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等好事?
汪大夏的眼睛不敢直视陆缨, 故作深沉的抱着绣春刀,举头望明月——不对,今晚没有月亮, 连星星都没有, 夜空就像蒙着一块黑布。
汪大夏装淡定失败, 倔强的看着夜空,就当自己是个瞎子,说道:“陆统领说说看, 我考虑考虑。”
陆缨说道:“我家里人一直催婚,但是我根本不想嫁人。如今有一户人家,他们想要先斩后奏, 给我定下。我肯定不会嫁的, 到时候大不了逃婚, 从此浪迹江湖。可是逃婚是下下之策, 我不想离开锦衣卫,因为——”
陆缨顿了顿,看着北方,好像冲破黑幕能够看到某个人似的,说道:“因为丁巫还在白莲教潜伏, 他发誓不破白莲誓不还,我是他的上线, 一直和他暗中联络, 给予配合和支持。如果我退出锦衣卫,去浪迹天涯, 丁巫怎么办?我不放心把丁巫交给任何人。”
汪大夏指着自己, “连我都不信?”
陆缨说道:“我不放心别人, 包括你, 你觉得自己很靠谱么?你今天差点死了一百次了,朝不保夕,对自己的能力没点数吗?你不行。”
陆缨毫不留情,一席话说得汪大夏羞愧不已,有些事情他很行,但这事他真不行。
没错,他如今自身难保,还要靠陆炳陆缨父女两个罩着,根本保护不了丁巫。
不过,陆缨如此为丁巫着想,顾全大局,一下子点燃了汪大夏的热血,顾不得装冷静了,拍着胸脯说道:“陆统领为了手下都是不惜两肋插刀,标下佩服,只要陆统领吩咐,标下照着做便是。”
陆缨说道:“从今晚开始,你跟我的关系,就像当初我跟魏大夫一样,看起来是暧昧的一对。我们不需要正面承认,我们只需沉默,让别人往有情人的方向猜测而已,如此一来,我家人不会逼我嫁到孙家,你也不会因得罪了景王,而被人打击报复,丢了小命。没有人敢动我陆缨的男人。”
陆缨,魏采薇,汪大夏,三个人,居然就可以组成三对绯闻男女,两对是普通老百姓认为的那种。一对是知道陆缨是女儿身的王公贵族们以为的有情人关系。
汪大夏再次被冻住了,幸亏绣春刀是悬空在腰间的,否则这一刀砸下去,怕是要砍断他的脚。
啥?我也未免太有桃花运了吧!
我借钱给敌国郡君、白莲教圣女赎过身、魏采薇刚刚进京城时伪装小寡妇收留我过夜,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后来又和皇上的新宠尚氏在洞房里玩烟花,现在又被美女上司强行传绯闻?
原来长得太帅也是一种错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都怪我长的太帅了,好生烦恼啊。
汪大夏顾影自怜,陆缨催促道:“行不行你给个准话,我不会强迫你的。”
汪大夏摸着脑袋,“也不是不行,但是……”但是我和魏采薇有三年之约啊,婚书都写好了,就藏在我胸前挂着的秘盒了。
陆缨救过他多次,汪大夏欠她太多,何况陆缨这样做是为了丁巫的安危,汪大夏心中天人/交战,说道:“此事我需要问一个人,她同意我就我同意,我可以晚点再回复你吗?”
陆缨点点头,“好,但是在你给我答复之前,你要配合我,装作很在乎我的样子,但是不准说破,要留有余地,明白吗?”
汪大夏说道:“我懂,我其实只需保持原样就行了,毕竟我平时只要有空就夸赞你、谄媚你、拍你的马屁,好升官发财。”这样想想,讨好上司其实像极了爱情,盲目又热情。
“不过……”汪大夏问道:“我们要演到什么时候?”
陆缨说道:“先把目前这一关过去,那个大明第一科举书香门第孙家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我若嫁到过去当小儿媳妇,以孙家的家风,必定不准儿媳妇抛头露面当差,要我退出锦衣卫,谁去接应丁巫呢?”
“等孙镶另聘其他女子,我就找个借口把你踹了。”
汪大夏问:“什么借口?”
陆缨打量着他,“像你这种浑身都是臭毛病还喜欢闯祸的人,找个借口还不简单?”
汪大夏心想,我并非一无是处,我也是有女人欣赏的好吧!
于是两人定下此事,互相为对方打掩护。
分别之时,陆缨一脚将地上的长棍踢起来,舞动一个起手式,说道:“来都来了,武器也带了,切磋一下再走吧。”
女人,你是什么魔鬼?都假装暧昧了还和我动武?
汪大夏正要拒绝,陆缨手中的长棍已经挥过来了,汪大夏迫不得已,拔刀反抗。
两人一棍一刀,居然在三更半夜的邀月台上打起来了。
台下,陆缨的丫鬟、汪大夏的小厮都看呆了。
两人切磋完毕,肩并肩的走下邀月台,然后告别,陆缨把棍子抛给汪大夏,“你身上有伤,早些睡。”
知道我有伤还真打啊!汪大夏接棍,“我会永远记得今晚和陆统领约定之事,不会反悔。”
陆缨说道:“在我家里,你不用叫我陆统领,你可以叫我……樱娘。”
汪大夏:“晚安,樱娘。”说完,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幸亏夜太黑,灯笼光亮有限,看不见他的反应。
陆缨:“晚安,大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