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她还自认为对地点了点头,补充一句,“可见失业的我有多可怕,这就是吸人血的水蛭。”
把小水蛭丢到床上,陆子由回身去给泡脚盆插电。
年后又带她去做了全身的体检,找老中医把了脉,结果依旧那样,似乎什么都治不好她。
即使已经回暖的现在,半夜里醒来,都是被她手脚凉醒,贴在身上的某个部位,就像一袋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块。
细胳膊细腿仿佛开窗通风就能把她吹走。
陆子由低头细细往里面放着中药包,秦蒙拿手机刷微博,忽然想起来,对他说,“这周末我要去参加同学的婚礼!”
从未听她与少年时的同学交好,自之前了解,她上学时整天想着怎么玩,逃课的时间远比上课的时间久,竟然还有能让她专门去送个红包的情谊。
他诧异地抬头,似笑非笑道,“你是想借此提醒我什么?”
正在连逸微博下面留言的秦蒙脑子来不及转,满脸的白泥疑惑的望过来,“什么?”
尾音拉得长,带着绵软和慵懒,她是真的没想到那一层。
陆子由噤声,心中莫名添堵,连给她洗脚的手都重了点。
其实从儿时开始算起来,真正招桃花的人,倒不是陆子由。
秦蒙天生长得讨人喜欢,大家都堆在一起玩泥巴的时候就不愿意带她,因为她比大家都要白,远远看过去像是哪位大师捏的白瓷娃娃,轻轻一碰就要碎。
但男孩喜欢。
后来她上中学,家里发生了一系列的变故,心境也跟着变了,常跟着不学无术的一群混小子瞎闹,全校女生就她留着长发,依旧白的扎眼,纤细瘦弱,说话带着□□味,还因为偷偷抽烟被纪委逮到无数次。
女孩们当她是坏的,纷纷孤立她。
但男孩又喜欢了。
再到了大学,人成熟了懂事了,一头披肩的长发乖乖扎成了高马尾,眉目长开,温婉中又带着娇媚,杏眼薄唇,巴掌大的脸和尖尖的下巴。
她话少起来,只跟宿舍两个室友交好,其他同学都快毕业还没记齐名字。
又招了男生喜欢。
总之她这小半生的成长轨迹,似乎都对了男生的胃口,追求者从来不在少数。
比起踹两脚出不来个屁,或者是转身一句话就能把人噎死,甚至从你身边走过连个眼神都懒得施舍的陆子由来说,她不要太受欢迎。
而这次发来请柬的人,就是秦蒙的众多追求者之一,名字叫席帅。
这同学是男的,陆子由完全没想到。
长得憨厚老实一张脸,丢在人群中都找不到,倒是身高不错,站在那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摆出军姿,应是退伍回来的。
他见到秦蒙过来,露出一排大白牙,带着新娘打招呼,还会害羞的挠头,笑着说,“你能来我真是太高兴了。”
如果说岁月一定能改变人的话,席帅肯定是那个例外。
从小学到大学,他都这么可爱。
秦蒙大方地伸出手,眨着眼睛道,“恭喜你啊,娶了这么漂亮的老婆。”
其实,新娘她也认识,只是不熟,当初跟秦蒙一个班的,从大一就喜欢席帅,默默付出的那种。
两方寒暄过后,她携着陆子由在礼金单签名。
是一个大红包,从她自己小金库里拿出来的。
陆子由看的眼馋,平时买瓶化妆水都要嘤嘤唧唧半天的小财迷,怎么今天对着别的男人就大方起来。
席帅家里条件还算不错,退伍转业后做电商生意赚了不少,自小节俭的他对婚礼却毫不含糊,包了榆城最为高档的酒店办婚宴,礼堂宽敞明亮,金碧辉煌,被婚礼策划打造成美轮美奂的宫殿。
来宾都有名牌,两人按号入座。
新娘挽着父亲的胳膊,从红毯那头走过来,席帅还未接到人,便哭了个泪流满面,铁骨铮铮的汉子冒着鼻涕泡,越擦越厉害。
众人哄堂大笑,吵着让他跑着接新娘去。
秦蒙也跟着笑,拉着陆子由道,“你要记住他。”
“怎么?他都结婚了还要做我情敌。”陆子由冷笑着把她碟子里的鲍鱼夹走。
婚礼进行曲悠扬的盘旋在礼堂上空,包裹着每个参加的人,把幸福从里到外的浸透在空气之中。
他听见身边的人凑过来,很小声很小声地趴在耳边,吐着温热的气息,“十六岁我自杀的时候,是他把我救回来的。所以你要记住他,如果没有这个人,你就要单身一辈子了。”
话音落下,气息也渐远。
他侧头去看,小姑娘已经跟着身边的人去起哄,嘴角弯的要上天,琉璃般的眼睛里都是祝福与高兴。
没问她为什么自杀。
甚至头尾都不必在意,只需要过好未来,在他这里幸福就好。
他想了想,还是把鲍鱼喂给了她。
婚宴散场,新娘新郎转战楼上酒店部,她知道陆子由不喜欢太吵的场面,便没有跟着去闹洞房,众人挥手作别,两人牵着手上了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