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4节(2 / 2)

入骨暖婚 大周周 846 字 24天前

小家伙认出来了,这时是丛刚的鬼屋。

他没有叫醒酣然中的亲爹封行朗,而是光着脚丫子下了庥,嗅着某种气息下楼去了。

佩特堡里也有花花草草,但像丛刚这样养在家里的,小家伙却没怎么见着。

他沿着两旁摆放着盆栽的楼梯,嗅着食物的香气走进了厨房里。

丛刚背对着厨房的玻璃门,正忙碌着;背影很居家,亦透着一种说不出的生人勿近的气息。

小家伙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走到了丛刚的身边。抬起头来打量着正摆盘的丛刚,默了几秒。

“丛刚,你总是这么酷酷的……”

这是小家伙给丛刚的评价。很高的评价。

“哦,是么。”

丛刚淡声轻应,探过干净的手背过来,在小家伙的脸颊上轻蹭了一下。

“丛刚,你比老十二还利害吗?”小家伙问。

“没有可比性!或许……我做饭比他利害吧。”

丛刚是内敛的。他没有去跟林诺小朋友炫耀太过戾气的东西。

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而丛刚在小家伙的面前就是‘朱’,就是“赤”。

“丛刚,你做饭都这么酷!我挺喜欢你的。”

小家伙一边看着玉米烙和培根卷儿,一边舔着自己的小嘴巴。

“被你喜欢,是我的荣幸。快去刷牙洗脸,准备吃早餐吧。”

丛刚的声音温清清的,没有因为小家伙的夸奖而沾沾自喜,或是欢呼雀跃;一直深沉而平和。

等小家伙洗漱好回到餐桌前时,丛刚已经摆好了两个人的早餐。“丛刚,要叫醒我混蛋亲爹么?”

真是个大孝子。在美味面前,还能想到自己的混蛋亲爹,已经很不容易了。

“你叫不醒他的。你亲爹可能要睡到十点左右才能醒。”

丛刚将餐盘朝小家伙跟前推去,“习惯用筷子还是刀叉?”

小家伙看了看玉米烙,又看了看煎鸡蛋,再看了看培根卷儿,吧唧了一下小嘴巴,“我能用手拿吗?刚刚洗白白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