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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其外[重生] 夕夕里 2157 字 1个月前

第83章 初见

马车里陷入一片沉寂中,两个男人面面相觑, 很是有些尴尬。

许久, 莫怀轩道:“有句话,臣不知当讲不当讲。”

顾琛放下杯盏, 阖上眼眸,轻嗤:“子枫何必装模作样, 有话直说便是。”

莫怀轩略斟酌了一番,才开口说道:“仔细想来, 陛下其实已经占了天大的便宜, 试想,六殿下与叶重锦同岁, 生辰也只差了一个月,若当初,他占的是六殿下的身躯,现如今,又会是什么境况,陛下的决心暂且不提,仅是宋公子那里,就是一道难关。”

顾琛仍旧闭着眼, 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轻哼。

何止是难关,只怕是难以逾越的天堑。

莫怀轩又接着道:“如今连上苍都在庇佑殿下, 宋公子生在叶家,既断了叶恒之的心思,又断了宋公子自个儿的妄想, 岂不是一石二鸟。”

顾琛原本还深以为然,听着听着,忽然发觉不对劲,问:“你说阿离的妄想,什么意思?”

莫怀轩故作犹疑地道:“难道陛下不曾发现,前世宋公子就很在意叶恒之,待他也与旁人很是不同。”

顾琛终于睁开了眼眸,一双幽深的黑瞳直直望着莫怀轩,牙根咬得发疼,“说清楚。”

“陛下该知道每年三月,柳絮纷飞的时节,明月湖畔会举行一场文墨诗会,京中大多文人学子都会参加,就连一些极有名望的老先生都会在这日现身。前世先皇走得早,叶恒之尚未入仕,仍是素衣学子,所以也会参加。”

“这又与阿离有何干系。”

莫怀轩娓娓道来:“有一年诗会,好似是桓元元年,就是叶恒之七步成诗,写出传颂天下的《春赋》那一届诗会。臣虽然擅长玩弄权术,但做学问到底比不过他,那次,依然屈居第二,臣闲着无聊,往台下瞥了一眼,谁料,刚好看到宋公子立于人群中。”

顾琛覆于衣袖下的拳头攥得死紧,面上却未显分毫,“那又如何,阿离素来爱凑热闹,又或许是碰巧路过。”

“这是自然,只是宋公子的相貌过于出色,让人想忽视都难,臣不自觉多看了一眼,而他当时正专注看着台上挥洒文墨的叶恒之,眼中的神采,该怎么说呢……”

他略一停顿,故意夸大其词,道:“陛下也知道,宋公子一贯骄矜,谁都不放在眼里,好似眼中万物皆轻贱,忽然露出那般憧憬的神色,臣还当认错了人。”

顾琛冷声打断他的话:“够了。”

见他脸色阴沉,莫怀轩方才堵着的气顺畅了,轻笑着住了口。

顾琛薄唇紧抿,幽幽吐出一句话:“悠儿也到娶妃的年岁了。”

莫怀轩噎住。

“先皇遗旨,将悠儿过继到晟皇叔膝下,晟王刚好没有子嗣,偌大的家业要指望悠儿,想来,晟王和王妃一定会替他挑选一位贤惠的妻子,为悠儿操持家业,传宗接代,莫卿这是……”

莫怀轩已经撩开车帘,从马车上跳了下去。

“臣有急事,先行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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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宁院。

叶重锦光着脚走到窗前,将黄花梨木窗合上,脊背贴在冰凉的墙壁上,一手撩开单薄的衣衫,瞥了眼胸前嫩白的肌肤,先前被顾琛触碰过的地方,还残留着似被火灼烧过的温度。

他咬着唇,探出微微发颤的青葱似的指尖,欲抚上胸前的红樱,尚未碰着,他像是被热水烫着一般,飞快地弹开,快速系上衣带。

真是疯了,竟被他牵着鼻子走。

叶重锦红着脸蛋,胸腔里充盈着陌生的火热,让他无法冷静下来思考。

踱到桌前,翻出屋里常备的笔墨,默抄起佛经。希望藉由这种方法,从那种疯狂中脱身。

叶重晖推门而入,看到伏案书写的少年,只穿了一层云锦薄衫,遮不住雪白的胴体,瘦削的脊背微曲着,弯成一道优美的弓形,光着脚踩在毛毡上,脚趾头调皮地摩挲,让人想握在手里,甚至是揣在怀里。

他眼里闪过复杂,却极快地被他压制下去,顷刻,又恢复成慈爱的兄长。

不动声色地拾起桌边的鞋袜,蹲下身,给他穿上,道:“怎么穿得这样少,还光着脚,不怕受凉。”

“哥哥,外面日头正晒人呢,哪有这般容易受凉。”

叶重晖道:“贪凉总是不好的。”

见弟弟朝他眨了眨眼,露出一个机灵的,带有讨好意味的笑,他胸前一滞,再也兴不起追究的心思。

终有一日,这样的笑容,这样的亲昵将不再属于自己,而属于另一个人,这种想法让叶重晖蓦地冷下脸。

叶重锦挥笔的手腕一顿,问:“哥哥可是遇到不开心的事了?”

“……”

见他不答,便将手中的笔杆放下,道:“说起来,哥哥有好几日不曾来见阿锦,翰林院的事务很忙?”

“不是什么要紧事。”

叶重锦凑到他面前,似在评判他话中的真假,叶重晖垂着眉眼,任他打量。

忽而他眼神一顿,少年细长雪白的脖颈以下,因着他的动作,不慎微敞的衣领,精致的,带有少年独有性感的锁骨上,有一个惹眼的咬痕。

他猛地握住叶重锦纤细的手腕,在少年讶异的眼神中,紧紧盯着他的锁骨。

叶重锦察觉到,垂下眸,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白的近乎透明的似雪的肌肤上,染上一朵艳丽的红梅,靡艳,且荒唐的画面。

至少,在他哥哥看来,这种事必定是荒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