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2 / 2)

格林童话集 格林兄弟 4868 字 1个月前

现在,这座美丽的城堡便属于这女孩一个人了,有这么好的运气,一开始她简直适应不了。衣柜里挂着美丽的衣服,抽屉里盛放着金银珠宝,她再不会感到缺乏什么东西了。很快,这女孩的美貌和财富就传遍了整个世界,求婚者络绎不绝,但没有一个能讨她的欢心。

最后有个王子来到了她的身边,他知道怎样打动少女的心,于是他们就订了婚。有一天,他们正坐在城堡中花园的菩提树下,王子说:“我要回家征得父王的同意,请你在这树下等我好吗?我几个小时后就回来。”女孩吻了吻他的左脸颊,说:“你一定要守信用,决不要让人吻你的左半脸,我会在这儿等你,直到你回来。”

这女孩在树下一直呆到太阳下山,但他还没有回来。连续三天她都这样从早到晚呆在树下等他,但什么也没等到。第四天,他还是没回来,于是她想:“一定是他出了什么事,我要去找他,直到把他找回来。”她包好三件漂亮的衣服,一件绣着闪亮的星星,一件缀着银色的月亮,一件布满了金色的太阳,她还用手帕包好了一大把珠宝,出发了。她到处打听她的心上人,但没有人见过他,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情况。尽管她走遍了世界的许多地方,还是没能找到他。最后,他到一个农场当了牧牛女,并把她的衣服和珠宝都埋在一块石头下。

现在她成了牧女,守着牛群。她满怀悲伤,时刻想念着她的心爱的人。她亲手喂养了一头小牛,小牛同她也格外亲近,每当她说:

“小牛,小牛,跪到我身边来,

不要把你的牧牛女来忘怀。

当王子忘了他海誓山盟的新娘,

又是谁在菩提树下苦苦地等待?”

那小牛就乖乖地跪在她身旁,任她抚摸。

她就是这样独自哀伤地过了几年。一天有消息传来说国王的女儿将举行婚礼。通向城里的路正好打这村口经过,那女孩赶着牛群出去,正巧碰见新郎从这里经过。他洋洋得意地骑在马上,根本不把旁人放在眼里,但她一眼就认出了那是她的心上人,她心如刀绞。

“唉!”她想,“我还以为他会守信用,但他已经忘记了我。”

第二天,王子又一次经过这条路,当他走近时,女孩就对小牛说:

“小牛,小牛,跪到我身边来,

不要把你的牧牛女来忘怀。

当王子忘了他海誓山盟的新娘,

又是谁在菩提树下苦苦地等待?”

王子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勒住马往下看。他久久地盯着女孩的脸,手摸着额头,竭力想记起什么来,但他很快又继续往前走,倾刻就消失了。“哎!”她想,“他不再认得我了。”

想到这她就更伤心了。

这以后不久,宫廷里举行了长达三天的盛宴,所有的人都被邀请参加了。“现在我得最后试试我的运气。”少女想。夜幕降临时,她拿出自己以前埋在石头下的衣服和珠宝,穿上那件布满金色太阳的衣服,戴上她的珠宝,解开包在头上的手帕,让一头秀发披在肩上。就这样她进了城,黑暗中谁也没注意到她。当她进入灯火辉煌的大厅时,人群都惊奇的望着她,但没有人知道她是谁。王子亲自来迎接她,但也没认出她是谁。他带着她跳舞,被她的美色倾倒,几乎把另一个新娘遗忘了。宴会结束后,她消失在人群中,天亮前她又匆忙赶回了村庄,又一次穿上牧女的衣服。

第二天晚上,她穿上那件有银色月亮的衣服,在头上别了个半月形的宝石。当她出现在舞会上时,所有的人都望着她,王子急忙来迎接她,对她充满了爱意,整晚就和她一个人跳舞,对别的看也不看一眼。在她走之前她答应了王子去参加最后一天的舞会。

当她第三次出现时,她穿着那件缀满了星星的衣服。她每走一步,这衣服就闪闪发一次光。她的发带和腰带上也缀满了珠宝。王子已经等了她很久了,见她来,急忙走到她身边,“快告诉我你是谁,”他说,“我感觉我已经认识你很久了。”“你难道不知道你离开的时候我都干了些什么?”然后她走向王子,吻了吻他的左半脸。这时候王子突然醒悟了,他认出了真正的新娘。“来吧,我再也不在这里呆了。”说着,他牵着少女的手,把她带进了马车。马车一阵风似地驶向城堡,明亮的窗户已在不远处了。当他们的马车经过菩提树时,无数萤火虫正围着那颗树打转,树枝摇曳着,散发出阵阵芳香。台阶上鲜化盛开,房间里回荡着奇妙的鸟叫声,满朝文武正聚集在大厅里,牧师正等着给新郎和真新娘举行婚礼。

--------------------

野兔和刺猬

野兔和刺猬

孩子们,我这故事听起来像是捏造的,但它却是千真万确的。故事是从我爷爷那听来的,他每次给我讲时,总说:

“这当然是真的,要不然就不给你讲了。”

这故事是这样的。在收获季节的一个星期天早上,荞麦花开得正盛,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地吹拂着田间的草梗,云雀在空中欢唱,蜜蜂在荞麦间嗡嗡地飞来飞去,人们正穿着盛装去教堂做礼拜。万物欢喜,刺猬也不例外。

刺猬正双手叉腰,靠门站着,享受这清晨的和风,悠闲地哼着小曲,这首歌和他平时星期天早上唱的歌没有什么两样。他悠闲地半哼半唱着,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女人正给孩子们洗澡的当儿,去看看他的萝卜长势如何。这些萝卜其实并不是他的,只是离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习以为常地靠吃这些萝卜度日,他也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是他自己的了。说干就干,只见他关上身后的门,随即就踏上了去萝卜地的路。他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绕过了地边仅有的一丛灌木,正准备到地里去时,他看到了为同样目的出门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长得怎样了。刺猬看到野兔时友好地和他道了声早安,但野兔自以为是位不同寻常的绅士,表现得非常傲慢无礼,连刺猬的问候也不搭理,只是以一种很轻蔑的态度对刺猬说:

“你怎么这么一大清早就在地边跑?”“我在散步。”刺猬说。“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可以用你的腿干点更好的事吧。”刺猬听到这回答非常气愤,他一切都可忍受,只有自己的腿不能提,因为大自然给了他一双短短的弯腿。于是他对野兔说:“你以为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派上更大的用场?”“我正是这样认为的。”野兔说。“这个我们可以验证一下,我打赌如果我们赛跑,我一定会胜过你。”刺猬说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对短短的腿。不过我倒很乐意,既然你有这种荒诞的想法,我们来赌点什么呢?”野兔说道。“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刺猬说道。“一言为定。”野兔说。“来,击掌为证,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不,”刺猬说,“没必要这么急嘛,我还没吃过早饭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饭。半小时后我就会回来。”

于是刺猬离开了,野兔对这一切也很满意。在回家的路上刺猬想:“野兔仗着他的腿长,很得意,但我会设法胜过他的。他或许是个人物,但他却是个愚蠢透顶的家伙,他会为他所说的话招报应的。”当他回到家时,他对自己的女人说:“老婆,快点穿好衣服,跟我到地里走一趟。”“出了什么事?”他女人问道。“我和野兔打了个赌,赌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我要和他赛跑,你也得到场。”“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没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疯了,你怎么会想到要和野兔赛跑呢?”“住嘴,你这女人,”刺猬叫道,“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猬的老婆拿他没办法,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都得听他的。

于是他们一起上路了。刺猬告诉她的女人说:“现在听好我的话,你瞧,我会把这块地作为我们的赛跑路线,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们会从那头上跑下来,现在要做的就是呆在这畦的底下,当他到达你身旁那畦的终点线时,你就对他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他们到地里后,刺猬告诉他的女人该呆的地方,然后他就往头上走去。他到头上的时候,野兔已经在那儿了。“可以开始了吗?”野兔问道。“当然,”刺猬说,“咱们一起跑。”说着,他们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准备好了。野兔数:“一、二、三,跑。”然后就像一阵风似地冲下了这块地。但那只刺猬只跑了两三步远就蹲在了菜畦沟里,并安安静静地呆在了那儿。

当野兔全速冲到那头时,刺猬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野兔大吃一惊,十分奇怪。由于刺猬的女人长得和刺猬一样,他认为除了刺猬外没人会叫他。然而,野兔想:“这不公平。”于是叫道,“再跑一次,咱们得重新来一次。”他又一次像风一样往前跑了,他看起来像是在飞。但刺猬的女人仍安安静静地呆在那儿。当野兔跑到菜地的顶端时,刺猬就在那儿对他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这下野兔可气坏了,叫道:“重跑一次,我们再来一次。”“没问题,”刺猬答道,“对我来说,你愿意跑多少次都行。”于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猬总是奉陪着。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顶端时,刺猬和他的女人总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时,野兔再也跑不动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着血,躺在地上死了。刺猬拿走了他赢的白兰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从菜畦里叫了出来,欢天喜地回家了。要是还活着的话,他们准还住在那儿呢!

这就是刺猬如何在布克斯胡德荒地上与野兔赛跑,直到把野兔跑死。打那以后,野兔再也不敢与布克斯胡德的刺猬赛跑了。

这则故事的寓意是:第一,无论什么人,不管他如何伟大,都不该嘲笑比自己差的人,就算是刺猬这样的小动物也不可小瞧;第二,它告诉我们,一个男人必须依据自己的情况,挑一个和自己相貌相配的人为妻。那么谁遇到了刺猬,就得留心刺猬的女人也是刺猬。

--------------------

纺锤、梭子和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