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节(1 / 2)

炮灰集锦[综] 非摩安 2717 字 23天前

猪笼草飞了。

林宁:“!”

林宁连忙将它捞过来。

猪笼草:“汪汪汪~”

林宁嘴角抽了抽。

显然猪笼草喜欢这种无翅自飞的感觉,不得已林宁只有将一根树枝变形成一根绳子,把绳子的一头系在猪笼草脖子上,一头系在她手腕上,就当多了个狗子状气球。接着她还活捉了数十只比利威格虫,把它们放置到随身行李箱内。行李箱内被施了叠加魔法,可以暂时模拟比利威格虫的生存环境,以达到保鲜的效果。

不是……

是达到等他们返回英国时,它们还活蹦乱跳着。

白皇后:“你也想被比利威格虫蛰一下吗,埃米尔?”

林宁想了想说:“我有点想,不过现在这种情况我还是不尝试了,”她说着晃了晃了手腕,飘荡在上面的猪笼草是真嗨了,正在半空中做狗刨状,“等我们回家后再试下吧。”

白皇后:“到时候我也可以这么拽着你。”

林宁:“……嗯呢。”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他们没能那么快就返回康沃尔郡。他们本来是有打算去围观下澳洲蛋白眼这种火龙(澳洲蛋白眼火龙之所以叫蛋白眼,是因为它们的眼睛没有瞳仁),不过在袋鼠口袋酒吧中得知,因为几年前有一条雄火龙被赶离领地,在饥饿过头下袭击了大批袋鼠,还被不少麻瓜看到了,澳大利亚魔法部就专门设置了隔离区,由专门的部门看管。林宁就不太好这么赤条条的去围观了,再说澳洲蛋白眼这种火龙也不仅仅只有澳大利亚有,在罗马尼亚的火龙保护区中有各种各样的火龙,在那儿巫师们可以近距离地研究各种各样的火龙。

林宁觉得她可以去那儿,说不定还能和火龙保护区的负责人合作一番。

而变故就是在他们准备打道回府时发生的。

“看我们发现了什么,一只肥羊。”

先前在袋鼠口袋酒吧的那个头上绑着脏兮兮绑带的男人,出现在了林宁他们面前,很是不怀好意道。绑带下的眼睛流露出浓稠的恶意,先前和他一起的那个疑似吸血鬼的女人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个裹着一身黑的男人,他倒是没将脸包裹住,只是他手臂上缠着条有三颗头的大蛇,足以说明他是个什么货色了。

林宁:“唔。”

白皇后也只是看了他们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至于他们的“t”?猪笼草已经放飞了自我。

绑带男又开了口:“小白脸,你这是被吓傻了?”

林宁慢吞吞道:“我能问你们一个问题吗?你们黑巫师是不是都是恨不能在脸上写上‘黑巫师’的字样?”

绑带男:“什么?”

那个把如尼纹蛇当宠物的男人也一愣,不等他开口说什么,如尼纹蛇最右边的那颗脑袋就发出急躁的嘶嘶声。

林宁自然而然道:“它在说它受够了你身上的大蒜味,你这个狐臭男。等等,你不嫌弃他的狐臭,只嫌弃他身上的大蒜味。还是说你既嫌弃他的狐臭味,也嫌弃他身上的大蒜味?”

绑带男:“!!”

养蛇男:“!!”

白皇后看了一眼那条如尼纹蛇,又抬头看了看还在天上飘的猪笼草,微微抿了抿嘴。

巴瑞·麦克米伦是布鲁伯里出版社的一名入职不到三年的编辑,平时的工作就是负责从大量的投稿中发现有出版价值,以及有出版潜力的书稿。他挺喜欢这份工作的,感觉就像是在浪里淘金,当然,大部分时候他都在浪里来回,淘换到金子的几率太小了,要知道他们布鲁伯里出版社每年会出版的新书也就那么多,而且他们出版社就仅在本土来看,都只能说是有那么点名气。在他们上面还有阿歇特出版集团、兰登书屋英国公司等那样的大出版社,它们占据着相对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布鲁伯里出版社总体来讲只能说是第二梯队吧。

不过这不影响巴瑞·麦克米伦对他这份工作的热爱。

尤其是最近他觉得他淘换到了金子,那是一份被它的作者命名为《格林伍德冒险记》的书稿。起初巴瑞·麦克米伦觉得这个书名可真是“朴素”,一点都不震惊,尽管如此,巴瑞·麦克米伦还是拿出了他的专业素养,准备先看前两章。对于他这样有经验的编辑来讲,大多时候一份书稿的好坏,往往前两章,不,是第一章 都能看出个大概来。只有前两章能够吸引编辑继续看下去,那么这份稿件才算是通过了“初选”,再往上还会有主编,乃至营销部经理等一致把关,到底他们出版社目前最重要的还是提升营业额,努力争取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这样才能够往好的方向发展。

话说回来,巴瑞·麦克米伦就在这种思绪纷杂的情况下,打开了那本《格林伍德冒险记》(adventuregreend),接着翻看的速度越来越慢,注意力也越来越集中。等到他被同事叫回神时,才发现下班时间已经到了,办公室内的其他编辑基本上都走光了。

“你还好吗?”同事问。

“我,我得去趟厕所。”巴瑞·麦克米伦抄起那本书,脚步艰难的挪进了卫生间——他没怎么动弹,没“全身麻痹”都是好的。接着巴瑞·麦克米伦在厕所内呆了有十分钟,这十分钟内他又快速将整本书看了一遍,这次发现除了故事本身很有魔力外,还发现就稿件来讲它也是很完美的,没有语法错误,似乎也没有单词拼写错误,看起来不像是新手写的。

只是作者名“g.r lkhart”,巴瑞·麦克米伦也没有联想到哪个已出名的作者,名字会有这样的缩写。然而不管怎么说,这本书绝对有出版的价值,还有看最后书中的主人公格林伍德再次踏上了旅程,就知道作者是想将这个故事写成一个系列故事的。

系列故事好啊,系列故事妙啊。

巴瑞·麦克米伦提起裤子从卫生间内出来,他顾不得那么多,直接去找营销部经理,结果发现人家因为有事提前下班了。巴瑞·麦克米伦想了想还是直接去人家家吧,不不,还是得先联系好作者,要知道很多作者都会将一书稿多投的!

他得抓紧了!

巴瑞·麦克米伦没能在稿件上找到联络电话,只找到了一个地址。他挠了挠头,只能照着地址去了信,在等待回信的期间,巴瑞·麦克米伦将《格林伍德探险记》一边极力安利给了营销部经理,一边焦急地等待着回信,到最后他亟不可待下,干脆自己开车去了信封上的联络地址,威格莫尔街12号。

说来也巧,巴瑞·麦克米伦开着车到了威格莫尔街,远远地看到了邮递员将信投放到了12号公寓楼的信箱内。他认出来那就是他写的信,看来隔了一天才投递过来,早知道他就该亲自过来的。转念想想也是,自己亲自过来更显出他的诚意。

这么想着的巴瑞·麦克米伦将车停好后,就想着去打开那个信箱,将里面的信件拿出来。只是让他目瞪口呆的是,信箱内空空如也。

巴瑞·麦克米伦:“???”

再看一眼,还是什么都没有,可他明明看到邮递员将信件投递进来的啊。

巴瑞·麦克米伦:‘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第123章 霍格沃茨(5)

巴瑞·麦克米伦成功地在威格莫尔街迷失了自我。

‘这一定是因为我失了智地去触犯人家的隐私!’他这么想着。

巴瑞·麦克米伦原本就是想着把那封信拿出来, 装作自己没有写那封信,是直接来拜访的,可这么做其实是不怎么妥当的。所以他才在迷失自我后,想到了这一点, 他的本意肯定是不想做这么个没有礼貌的人啊!

巴瑞·麦克米伦几乎要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