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2)

张代疾步下楼时,他的步伐很是轻快,他的背影似乎被沾染上了这种快活的情绪,一抖一抖的不复前些天的沉闷,灵动得像一只找到了很多很多虫子的雀鸟。

如果我不能够清醒知道时光的变迁,我真的会以为他依然是四年前那个愿意为我围着厨房照着百度一克水一克面粉去计较为我做着甜品的男子。

可属于我们的时光它像火车般哐当哐当,一切都过去了。

我正晃神间,他在拐角处忽然回头,望着我:“太晚了,唐小二你快先把门关上,等会我上来敲门你再开,不然不安全。”

眼眶里似乎有热意冲撞,我微微埋下脸,从咽喉中艰难挤出一个字:“好。”

手起手落,我咬咬牙将门带上,再重重上栓,又回到里屋寻来一个闲置的锁将它锁上。

做完这一切,我摸着已经有些生锈的钥匙贴着门发了十几秒的呆,再揉掉为自己的理智感动得完全憋不住而溢出来的热泪,我拿了衣服去洗澡。

带着一身水汽出来,神清气爽窝在鸟巢椅上,我再一次摸起手机想要细细检查它到底有没有被砸坏,我赫然看到上面有三条信息。

第一条是汪渣渣发的,说的全是自以为是猥琐到了极点的废话:张代在你那?唐野马我给你说啊,你们再干柴烈火,记得戴个小雨伞。我不在乎你是不是处,但我介意我以后的女人被发射太多子弹。

我看得烦躁不已,顺手就删。

接下来那两条,是郑世明发的。

唐二你回到家了吗?

唐二你方便接电话吗?

心情郁结,我没能反应过来郑世明对我的称呼已从“小唐”变作“唐二”,迟疑纠结了半分钟,索性给郑世明拨了电话过去。

郑世明的声音很快传来,依然是略带磁性的平稳:“没打扰到你吧?”

捋了捋前面有些湿润的刘海,我强打精神:“还好,郑总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郑世明内敛笑笑:“唐二,在说事之前,我想先跟你打个商量,能不能你喊我老郑或者郑世明。郑总这个称呼,显得生分见外。”

怔住,我脑海瓜里面冒出个大大的问号,郑世明啥意思啊这是?怎么忽然跟我纠结起称呼这事了?

就算我分析力再强,通过这一言半语也摸不透他葫芦里买的是蟑螂药还是老鼠药,我索性干笑:“这样不大好吧?郑总你是我领导呢。”

☆、第23章 我是猛男!

隔着电波,郑世明忽然换上脉络分明的爽朗大笑:“你在品博任职四年,我不过是挂着老板的名号,也没能给你的工作有什么指导,其实真的算不上你领导。虽然我们私交不多,可我觉得你性格还不错,我想交你这个朋友,你要一直郑总郑总的喊,我会不知道怎么跟你发展友谊。”

我又不傻,我知道一成熟男人大晚上的打电话给我说要跟我发展友谊,实质上并不代表他真的觉得我这人贼适合做朋友。可我也不能由此就妄加推断,郑世明这番举动,是对我有点别的意思。

越是拿捏不准他的心思,我越是小心翼翼罗织着词措:“谢谢郑总的肯定。”

笑意更浓,郑世明再开口语气中已经分明有些熟络:“都说了,别再喊郑总。你再这样见外,我会认为是我没能达到你的要求,没法跟你做朋友的。”

郑世明不过淡淡几句话,就将我逼到墙角,在这样状况下,我再纠结个称呼与他拉开距离,只会显得我情商低下不会来事。

硬着头皮,我艰难将话题拽回:“好吧,老郑,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来回的踱步声模糊灌来,郑世明声线一沉:“我没有八卦你私事的意思。不过我得确认一下,你和中州的张总,是在合作之前就认识?”

我昧着良心:“没有。”

长长噢了一声,郑世明声音微敛:“唐二,虽然我不大参与品博的管理,但不代表我对品博各方面的事务置之度外。你来品博四年,我虽与你鲜少有工作上的交道,可我知道你很专业,对业务这个岗位交付给你的责任很是得心应手。站在利益的立场,我当然希望品博能吸纳越来越多高品质的客户,业绩越做越好,可比起客户,我觉得一个忠于公司绩效的人才更重要。但唐二,我接下来这番话,我更愿意认定我是站在你朋友的立场去说的。如果中州的张总,在合作期间给你带来诸多困惑,让你不堪其扰,你可以选择终止与中州的供需来往,而造成的所有损失,我都会给你兜着。”

郑世明这些话,让我印证了我的猜想。

早上我与戴秋娟跑一旁去哔哔时,看来郑世明和张代之间,确实是发生了或明或暗的冲突,他们之间的气氛才会如此迥异。

对于郑世明这种沉浮了三十多年的人精,他能看出我和张代之间那点小异样我倒不惊讶,而我更惊讶的是我何德何能,让郑世明肯仗义不惜牺牲品博的利润来兜住我。

蒙圈了将近十秒,我的喉咙浮上一层干燥:“谢谢,我可以应付得来。”

郑世明轻轻一笑:“我只是表个态,从来没想过左右你的决定。晚了,你早点休息。”

将手机放回身侧,我随意用脚蹬地让鸟巢椅晃起来,在这摇摇晃晃中疲惫一波接一波袭来,这短短十来日发生的事情在脑海中浮光掠影,靡靡成一部没有逻辑的电影,这成了催眠的良药,我就这样辗转迷迷糊糊闭上眼睛。

迷梦正浓,一阵敲门声入耳,我睁开眼睛茫然几秒,张代的声音纷沓而来:“唐小二,我回来了,给我开门。”

离他刚刚走开再到他拍门,不过是几十分钟的光景吧,可我却恍如隔世,自觉像度过了一百万个世纪那么长。

迟缓小片刻,我站起来慢腾腾贴到门边上,语气淡淡却足够直接:“张代,其实我压根就不想喝什么饮料,而你就算把全世界的花都摘过来,我也不会答应你的求婚,我刚刚不过是想让你心甘情愿滚出我的地盘,别再叨扰我。我不会再给你开门的,希望你别再那么幼稚踹门,你越是这样,只会越让我看轻你。”

隔着铁门,张代的呼吸声变得有些局促:“唐小二,你是不是见我去太久生气?你家附近卖饮料的店,都是用糖精冲水不健康,我跑到新洲二街才找到一家卖鲜榨果汁的店,我还给买了焦糖布丁,让我进去呗?”

这样隔门闹点小别扭这事,以前的我们没少经历过。当初的张代,也如同此刻的局促,略带浅浅的低声下气。

略怔几秒,我耸了耸肩,将有些软化的心肠硬了硬:“我想我已经将自己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晰,可你似乎没听懂。那我再说一句,我唐二宁愿嫁给一条狗,也不愿意再跟你有除了工作之外的任何瓜葛。张代你可能觉得现在自己能了,领导当溜了,你身边大把能让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可我不会成为这其中一员。我和你之间,从四年前分手那一晚就彻底结束了。我不会为了你,去涉回头草这趟浑水。”

随着我最后一个字掷地有声,张代或者屏住了呼吸,或是努力将呼吸声压低到极致,死一样的寂静漫上来,沿着夜色像爬山虎般嚣张地蔓延开来,我以为它不过只会张牙舞爪一阵子,却没想到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寂静它始终跋扈着。

我并没有听到哪怕一声离去的脚步声。

门外的张代,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又僵持了将近十分钟,一阵轻飘飘窸窸窣窣声传来,随即香水百合的芬芳钻入鼻翼呛得我鼻子发酸,我就这样红着眼眶回到里屋,躺在床上辗转失眠,不知道煎熬到凌晨几点才迷迷糊糊睡着。

醒来,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刷完牙我跑去菜园子摘了豆角苦瓜菜心,再加上小冰箱里面的冻肉,我就算一整天不出门也不至于饿死,可我不知道到底是鬼迷心窍了还是鬼迷心窍了,总之我将那些胖乎乎的自家菜洗干净装好放回冰箱,我自欺欺人自我催眠自言自语,我真的不是为了出去看看张代到底把什么留在我家门口,我只不过是为了下去买个像样点的早餐。

站在铁门前我下意识地深呼了一口气,才缓缓开锁扒开门栓,再装作特漫不经心地拽开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