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本的第5页,第30页,还有103页,我都写了一句话,不过是用荧光笔写的,要用灯照才能看得见。”
傅斯延还记得当初自己托简易去买荧光笔的时候,简易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荧光笔?那不是小学生时代的东西吗?傅斯延要那干嘛?
但他又不能多问。
只好自己亲自跑一趟小学附件的文具店,问老板要荧光笔。
老板对于这样来问的大人见怪不怪,指了指一排的荧光笔问:“要哪种?”
简易不懂,看了许久。
老板又问:“你家小孩有没有交代说需要哪一种的,这种是写了看不见,需要用照灯照,许多会玩的小孩都买这个。还有这个是,写了字特别突出的,亮眼的。”
“先生,你看看。实在不行,你问问你家小孩。”
简易“……”他能说他连老婆都没有吗?
一气之下,他把店内的所有款式都买了。
傅斯延收到货的时候,一脸嫌弃:“就叫你买一只,你买这么多干嘛?”
简易有苦说不出啊。
当然,这些都是某次喝酒的时候,简易喝上头了忍不住和傅斯延吐槽说的,平日的简易哪里敢说。
“要灯才可以?傅斯延你行啊!”宋时予听他这么说,倒是起了兴致,她是没想到这种把戏居然还会在傅斯延身上出现。
傅斯延撩了唇角,“还行还行。”
宋时予差点没一巴掌拍在他身上,真是夸他还端上了,看傅斯延醒的是差不多了,她拍拍他的脸,冷声道:“好好休息,要不要去我学校走走了?”
傅斯延更显精神了:“去,怎么不去,一定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