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倒了也能站起来,不存在半个小时坐在地上动弹不得的情况啊。
“陆子由。”
“嗯?”
“如果我现在把你的拐杖从楼上扔下去会怎么样,会再也不能去屋里拿书吗,还是一天不去厕所憋死你自己,或者坐在沙发上长蘑菇?”
这个问题微妙又犀利,陆子由心里咯噔一下,想解释地往厨房转过头去。
却迎面被一袋面包砸了个正着。
“臭流氓!”
“臭骗子!”
“你昨天是不是在心里想我脑子是白长的!”
☆、二十天
自从那天起, 秦蒙就算暂时住在陆子由家里。
并不是因为担心他, 而是怕他再整些什么幺蛾子,智商受辱的感觉真的很气!
有一天早上醒来,秦蒙入眼一片的刺眼白色, 终于忍无可忍。
“陆子由, 我要把这个屋子里的床单被罩换一遍,可以吗?”
在客厅里安静看新闻的男人抬眸,穿着玫红色海马毛衣的小女人站在客房的门口,刚睡醒的脸上还有几条压出来的印子, 腮帮子鼓鼓的,耳边散下来了几缕长发,格外的软萌……可欺。
他故作沉思地支着下巴想了想, “可以,顺便把我的也换了。”
另一只手指向的方向,正是主卧。
“啊?”秦蒙刚睡醒,大脑还处于当机状态, 迷糊地睁着大眼睛, 来回在两个房间之中巡视,“可是我没有新的三件套, 都是我用过了,然后洗干净放弃来的。”
又连忙补充了一句,“大多数都是粉色的。”
呵,真是喜欢粉色啊。
粉色的衬衣、毛衣,粉色的保温壶和水杯, 粉色的床单被罩,粉色的杯盘碗碟。
对,洗手间还放了一瓶她的粉色保湿水。
他手指敲了敲ipad屏幕,假装很勉强道,“先帮我换了吧,我上一套扔了还没买新的。”
真是委屈了。
秦蒙见他这幅样子,完全没脾气,乖乖去楼下找东西了。
榆城的秋天短得很,气温倏忽变化,从微凉到冰冷也只需要一周的时间。
秦蒙只穿着那件毛衣下楼来,楼道的窗户被保洁打开通风,几乎是让人一下子清醒的温度,她抱着胳膊跳脚进门。
翻箱倒柜的找,最后总算是在角落里找出了一套粉白相间的真丝三件套。
她举着床单端详了很久,试图说服自己——至少比粉色好一点吧,有白色条条呢。
嗯,一分钟,她说服自己只需要一分钟。
继而就去找自己的外套,准备一起拿上去。
几天的时间,这间屋子的生活必需品不知不觉都被拿到楼上去了,她顺便去洗手间方便的时候,发现旁边大理石架上自己的护肤品和面膜都已经不见了,全都去了楼上那人的家里。
想到这里,秦蒙总是忍不住沉思。
两人现在算是什么关系呢?
陆子由这个混蛋什么时候开口呢?
这两个问题,直到她回到楼上,见到那个正一脸平静,绑着石膏的脚搭在茶几上的男人,依旧无解。
她无奈的长叹一声,满脸惋惜地摇摇头,仿佛在看自己不争气的儿子。
而那个儿子,呸,那位陆律师,满脸迷茫的回望过来。
秦蒙抱着东西回屋里去收拾,决定不再想这些糟心的事情。
毕竟喜欢这件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再给他一点时间,她还能等。
单调的房间被换了这么一套东西,显然就变了风格,秦蒙满意的坐在陆子由床边,欣赏这张小清新装扮的床。
太少女心了。
她拿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兴冲冲地跑到客厅去找人,“你看你的新床单。”
象征性地抬头看了一眼,陆子由瞬间觉得自己眼睛瞎了,但是自己搬起的石头砸了脚,再痛也得忍着不是。
所以说做男人真的好难。
他勉强的勾起嘴角,违心地称赞,“嗯,好看。”
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一天,为了讨好女人违背良心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