裂隙,就像平滑的鼓面被鼓槌捅破,撕裂出一个个洞眼。

而地下似乎是空的,有盛大的绿光筛过这些裂隙,树丛般冒出地面,幽幽碧色刺破夜的黑、月的白,一直延伸到沟谷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