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2)

女将叶央 展苍 3290 字 5天前

“你已经来得很快了,倒不是因为这个。”叶央赶忙开口,用眼神指了指素和炤那一身明显和备战风格不搭调的衣服,雪色长衫都穿成灰色的了,也不知道还在坚持个什么。

“这是风骨,你们这种粗人当然不明白了。”素和炤相当自信。

商从谨懒得和他争辩,认真道:“可,阿央是因为我没有来,才会用那一招拖住库支人的。这却是打草惊蛇了。”

“无所谓。”叶央很豁达,走几步在床榻上坐下,“不是没有旁的方法,只是要费些功夫,而且……算了,反正李肃元帅的人今夜就会出去,库支调来了更多的材料,已经在调配火药了。”

因为有事商议所以放下了帐帘,营帐又不透光,便显得稍暗了些。叶央的声音断断续续,说得很模糊,不过在场的人倒是听懂了。

连夜赶路,以最快的速度抵达西疆,商从谨却没有得到预想之中的东西——比如叶央的关怀。一军统帅要关心的事太多,平均分给每个人的分量便太少了。

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第二天,商从谨特意穿了带来的最好的一件衣服,深色直裾下摆曳地,袖子宽得几乎能藏下一个人,是大祁皇室最正式的礼衣,为班师回京准备的。

然而那时候叶央忙着战前点兵,根本没有注意到。

万人之前,商从谨在她身后不甘心地询问:“阿央,看出我今天有什么不同吗?”

“挺正常的呀。”叶央漫不经心地回头望了一眼,继续扯着嗓子吼些什么,好让远处的人也听清楚。

商从谨蔫蔫地低下头。

过了片刻,粗枝大叶的女将军才察觉不对,用一副惊讶的表情转过身,“……你为什么穿得这么古怪,早上吃错东西了?也对,军中饮食不怎么好。”

……居然落了个“古怪”的评价!

“呃,为了预祝你们旗开得胜。”商从谨垂头丧气道。

大战一触即发,已经拖得不能再拖下去了,耽搁一日,消耗的粮草补给数以千金计!雁冢关附近,库支的队伍已经集结,个个信心满满,原因无他,正是从大祁那里偷来了粮草。

而且这段时间,在军中流传着这样一些话,比如祁人是怕了他们的火药,才会派人冒死潜入也要毁掉的。

看见没有,是他们怕了!

当库支人浩浩荡荡,大举经过雁冢关的时候,在城里叶央也知道了这件事,尽管手中的千里眼只能模糊望见他们的身影,却无比清晰地认识到,这次交手,第一线的战士会败,而库支人一定会破城而入。

以火药开路,库支人走得极为顺利,减少了一刀一枪的拼杀,所经之处只有血肉模糊和惨叫——祁人的惨叫!

尽管敌军感受到了大祁将士的战力,明白自己赢得很艰难,仍然有人不放心地向主帅报告:“将军,我们是否赢得太容易了?按理说,祁人同样能用火药攻回来,他们却一直按耐不用。”

“有道理……”库支这方的主帅并不傻,很快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传令下去道,“斥候侦查两侧密林,看看有无敌军埋伏的迹象!”

两年前那一仗,祁人就是凭借对地形的熟悉埋伏在密林里,引得大部队深入,却从两侧突然出现攻击,查尔汗将军也是死于叶央之手。

那个小女娃娃……阴险狡诈又卑鄙,不除掉她,心头难安!

新的库支主帅明显有脑子许多,从军资历尚浅,正是气盛的年岁。就算大天师不在,依旧要做出些功绩用以服众,不过他还没有被唾手可得的胜利冲昏了头脑,直到斥候回报说密林之中并无异常,才放心地继续前进。

这几次小规模交战,大祁派出的俱是轻骑兵和轻步兵,一见战况颓败,便拔腿就跑,对方死伤并不多,却在节节败退,倒让自己的重步兵很难派上用场。而且用到了火药,库支的马匹又无法上前线,很是头疼。

“嘿嘿嘿,现在是西疆最干旱的时候,林子都枯了,树叶也掉了,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在里面藏人!”库支主帅阴测测地笑起来,“叶央啊叶央,难不成你那些部下,都和荒草泥土一个颜色?”

世上最难抵抗的,便是诱惑。

胜利得来轻而易举,不远处的城池就像一颗饱满新鲜的果子,沉甸甸坠在枝头,等着他去摘。

所以口渴的旅人一旦被诱惑,就很难思考些别的细节,比如果子下是不是有捕兽的陷阱,再比如那果子,有没有毒?

☆、第121章

火药开道,这场仗断断续续打了四天,库支大军有退有进,走得并不轻松。

据探子回报,军中并没有发现库支大天师的踪迹,而这一仗的主帅则是个面生的将军,之前未同大祁交过手,暂时还没打听出什么消息。

“库支的四大猛将一个没来?”李肃元帅拿着千里眼,另一手扶在城墙头上,向远处观察了半天。

身旁有副将提醒道:“元帅,现在是三大猛将,查尔汗已经死了。”

两年前库支对大祁疆土势在必得,点精兵派猛将,不料被叶央一通火药炸破了胆子,才在两年后卷土重来。

叶央带来的“千里眼”和火药不同,绝不能量产,只有数十架,除了分配给前线斥候的,余下的给了各位将军副将,人手一架,此刻众人都估算出来,库支大军距离城下已不足十里,腾腾杀气直冲云霄,如果早些抵达,这一仗结束时正好能吃顿晚饭,若是晚一些,就只能吃夜宵了。

“放心,一路上我们败得虽快,伤亡率却不高。”叶央同样站在城头,侧头道。她的银甲光洁闪亮,为了行动方便将披风解了下来,一头长发束在头盔之中,利索得很。

李肃元帅闻言,朗声笑道:“居然扛了四天,这还叫败得虽快?要不是碍于计划,你们是不是就把那小崽子打回雁冢关了?”

江山自有后来人,小将们的协作成果已经不比他差了,通过军校的学习,又可以弥补经验上的不足,李肃突然觉得,他还印卸甲的那一天,或许要比邱老将军早得多。

“光是打回去远远不够。”叶央的表情很是凝重,没有半分松懈的样子,“只要不砍断他们的手,早晚还会把不安分的爪子伸过来。”

“正是此理。”李肃元帅点头,眯起眼睛望向远方。

城头上的战士来来往往,多半穿着皮甲和棉甲。将领们自然都是着铁甲的,李肃元帅那一身黄金甲在日光下熠熠生辉,抢眼得很,不过论造价和稀有程度,还是叶央不起眼的银甲更胜一筹。

商从谨当年是熔了官银和不毛山的奇石,大冬天都在打铁房里熬得中了暑,才做得如此一副。含钛的战甲重量比铁甲轻了一多半,只比皮甲稍重一些,可防御力却远胜普通的铁甲。

墙头上未设任何防御,只配备了一些弓箭手,大量羽箭堆在周围,几乎把人都埋了起来。叶央问道:“元帅,就只配这么点儿弓箭手,诱饵会不会太明显了?”

说着调动来几队长矛兵,才将觉得有些像样。

“元帅,叶央!”英嘉公主一路跑过来,因为觉得闷热,所以将头盔抱在了手上,远远就打了个招呼,“城中已布置完毕,只等库支人了!唉,可惜骑兵都派不上什么用场。”

叶央把头盔拿过来,反手扣在公主脑袋上,“赢了才是正经事。当心敌军放冷箭,还是戴上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