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张爱玲文集 张爱玲 4921 字 1个月前

弟弟我弟弟生得很美而我一点也不。从小我们家里谁都惋惜着,因为那样的小嘴、大眼睛与长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脸上,简直是白糟蹋了。长辈就爱问他:“你把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

明天就还你。“然而他总是一口回绝了。有一次,大家说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问道:”有我好看么?“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虚荣心。

他妒忌我画的图,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我能够想象他心理上感受的压迫。我比他大一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

一同玩的时候,总是我出主意。我们是《金家庄》上能征惯战的两员骁将,我叫月红,他叫杏红,我使一口宝剑,他使两只铜锤,还有许许多多虚拟的伙伴。开幕的时候永远是黄昏,金大妈在公众的厨房里咚咚切菜,大家饱餐战饭,趁着月色翻过山头去攻打蛮人。路上偶尔杀两头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锦毛毯,剖开来像白煮鸡蛋,可是蛋黄是圆的。我弟弟常常不听我的调派,因而争吵起来。他是“既不能令,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实是秀美可爱,有时候我也让他编个故事:一个旅行的人为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泼风似的跑,后头呜呜赶着没等他说完,我已经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个小玩意。

有了后母之后,我住读的时候多,难得回家,也不知道我弟弟过的是何等样的生活。有一次放假,看见他,吃了一惊。他变得高而瘦,穿一件不甚干净的蓝布罩衫,租了许多连环图画来看,我自己那时候正在读穆时英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认为他的口胃大有纠正的必要,然而他只晃一晃就不见了。大家纷纷告诉我他的劣迹,逃学,忤逆,没志气。

我比谁都气愤,附和着众人,如此激烈地诋毁他,他们反而倒过来劝我了。

后来,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我父亲打了他一个嘴巴子。我大大地一震,把饭碗挡住了脸,眼泪往下直淌。我后母笑了起来道:“咦,你哭什么?又不是说你!你瞧,他没哭,你倒哭了!”我丢下了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去,闩上了门,无声地抽噎着,我立在镜子前面,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眼泪滔滔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我要报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台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冷的悲哀。

姑 姑 语 录我姑姑说话有一种清平的机智见识,我告诉她有点像周作人他们的。她照例说她不懂得这些,也不感到兴趣——因为她不喜欢文人,所以处处需要撇清。可是有一次她也这样说了:“我简直一天到晚的发出冲淡之气来!”

有一天夜里非常的寒冷。急急地要往床里钻的时候,她说:“视睡如归。”写下来可以成为一首小诗:“冬之夜,视睡如归。”

洗头发,那一次不知怎么的头发很脏很脏了,水墨黑。她说:“好像头发掉色似的。”

她有过一个年老唠叨的朋友,现在不大来往了。她说:

“生命太短了,费那么些时间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是太可惜——可是,和她在一起,又使人觉得生命太长了。”

起初我当做她是说:因为厌烦的缘故,仿佛时间过得奇慢。后来发现她是另外一个意思:一个人老了,可以变得那么的龙钟糊涂,看了那样子,不由得觉得生命太长了。

她读了苏青和我对谈的记录,(一切书报杂志,都要我押着她看的。她一来就声称“看不进去。”我的小说,因为亲戚份上,她倒是很忠实地篇篇过目,虽然嫌它大不愉快。原稿她绝对拒绝看,清样还可以将就。)关于职业妇女,她也有许多意见。她觉得一般人都把职业妇女分开作为一种特别的类型,其实不必。职业上的成败,全看一个人的为人态度,与家庭生活里没有什么不同。普通的妇女职业,都不是什么专门技术的性质,不过是在写字间里做人罢了。在家里有本领的,如同王熙凤,出来了一定是个了不起的经理人才。将来她也许要写本书关于女人就职的秘诀,譬如说开始的时候应当怎样地“有冲头”,对于自己怎样地“隐恶扬善”然而后来她又说:“不用劝我写了,我做文人是不行的。在公事房里专管打电报,养成了一种电报作风,只会一味的省字,拿起稿费来太不上算了!”

她找起事来,挑剔得非常厉害,因为:“如果是个男人,必须养家活口的,有时候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怎么苦也得干,说起来是他的责任,还有个名目。像我这样没有家累的,做着个不称心的事,愁眉苦脸嫌了钱来,愁眉苦脸活下去,却是为什么呢?”

从前有一个时期她在无线电台上报告新闻,诵读社论,每天工作半小时。她感慨地说:“我每天说半个钟头没意思的话,可以拿好几万的薪水,我一天到晚说着有意思的话,却拿不到一个钱。”

她批评一个胆小的人吃吃艾艾的演说:“人家睡珠咳玉,他是珠玉卡住了喉咙了。”

“爱德华七世路”(爱多亚路)我弄错了当做是“爱德华八世路”,她说:“爱德华八世还没来得及成马路呢。”

她对于我们张家的人没有多少好感——对我比较好些,但也是因为我自动地粘附上来,拿我无可奈何的缘故。就这样她也常常抱怨:“和你住在一起,使人变得非常唠叨(因为需要嘀嘀咕咕)而且自大(因为对方太低能)。”

有一次她说到我弟弟很可怜地站在她眼前:“一双大眼睛吧达吧达望着我。”“吧达吧达”四个字用得真是好,表现一个无告的男孩子沉重而潮湿地目夹着眼。

她说她自己:“我是文武双全,文能够写信,武能够纳鞋底。”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顶喜欢收到她的信,淑女化的蓝色字细细写在极薄的粉红拷贝纸上,(是她办公室里省下来的,用过的部分裁了去,所以一页页大小不等,读起来淅沥煞辣作脆响。)信里有一种无聊的情趣,总像是春夏的晴天。语气很平淡,可是用上许多惊叹号,几乎全用惊叹号来做标点,十年前是有那么一派的时髦文章的罢?还有,她老是写着“狠好,”“狠高兴,”我同她辩驳过,她不承认她这里应当用“很”字。后来我问她:“那么,‘凶狠’的‘狠’字,姑姑怎么写呢?”她也写作“狠”。我说:“那么那一个‘很’字要它做什么呢?姑姑不能否认,是有这么一个字的。”她想想,也有理。我又说:“现在没有人写‘狠好’了。一这样写,马上把自己归入了周瘦鹃他们那一代。”她果然从此改了。

她今年过了年之后,运气一直不怎么好。越是诸事不顺心,反倒胖了起来,她写信给一个朋友说,“近来就是闷吃闷睡闷长。好容易决定做条裤子,前天裁了一只腿,昨天又裁了一只腿,今天早上缝了一条缝,现在想去缝第二条缝。

这条裤子总有成功的一日罢?“

去年她生过病,病后久久没有复元。她带一点嘲笑,说道:“又是这样的恹恹的天气,又这样的虚弱,一个人整个地象一首词了!”

她手里卖掉过许多珠宝,只有一块淡红的披霞,还留到现在,因为欠好的缘故。战前拿去估价,店里出她十块钱,她没有卖。每隔些时,她总把它拿出来看看,这里比比,那里比比,总想把它派点用场,结果又还是收了起来,青绿丝线穿着的一块宝石,冻疮肿到一个程度就有那样的淡紫红的半透明。襟上挂着做个装饰品罢,衬着什么底子都不好看。放在同样的颜色上,倒是不错,可是看不见,等于没有了。放在白的上,那比较出色了,可是白的也显得脏相了。还是放在黑缎子上面顶相宜——可是为那黑色衣服的本身着想,不放,又还要更好些。

除非把它悬空宕着,做个扇坠什么的。然而它只有一面是光滑的。反面就不中看;上头的一个洞,位置又不对,在宝石的正中。

姑姑叹了口气,说:“看着这块披霞,使人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说胡萝卜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

“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吧?”她说:

“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

“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

——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夜营的喇叭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

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公寓生活记趣读到“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的两句词,公寓房子上层的居民多半要感到毛骨悚然。屋子越高越冷。自从煤贵了之后,热水汀早成了纯粹的装饰品。构成浴室的图案美,热水龙头上的h字样自然是不可少的一部分;实际上呢,如果你放冷水而开错了热水龙头,立刻便有一种空洞而凄怆的轰隆轰隆之声从九泉之下发出来,那是公寓里特别复杂,特别多心的热水管系统在那里发脾气了。即使你不去太岁头上动土,那雷神也随时地要显灵。无缘无故,只听见不怀好意的“嗡”拉长了半晌之后接着“訇訇”两声,活像飞机在顶上盘旋了一会,掷了两枚炸弹。在战时香港吓细了胆子的我,初回上海的时候,每每为之魂飞魄散。若是当初它认真工作的时候,艰辛地将热水运到六层楼上来,便是咕噜两声,也还情有可原。现在可是雷声大,雨点小,难得滴下两滴生锈的黄浆然而也说不得了,失业的人向来是肝火旺的。

梅雨时节,高房子因为压力过重,地基陷落的原故,门前积水最深。街道上完全干了。

我们还得花钱雇黄包车渡过那白茫茫的护城河,雨下得太大的时候,屋子里便闹了水灾。

我们轮流抢救,把旧毛巾,麻袋,褥单堵住了窗户缝,障碍物湿濡了,绞干,换上,污水折在脸盆里,脸盆里的水倒在抽水马桶里。忙了两昼夜,手心磨去了一层皮,墙根还是汪着水,糊墙的花纸还是染了斑斑点点的水痕与霉迹子。

风如果不朝这边吹的话,高楼上的雨倒是可爱的。有一天,下了一黄昏的雨,出去的时候忘了关窗户,回来一开门,一房的风声雨味,放眼望出去,是碧蓝的潇潇的夜,远处略有淡灯摇曳,多数的人家还没点灯。

常常觉得不可解,街道上的喧声,六楼上听得分外清楚,仿佛就在耳根底下,正如一个人年纪越高,距离童年渐渐远了,小时的琐屑的回忆反而渐渐亲切明晰起来。

我喜欢听市声。比我较有诗意的人在枕上听松涛,听海啸,我是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的。在香港山上,只有冬季里,北风彻夜吹着常青树,还有一点电车的韵味。长年住在闹市里的人大约非得出了城之后的才知道他离不了一些什么。城里人的思想,背景是条纹布的幔子,淡淡的白条子便是行驰着的电车——平行的,匀净的,声响的河流,汩汩流入下意识里去。

我们的公寓近电车厂邻,可是我始终没弄清楚电车是几点钟回家。“电车回家”这句子仿佛不很合适——大家公认电车为没有灵魂的机械,而“回家”两个字有着无数的情感洋溢的联系。但是你没看见过电车进厂的特殊情形罢?一辆衔接一辆,像排了队的小孩,嘈杂,叫嚣,愉快地打着哑嗓子的铃:“克林,克赖,克赖,克赖!”吵闹之中又带着一点由疲乏而生的驯服,是快上床的孩子,等着母亲来刷洗他们。车里的灯点得雪亮。专做下班的售票员的生意的小贩们曼声兜售着面包。有时候,电车全进厂了,单剩下一辆,神秘地,像被遗弃了似的,停在街心。从上面望下去,只见它在半夜的月光中坦露着白肚皮。

这里的小贩所卖的吃食没有多少典雅的句色。我们也从来没有缒下篮子去买过东西。(想起《侬本痴情》里的顾兰君了。她用丝袜结了绳子,缚住了纸盒,吊下窗去买汤面。袜子如果不破,也不是丝袜了!在节省物资的现在,这是使人心惊肉跳的奢侈。)也许我们也该试着吊下篮子去。无论如何,听见门口卖臭豆腐干的过来了,便抓起一只碗来,蹬蹬奔下六层楼梯,跟踪前往,在远远的一条街上访到了臭豆腐干担子的下落,买到了之后,再乘电梯上来,似乎总有点可笑。

我们的开电梯的是个人物,知书达理,有涵养,对于公寓里每一家的起居他都是一本清帐。他不赞成他儿子去做电车售票员——嫌那职业不很上等。再热的天,任凭人家将铃揿得震天响,他也得在汗衫背心上加上一件熨得溜平的纺绸小褂,方肯出现。他拒绝替不修边幅的客人开电梯。他的思想也许缙绅气太重,然而他究竟是个有思想的人。可是他离了自己那间小屋,就踏进了电梯的小屋——只怕这一辈子是跑不出这两间小屋了。电梯上升,人字图案的铜栅栏外面,一重重的黑暗往下移,棕色的黑暗,红棕色的黑暗,黑色的黑暗衬着交替的黑暗,你看见司机人的花白的头。

没事的时候他在后天井烧个小风炉炒菜烙饼吃。他教我们怎样煮红米饭:烧开了,熄了火,停个十分钟再煮,又松,又透,又不塌皮烂骨,没有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