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既来之则安之(2 / 2)

官路红颜 江南活水 1125 字 9天前

袁百万在生意场上多年,沒吃过猪肉也看见过猪跑,也算是有点人生阅历。所以,在思考片刻后,便判断出:这个姓叶的年轻人,肯定來头不小,不然他再有理,也不可能如此不买那个姓康的副院长的面子。

一想到这一点,袁百万忽然心里一动,想起了自己和陈梦琪的公司想得到的那块土地:如果这个姓叶的真有什么深厚的背景,他又是陈梦琪的男朋友,何不请他出面去找找人,争取把那块地拿下來?

袁百万在生意场上,是个一想到什么就立即要做的人。在有了这个想法后,他立即起身走到陈梦琪身边,低声对她说:“陈总,麻烦你出來一下,我有个事想请教你。”

陈梦琪疑惑地跟着他來到包厢外面,听他说了有意请叶鸣出面去拿那块地的主意后,有点犹豫地说:“袁总,他关系确实是有一点。但他是个很讲原则的人,而且很不喜欢求人,只怕他不会答应出面给我们去找人啊!”

袁百万想了想,说:“陈总,你和叶局长说清楚:我们不会让他白白费力。你虽然是他的女朋友,但生意场有生意场的规矩。我的想法是:只要叶局长帮我们搞到了这块地,不管是我们搞开发还是把地直接卖掉,我们都按照所获利润的10%给他提成。而且,这笔提成我们可以先预付一百万给他。他在运作协调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也全部有我们两家公司承担。你觉得呢?”

陈梦琪知道搞房地产开发,得到土地开发权是最关键的因素。而且,现在他们两家公司看中的这块地,是新冷县未來几年的新政府所在地,目前政府的整体搬迁计划正在酝酿当中。一旦这个搬迁计划出台,那块地即使不搞房地产开发,就是把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也会翻好几倍。

因此,房地产业中都有一个潜规则:每个开发公司都会拿出一笔钱來作为获取土地开发权的公关费用,这都是约定俗成的行规。这笔钱叶鸣不得,也必会有其他人得到。与其如此,还不如让叶鸣把这笔钱赚到手。反正他又沒有土地审批权,只是去找找关系,他得到这笔钱,只能算是中介费,应该构不成违法犯罪……

陈梦琪对法律什么的不是蛮了解,想得比较简单,而且她也确实很想让叶鸣赚一笔自己的钱,于是便点点头说:“那好,我等下就跟他说。我知道他跟县里的沈书记、市里的卿书记关系还可以,不知道做不做得到?”

袁百万很高兴地说:“只要县委书记沈佑彬发了话,这块地谁还敢跟我们争?陈总,我可以告诉你:我们只要获得了这块地,无论是转让还是开发,那利润都是非常可观的。希望我们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