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 动心(1 / 2)

官路红颜 江南活水 1095 字 7天前

欧阳明曾听检察院一个朋友说过,李立在接受反贪局审讯时,曾经招供:前两年,他为振兴钢铁厂审批所得税减免,每次都收受李博堂的“辛苦费”100万元,两次共计收受200万元,还有20万元的“心连心超市”购物券;陈伟平作为牵线搭桥的人,两次共计收受“中介费”40万元,还有10万元“心连心超市“购物券。

这些受贿行为,李立都是主动招供的,陈伟平也是李立为“立功”而攀咬出來的,只是,由于李博堂坚决不承认送了钱和购物券给他们两个人,检察院完全找不到证据,加之上面又有人打招呼,说不要穷追振兴钢铁厂行贿之事,所以此事便不了了之……

当时,检察院那个朋友还跟欧阳明感叹说:李博堂这人还真讲义气,送了钱给朋友,即使受贿的人招供了,他仍然不承认,想方设法给对方减轻罪责,不落井下石,不趁人之危,确实是一位值得深交的好汉子。

欧阳明对李博堂这一点也深以为然,觉得他确实是一位在关键时刻靠得住的硬梆梆的男子汉,有能力、有担当,与这样的人交朋友、打交道,应该非常可靠、非常放心。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想法,所以,当李博堂明确提出要他帮忙办理所得税减免事宜,并暗示他会像对待李立和陈伟平一样,给他和叶鸣“辛苦费”、“好处费”的时候,他不由怦然心动,眼睛盯着李博堂,很期待地等着他的下文。

其实,在最初走进这间包厢、看到李博堂父子的时候,欧阳明还是有一点警惕的,因为这一段时间,他一直记着叶鸣当初对他的提醒,也多次告诫自己:在廉政问題上,一定要把持住,不要栽跟斗,否则就会万劫不复。

但是,当他看到是李博堂准备送钱给自己的时候,尤其是在听了他那番关于“钱要大家赚”的理论之后,他心里本來就不大牢固的防线,便开始动摇了:李博堂是省人大代表,在省里、市里都有很深厚的关系,如果接了他的钱,肯定不会出事,退一万步说,即使出了事,他也可以给自己摆平,,李立和陈伟平的事情,就是最好的例证。

最关键的是:他现在急需要钱,因为他知道叶鸣已经与陈梦琪分手了,而自己目前还欠陈梦琪十多万元钱,这个钱,他很想在春节前还掉,而且,分局那些干部的钱,他也不想拖欠得太久,,自从上次为叶鸣挡了那颗子弹之后,局里从党组成员到一般干部,现在都对他刮目相看,觉得他现在已经脱胎换骨,完全改掉了以前的坏毛病和恶习,是一个很有前途、很有能力的中层领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