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难免想到以前,殷权是个优秀的孩子,比起殷晓璇不知要强去多少,殷权的妈妈是个大家族出来的千金,大方温婉,典型的名媛闺秀,行事大方,是绝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如果一切没有改变,他们一家三口还是高高在上让人仰望着。殷权再娶了优秀的程一笙,不知会有多幸福……
从没有像此刻,思念着他的亡妻,除了浓浓的愧疚,还有无法挽回的悔恨。幸福的时候,不常想起,不幸的时候,才发现从来没有忘记。
他淡淡地瞥了眼跪在地上的殷晓璇,冷声道:“还嫌不够丢人?快点给我起来!”说罢,看眼莫水云说:“你带着她去整理一下,我在外面等你们,回家!”
最后两个字,让莫水云与殷晓璇顿时欣喜若狂,莫水云立刻去拉女儿,殷晓璇还激动地说:“谢谢爸爸、谢谢爸爸!”
殷建铭一语不发,甚至连个眼神都没给她,转身走了。
冬日里的阳光,难得的明媚,晒在身上暖洋洋的,但是殷建铭却觉得这阳光太过刺眼,好像恍若隔世的感觉,再明亮也照不亮他心中阴暗的角落,似乎自从她死去之后,他的生活一直都是阴暗的,跟莫水云当初虽然幸福,但却也蒙了伤的幸福,再也不像从前那样明明媚媚,毕竟当时的惨剧,每个人都记在心里,不曾忘记。再加上原本融洽的父子关系突然变得紧张起来。
过不多时,莫水云拉着已经冷静下来的殷晓璇走了出来。
“老公!”
“爸爸!”
两人同时叫,声音都是怯怯的,其实刚才也不怪她们,她们的确是被吓坏了。这个时候两人还在后怕,所以异常老实。
殷建铭什么话都没说,向车子走去,拉开门坐上。现在他真的不想再丢人下去。莫水云与殷晓璇也快步跟上,生怕他不要她们。
不管怎样,总算暂时消停了,莫水云母女坐在后排,惊魂未定,两人的手都紧紧地握在一起。
这件事,还没有结束!
程一笙陪着方凝在病房里吃了饭,两人就一直在聊天,原本她们关系就是最好,平时各忙各的,总是没有时间聊天,现在倒好,总算有时间坐到一起了,所以两人说得都很高兴,方凝的情绪也不错。
大概三点钟的时候,方凝终于撑不下去,睡着了,大抵是发生这么多事,也累了。虽然房间里还有床,但是程一笙却根本没有睡意,有太多的事等着她去做。轻步退出房间,她走到外面坐下,想着如何收拾莫水云母女!
脑中刚刚有个雏形,手机便响了,她拿起来一看,有点意外,竟然是殷宅的电话,难道这件事爷爷也知道并且要跟她算账?毕竟她也在那视频上,虽然看似和她没有关系,好歹也是上了新闻。
心里迅速有了大概方向,才接了电话,不过电话不是爷爷打来的,而是管家打来的。
“少奶奶,上回您给老太爷买的衣服,老太爷非常喜欢,他的三个好友也赞扬了一番,那天老太爷回来之后特别高兴,让我们给他买那样的衣服,可是我们换了好多家店,老太爷试的都烦了,也不满意。这几天老太爷心情不好,我们下人也难做,您看能不能把上次买衣服的地址给我们?”管家一脸苦色,他也是被折腾的没办法了,老太爷天天冷着脸,下人们都战战兢兢的。
程一笙脑子转得飞快,这计跟着就来了,她立刻说道:“那是我上次出差在外地旅游区买的。”
“呀,这可怎么办?”管家为难了,且不说大老远的派人买倒是没关系,可万一回来试了不好看,估计老太爷脾气发得更大。
程一笙笑着说:“管家您也别为难了,这样吧,我去给爷爷买!”
管家立刻来了精神,赶紧说道:“那就谢谢少奶奶了!”仿佛生怕说晚了她改变主意似的。
“不用谢!”程一笙挂了电话,笑意还洋溢在脸上。
人嘛,都是贪心的,相信老爷子非常想跟殷权和谐地住在一起。那么就看老爷子如何做了!程一笙拎着包,轻快地向外走去。
今天发生了这么多的事,又折腾半天,她也累了,于是她让钟石开车,她则在后面闭目养神。车子直接驶到旗袍订制店。这是她最近常订做服装的店,这里也有老年人穿的布衣或是唐装。
店员看到程一笙进来,笑着招呼道:“程小姐,您上次订的衣服做好了,试一下吧!”
“好!”程一笙走过去,店员拿出衣服,她接过来后,一边向试衣间走,一边说:“我今天来挑一件老年人的衣服,你给准备一下,要成衣!”
“好的,程小姐!”
过不多时,程一笙从换衣间里走出来,店员转过头,只觉眼前一亮,不由呼道:“好惊艳!”
其实棉旗袍的底色是黑的,但是绣花却用了反差极大的正红色牡丹与翠绿色的叶子,红与绿、红与黑,给人造成了强大的视觉冲击,上好的缎子本来质地就很有光泽,再加上用了亮丝线绣的,整件衣服给人一种熠熠生辉的感觉,穿这样的衣服,走出去都容不得别人忽视。
棉布旗袍配上这样的料子有一种雍容华贵的感觉,旗袍其实是无袖的,一边各缝制了一圈小白毛,里面可以穿打底衣,但是她并没有穿,里面是光着胳膊,旗袍外面套了一件米色短款狐狸毛外套用来保暖。旗袍与皮草相搭,将人衬得贵气十足,如何看都是豪门大家里走出的贵妇。
程一笙在镜前转了一圈,看腰身都很合适,不由满意地说:“怪不得贵,做工就是好!”她转过头,见店员摆在桌上的衣服,问她:“就这几件?”
“这几件还都是样品,您知道我们一向都不留现货,本来这种衣服料子贵造价就高,再加上不是所有人都接受中式的衣服,所以只有打版的衣服,您看看有没有适合的!”店员说完又补充了一句,“都在这儿了!”
选择本就不多,老爷子身形又比较胖,所以能穿的也就三件,其余的让店员收起,程一笙的美目在这三件衣服上扫来扫去,比较着。最后她指着暗金色的那件说:“就它吧,包起来,要装盒子,嗯,好一点的!”
这件衣服虽然颜色不如那两件亮,但是最合身,暗金的颜色,有一种内敛的贵气,可以将殷老爷子身上沉淀下来的大家族老者的气质展现得淋漓尽致!再说这家店做衣服版型好、手工精,不管哪件,穿出来都不会差!
她也懒得再换衣服,拿上包好的衣服和她穿来的衣服,这才转身出去。要知道穿、脱旗袍是件很浪费时间的事。本就是娇贵的锦缎,旗袍都比较紧,所以要小心一些,万一用力大会拔丝,要是不小心轻挂一下,哪怕是指甲没有磨圆滑就会勾出丝来,所以旗袍如果不好好保养,不注意,寿命是很短的。
上了车,她才给管家打电话,说她马上就过去。
管家立刻说:“哟,老太爷刚出去,说是下棋去。您看要不我给他打个电话?”
“哦?是和爷爷的那三位好友吗?”程一笙纤细的眉挑了起来,脑中盘算着。
“对,就是他们!”
“那还是我直接过去吧,爷爷通常在哪里下棋?”程一笙说话间,唇都忍不住轻轻扬了起来。
“我告诉您地址啊!”管家快速地将地址说了出来。
“嗯,好的,谢谢您管家!”程一笙客气地说。
“应该是我谢谢少奶奶,我让人给您准备好茶!”管家高兴地说,老爷子心情好,他们的日子也就好过了。
程一笙挂掉电话,直接告诉钟石地址,然后又给殷权打了个电话。
“老公啊,晚上我打算在医院陪方凝,就不回家住了!”程一笙担心第一晚方凝会胡思乱想,再说一个人也比较寂寞。
殷权已经猜到了,他拿着手机一边往客厅走,一边说:“我在家,给你收拾好东西,现在给你送到医院?”
“我没在医院,你让谁送过来?”程一笙问。
“我亲自送!”殷权坐到沙发上,笔挺的背随意陷进沙发靠背中,右腿抬起搭在了左腿之上。
“你还亲自跑一趟呀,让人送来不就好了?”程一笙心想他公司不是还有事儿呢?这样省时间啊!
“没关系!”他是想去看看她,一晚上见不到,她难道就不想他?这个女人有的时候聪明的要命,可有时候又迟钝的要命,真是让他又爱又恨,他总不能直接说想她了,要见她吧!
“可是我现在没有在医院,我正要去看爷爷呢,你打算什么时候过来?”程一笙看眼表,时间不算早了,她要陪方凝吃晚饭,不可能陪他。
“你去殷宅干什么?”殷权有些意外地问。
“当然无事不登三宝殿了,回去跟你说,不用担心!”程一笙的声音带着笑意。
听她那头笑得喜洋洋,就知道她没安好心,算计什么呢?他的唇边勾起一丝笑意,说道:“忙完了给我打个电话,我过去!”
“好吧,我尽快!”程一笙挂了电话还在想,难道他又不忙了?
殷宗正这心情一不好,脑子也不太灵光,连下三盘输了三次,真是气死他了。今天他没有穿程一笙送的衣服,回回穿也没意思,穿多了让他们笑话。
这下输了棋,三个人又得意了,由其是老李头,笑得嘎嘎作响,“殷老头儿,今天这是怎么了?脑子没带出来?”
“嚯嚯,我看是被驴踢了!”老孟头说。
“我看是不穿那好看的衣裳,就下不出好棋吧!我怎么瞧着你也就那么一件?”老张头狠狠地说。
他回去后也找了那样的衣服,可是穿上总感觉不伦不类,让老太婆笑了一个晚上,最后只能恼恨的算罢!搞得他很郁闷,所以今天在殷老头身上撒撒气!
殷宗正郁闷极了,面对着三个好友的调侃,只得一声也不吭,本想出来散心的,结果搞得心情更坏!
老李头高兴坏了,他一抬头,怔住了,只觉得不甚明亮的大厅蓬荜生辉,古朴的屏风后绕出来一个年轻女子,身上穿着锦袍,贵气四溢,摇曳生姿地款款而来,他使劲揉了揉眼,嘟嚷着,“我眼花了!”
老孟头不知道他在看什么,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也傻了。她正在寻找爷爷的身影,所以左看右看,在他看来就是美目流盼,随意堆在左侧的发髻上插了支简单的插梳,上面镶嵌着碧绿色的珠子。他喃喃地说:“我出现幻觉了!”
老张头更夸张,高呼着,“我怎么又回到几十年前的大上海了?”她就是那大家族的高贵小姐,微抬的下巴高傲地看着一切,清贵而又矜持,出门就坐车,透过玻璃窗,漠然地看着外面,那样不可高攀!
三个老人都如同身处幻境一般,张着嘴,连呼吸都忘了。
殷宗正瞧见让这三个老头失态的是自己的儿媳,一下子就精神起来,瞧瞧我孙子娶的媳妇,你们哪个能比上?这气场,简直能让这三个老头自惭形秽,再看她手中拎的,不是礼物是什么?哈哈,总算能扬眉吐气了。
于是殷宗正中气十足地叫道:“一笙,你怎么来了?”声音中带着浓浓的兴奋,掩饰都掩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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