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君前日终有一别(2 / 2)

比起待在避难所的她,玄烨更需要这些战士们的保护。再说了在深渊里,不是还有巨力和白各他们吗?再不济也有菏泽部落的兽人战士嘛。

草原上的部落说走就走,刚刚做出的决定,马上就执行了下去。等到水部落商议完对策的时候,草原上的部落都已经走光了。连带着的也带走了几个玄河流域的小部落。

他们还想派人去追击一下,最起码抢点儿人回来,扯扯皮,毕竟菏泽部落里可是有不少巫弟子还怀着他们水部落的种呢!

结果一个更加爆炸的消息,就砸了下来。玄巫忽然广而告之,通知了大家劫难即将来临的消息。

劫难???直接把水部落炸蒙了,谁还惦记着几个巫弟子。这可是事关部落存亡的大事儿。

不仅仅是水部落,劫难的消息一出,玄河流域大大小小的部落一瞬间都陷入了恐慌之中。

劫难,到底有多可怕?

“大约就是毁灭掉这个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兽族的那种程度吧。”草巫用异草作为报酬雇佣了独角马作为代步工具。一路上时常会到骆驼洲部落的白龟上和白清清聊天。

“你知道劫难的事情啊?”

“是啊,你不知道兔子最爱吃草吗?”草巫答非所问,但是白清清却听懂了。

兔子,巫杖就是在兔子的地宫里发现的。而据兔子们说,他们搬到这个地宫里来才很短的时间。

“你是不是早就发现巫杖和厄运之花了。”

“不能说早就发现吧,我来到玄河流域的时候,就发现了。”草巫坦诚的说道。

当时他就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所以直接把部落建在了玄河底部,休养生息,并且在尽力的向玄巫示好。

只可惜,玄巫之前养的那个小崽子,对他敌意很深,所以一直没有成功。

直到白清清的出现,事情才算有了一点契机。他能够在玄巫面前,刷刷脸,露露存在感。

“你既然发现了巫杖,你为什么不取走它?不是说巫杖的主人,能够在劫难中有更大的机会活下来吗?”就因为这么个属性,差点儿没把她给坑死在厄运之花里。

“我取走巫杖干什么?我又没有一个愿意为我奉献一切的玄河之主。你以为,拿了巫杖,就不用可以万事无忧了?巫杖代表的是责任,保护玄河生灵的责任。你拿了巫杖,没关系,玄巫肯定会为了你抗下所有的责任的。但是我拿了,我想玄巫应该很乐意把保护玄河生灵的责任甩给我的。”

巫杖,以为是那么好拿的东西吗?

“那玄烨岂不是会承担着巨大的压力?”白清清第一时间就担心起来,她带走的弱小部落还是太少了,如果在劫难中,玄烨还要照顾到这些弱小部落的话,那玄烨就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