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2)

何况……今儿一早还白的了一百两银子,这些银子足够在京城租一个小铺面,把杨老头的摊位搬过去的。

况且京城人多,晚上还准开夜市,这样一来每日的收益肯定也会翻倍的。想到去京城的种种好处,赵彩凤心里也是非常的动心,但是……居然又背地里算计自己,这一点还真是让自己不爽呢!看我不拿乔一回。

“娘,这会儿生意不忙,我先回姥爷家去了。”

杨氏见赵彩凤脸上神色淡淡的,也担心她不高兴,只笑着道:“你去吧,明轩你也去吧,屋子我已经替你收拾出来了,你将就住一晚上。”

宋明轩只一个劲的答应,又听杨氏继续道:“彩凤,一会儿把院子里两只鸡杀了,晚上要熬汤料。”

赵彩凤一听要杀鸡,顿时在心里哀嚎了一声,她加起来两辈子都没见过杀鸡啊!

可明显原来的赵彩凤肯定是会杀鸡的,不然杨氏也不会这样一脸理所当然的吩咐。赵彩凤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的宋明轩,小声问道:“你会杀鸡吗?”

宋明轩没预料赵彩凤有用得着自己的地方,只一个劲的点头:“会!会!”

赵彩凤看着宋明轩那一脸赤忱的样子,也心有余悸的点了点头。

事实证明,读书人的话真是的是半点也靠不住,当宋明轩追着那两只鸡满院子跑的时候,赵彩凤脑海里冒出这么一句话:你以为我会相信你会杀鸡吗?

宋明轩跑的气喘吁吁,奈何那两只鸡知道这是它们最后的挣扎,半点都没有要屈服的样子,赵彩凤坐在凳子看了半天秀才捉鸡的表演,笑得肚子都疼了,最后才把宋明轩喊了回来。

“去拿一个篓子,捡一根棍子支起来,然后在篓子底下撒一些小米,在棍子上系一根绳子,等鸡去吃的时候,拉动绳子,鸡不就抓到了吗?”

赵彩凤翻着眼皮看着宋明轩,然后看着宋明轩原本就跑得通红的脸颊越发更红起来,最后连耳垂都红了起来。

赵彩凤有些不忍心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宋大哥,我敬佩你是一个读书人,有时候你确实挺聪明的,但是有时候……”赵彩凤指了指那两只鸡,摊了摊手。

宋明轩垂头丧气的按照赵彩凤说的办法捉鸡,果然鸡很快就被捉到了,可接下去的过程更让人恐怖,宋明轩用力过猛,一刀把鸡头整个都砍了下来,溅得满脸身满脸的鸡血--,赵彩凤虽然站的远了一点,但也不能幸免。

最后赵彩凤总结,杀过两只鸡的院子,就跟出过人命的案发现场一样,简直不堪入目。

索性宋明轩虽然杀鸡技术不好,但常识还是有的,知道热水可以烫掉鸡毛,所以让赵彩凤烧了两锅热水,最后把无头鸡的鸡毛整个都拔了赶紧。

赵彩凤把两只无头鸡挂起来,看见宋明轩正拿着笤帚在院子里清理案发现场,便靠在门框上开口道:“其实……让我跟你去京城也行。”

赵彩凤这半句话才出口,宋明轩握着笤帚的手就抖了一下,一双黑眼珠子顿时就亮了起来。

“但是咱得约法三章,第一,不准说我是你媳妇;第二,不准管我做任何事情,;第三,不准夜不归宿。”鉴于讨饭街离长乐巷实在不算太远,赵彩凤想了想,还是把第三条给加上了。

宋明轩只认真听完了,点头答应,又问道:“那你呢?”

“我什么呀?第二条不是说明白了吗?不准管我做任何事情。”

“没有,第二条没问题,第三条,你……”宋明轩脸颊微红,有些不好意思,赵彩凤毕竟是个姑娘家,她要是夜不归宿,情况肯定比自己严重的多。

赵彩凤只瞥了宋明轩一眼,昂起头道:“我夜不归宿难不成睡大街去?”

宋明轩得到了赵彩凤肯定的回到,便不计较她的回答语气了,只眯眼笑着又开始打扫战场。

赵彩凤只扶着额头叹息,鄙视道:“也不知道谁刚才说自己会杀鸡的……”

宋明轩顿时自己胸口一痛,似乎受了很严重的内伤,看来自己这个媳妇儿,还真不好伺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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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天黑之前杨老头他们就要收摊子回来了。

赵彩凤和宋明轩也赶在这个前头把家里都收拾了一番,连石板上的鸡血都用井水冲了好几回。赵彩凤累的坐在一旁的石台上大喘气,看着宋明轩拎着簸箕从外面回来。

他身上穿着一件短打,头发虽然在脑后扎的很整齐,但是因为刚刚跟两只鸡搏斗了一会儿,这会子也看着有些乱糟糟的。宋明轩长期不下农田,皮肤白净,虽然高高瘦瘦的,其实还挺耐看的。

赵彩凤的视线便在宋明轩的身上来回扫了几次,唯一的感慨就是太瘦了些。想当初这个小身板还背过她和杨老头,也不知道当时他是用了怎样吃奶的劲儿?赵彩凤想到这里,还觉得有些小心疼呢。

“你坐下歇会儿,这会儿太阳下山了,院子里凉快,你在这儿看会书吧,我进去烧水,一会儿姥爷回来又要忙活了。”赵彩凤从石台上跳下来,在宋明轩的身边经过,宋明轩支支吾吾了两声,赵彩凤便道:“有话快说,有……”屁字还没说出口,赵彩凤就反应过来了,只柔声道:“宋大哥,有什么话你快说吧。”

虽然赵彩凤喊宋明轩一声宋大哥,但是从气势上来看,她完全是一种大姐的架势,宋明轩总觉得在赵彩凤跟前矮了一头。

“我是说,你一下午也挺累的,我去烧火好了。”

赵彩凤扫了一眼刚刚打扫干净的院子,摇摇头道:“算了,阿婆说你才刚刚学会生火没多久。”

宋明轩顿时有口难辩,他明明很会生火的,还煮过东西给她吃……

赵彩凤见宋明轩这一脸要反驳的架势,只开口道:“快看书去吧?你不想看看今天夫子都送了你什么书吗?一下午尽浪费了,夫子说了,这一科考不中,你就别回河桥镇了,省得丢人现眼的。”

“夫子真的这么说?”宋明轩听了这个,也着急了,他可一向都是好学生来着。

赵彩凤一边往灶房去,一边朝着身后的宋明轩摆摆手道:“骗你的啦,你看书吧,现在你的任务就是看书,其他所有的事情都要让道,从今天开始,我赋予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特权,别废话了。”

宋明轩直愣愣的站在院中,看着赵彩凤往灶房里头去,忽然觉得心口砰砰跳个不停。

媳妇虽然难伺候,可是对自己那是真好啊!宋明轩有些小沾沾自喜了。

赵彩凤是个很有原则性的人,且她做事一向认真,想好了什么事情就要竭尽全力。就比如宋明轩考科举这件事情,她既然觉得宋明轩要去考,那就得用最好的状态,杜绝考试过程中任何的意外发现,争取能够一次成功。

这是她作为一个学霸得出的经验,做任何事情,要有完全的准备,要有必胜的信念,更要有矢志不渝的恒心。只要有这三点,那么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攻克不了的难关。

宋明轩虽然最近没有好好复习,但夫子也说了,他天性聪颖,上一次没考上还是因为经验不足和身体状况太差,三年过去了,就算没有飞速的提高,但也不可能有太大的退步,只要这后面两个月好好把关,赵彩凤相信,宋明轩考上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赵彩凤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有觉得自己似乎对宋明轩宠的有些没边了,只又补充了一句:“两个月后,你要是没考上,那我怎么伺候你的,你都要给我伺候回来,不然我可跟你没完!”

宋明轩只一个劲的点头,心里喜滋滋的,越发觉得赵彩凤真的是这世上最美好的姑娘了。宋明轩想起如月,心里还带着几分愧疚,可他再深入了一想,也渐渐发现,他对赵彩凤这种感觉,才和诗经上写的那种情窦初开的感觉有些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