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2)

“大概是落海的时候受伤的吧?”

大家议论纷纷,而当余晚晴和卓轩宇在台上站定后,大家都安静下来,看向他们。

然而大家发现,没了一只眼睛的卓轩宇,看起来更震慑更吓人,就他这模样,上演大通帝国之王都可以直接上镜了。

卓轩宇在那抿着唇一声不吭更是吓人,幸好余晚晴一向走亲民路线,温和又亲切,她笑着看向大家,“看来大家都发现了,那就是我们的大通男神似乎变得更酷了。但是大家别怕他,虽然他外形了有点冷酷吓人,他的内心还是很柔软的,我可以作证。”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想笑又不敢笑。他们不怕余晚晴,却怕卓轩宇呀。

卓轩宇依旧没做声,耳根有点红,想反驳余晚晴吧,大庭广众的有点不好意思。

但是宫金天却敢,他笑得一脸褶子,“余总,卓少的温柔,大概只有你体会到了吧?怎么卓少对我一点儿都不温柔啊?”

余晚晴笑得露出八颗牙,“宫副总,你要卓总怎么温柔的对你呢?要不让他给你一个公主抱好不好?”

“……”宫金天立即头冒黑线,摇头飞快,“不用了不用了!这种温柔,余总你享受就好了。”

卓轩宇握紧拳头,依旧一声不吭。

这下,大伙儿再也忍不住,都笑出声了。

“那你们要怎么样的温柔?”余晚晴眨巴着眼睛,很好奇的看着大家。她故意不去看身边卓轩宇的脸色,只是瞅着大家。

然后一个女员工很勇敢的站出来,“我听说,卓总经常去生鲜市场,网上都说,卓总的厨艺很好,要是谁能吃到卓总做的饭菜,一定会觉得很幸福。也就能体会到卓总的温柔了!”

“……”卓轩宇脸更黑了。但是忍耐着没发作,他要看看这些人要无法无天到哪种地步。

“那这样,每个季度的优秀员工,可以吃到卓总亲手烧的菜,怎么样?”余晚晴想了想说。

顿时,人群里传出来一片欢呼声,“这样好,以后工作都有动力了!”

“那么,趁着我最后一分钟当总裁,就这么定了。”余晚晴笑眯眯的拍手。大家跟着一欢呼,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酷酷的卓轩宇吃瘪,大家都感觉到很欢乐呢。

所有人都被这欢乐的气氛感染,没有人再去纠结卓轩宇眼睛上的伤,他这种酷酷的阴冷的气质,经过余晚晴这一调侃,反而变得十分可爱起来。

想到以后有机会品尝到卓总亲自做的饭菜,所有的人,无论男女都有点小激动。这以后就是炫耀的资本啊。

不管是出去喝酒吃饭见客户见朋友,说上一句“比起这道菜,我曾经吃到卓总亲手做的,味道比这更加好。”啧啧啧,整个人的档次都提高了不少。

这简直一种荣誉勋章啊。

“好了,现在我就把大通重新交给霸道又温柔的总裁卓轩宇!”

这时,郭丽娜端着个盘子上来了,而盘子里面装着一只皇冠,不过仔细一瞧,这个皇冠看起来有点怪怪的……原来是用黄色纸板裁剪成的!

当着众人的面,余晚晴拿起那只纸做的皇冠,要给卓轩宇举行加冕仪式。这下卓轩宇不答应了。

刚才余晚晴胡闹他忍了,可现在呢?难道她以为这是幼儿园吗?居然要他带上纸做的皇冠?

卓轩宇拉着脸刚要拒绝,余晚晴另一手扶着肚子哎哟一声,吓得卓轩宇赶紧靠近余晚晴扶住她,“你没事吧?”他低着头问。

趁着这个机会,余晚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皇冠放到了卓轩宇头上。

大家都被余晚晴的机智逗乐了,现场想起了雷明的掌声。

卓轩宇僵着脸,也不知道该不该伸手撤掉头上那个垃圾。可是看到余晚晴笑得那么开心,他又有些犹豫。

这些日子她担惊受怕,难得开心一次。其实卓轩宇也知道,余晚晴想通过这种方式缓解掉大家对他眼睛的好奇和关注。

有了这顶奇葩的皇冠,大家也就不会那么在意他的眼睛了。

既然她用心那么良苦,他就顺从她一次吧。

由于余晚晴的策划,卓轩宇毁容的事情虽然惹起了一点波澜,但是很快就被大家淡忘了。男人嘛,脸上有点损伤也不要紧。男人只有要能力,能赚钱就好。更何况现在科技那么发达,也许没多久卓轩宇做个手术就可以恢复了。

这一天,卓轩宇顶着一个垃圾纸片做的皇冠,却觉得那无比的珍贵。他低头看着自己身边笑得眉不见眼的妻子,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慨:从他和余晚晴结婚到现在,也不过短短十个月。这十个月,他认识到另一个余晚晴,也找回了曾经的余晚晴。他和余晚晴斗智斗勇,却越加的相互吸引。他们曾经有过少年时朦胧的好感。也有过幼稚的决裂。他们之间有过家破人亡的仇恨,也有过生死不离的爱恋。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他卓轩宇,也是一个幸运的人啊。

第二百七十八章 我要给你整个世界

时秋回美国已经快两个月了。可是她并没有感受到自以为的开心。在万家,她现在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不自在。仿佛,这里并不欢迎她一样。

曾经她每天忙忙碌碌,忙着为万岁准备要穿的衣服,要看的资料,要吃的营养膳食,可现在这一切,已经有了另一个人做。

卢美玉现在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再也不去赌博,而是整天围着万岁转,她离开的这段时间,卢美玉已经全面接受了她的事情。所以万岁,现在并不需要她了。

其实卢美玉也不是全变,有一点,比如说骨子里那种傲慢,她一直都有。

比如现在,卢美玉就十分瞧不起时秋,这个女孩子只是万家收养的一个孤儿,长得一般般,才智一般般,又不会穿着打扮,跟着万岁身边,就像个丑小鸭。怎么配得上她的宝贝儿子?

不得不说,有一种人上天毫无缘由的就给了她嚣张的资本,因为卢美玉生了两个十分了不得的儿子,她就是能够继续嚣张下去。

“时秋,你整天呆在家里也不是回事吧?你也二十五六岁了,难道不去工作吗?万家收养你,让你跟着万岁一起读书,就是让你当米虫吗?”

这些天,卢美玉是越看时秋越不顺眼,开始还顾忌着万岁不敢说时秋,后来见万岁对时秋也就那样并不亲热,卢美玉既趁着万岁午睡的时候,开始教训时秋了。

也说不上教训,只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诫小年轻要努力奋斗自强不息罢了。

“我……我可以在家里当万岁的助理,帮他整理资料,查看邮件。”时秋急忙说。她回到美国的目的,就是为了留在万岁身边,这些天虽然总是被卢美玉丢冷眼,但是她努力忍着,坚决不离开万家。

“你当他助理?可我怎么压根没看到你做什么?万岁工作的时候,都不许你进书房吧?不对,从头到尾,万岁就不愿意让你靠近。时秋啊,你是万家收养的,万岁把你当妹妹,你也要清楚自己的身份啊。你可不要痴心妄想啊。”卢美玉口沫横飞的,时秋站在一边吭都不敢吭一声。

哎,如果万爷爷在佛罗里达的话,是不是可以帮她说说话?她感觉自己很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