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了个哈欠,点头:“对,都是同一件。”
熊小时刚想继续说,却随着何阅也打了一个哈欠,而且嘴张得比何阅的还要大。
她用力捂住嘴,好半天才眼泪汪汪地松开手。
吸吸鼻子,她继续:“那现在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孙茂远和这个男人,会互相换衣服穿。”
嗯嗯嗯。
何阅点头。
“再根据录像看,5月1日晚上,那件黑色的针织外套应该就在这个男人身上。”
嗯嗯嗯。
何阅点头。
“黑色针织外套上粘一根穿过者的头发,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嗯嗯嗯。
何阅继续点头。
熊小时:………………
何阅这种敷衍的态度,严重打击到了熊小时的积极性!
她啪地合上电脑:“这就可以解释,孙茂远的头发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
何阅:“发现很好,解释不了。”
看着她露出和自家蠢狗在咬到舌头时同样懵逼的表情,他把枕头放到她的脑袋上,隔着枕头安慰地拍了怕她的头。
“你所做的一切的推理,都只有在一个大前提下才能成立。那就是,你说的这个人就是凶手。”
虽然还差的很远,但对于一个从来没真正接触过刑事案子,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算是不错了
就算是个毛都没长出来还总扒拉坏草窝往外看的小鹌鹑,也是个弄坏草窝后能知道找东西堵住的小鹌鹑。
“但这个发现还是挺不错的。”
何阅站起来,“回去换衣服。”
熊小时:???
“去威风堂网吧。”
……
带着口罩帽子,何阅拖着睡得呼噜震天的辛巴就出了门。
熊小时跟在他后面,呼哧呼哧,一路小跑。
“别让别人知道我们在一起。”
走到网吧那条街道的拐角,何阅突然停下,把狗链递给她,压低帽檐。
“辛巴你牵着。你先走。”
熊小时牵住辛巴,抿了抿嘴唇,走进街道。
看到她跟前那条唬人的大狗,几个想凑过来的小混混都犹豫着退了回去。
一路顺畅,很快,熊小时就走进了网吧。
没一会儿,何阅也推门进来,插着兜径直越过和店员打听消息的熊小时,到前台买东西。
……
听完熊小时的描述,店员马上就知道了。
“你说的是茂远的表哥吧?过年的时候,我们网吧聚餐,他也跟着来了。”
他打开手机翻相册,“这是我们当时拍的合照。”
熊小时看过去。
身高。体型。眉尾痣。
“就是这个人。”
“他叫刘凯明,也住在这条街,离这儿不远。”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
“说是卖汽车的……哦,我这儿有他的名片!”
说着,他从抽屉找出个皱巴巴的硬纸团,展开以后,上面还画了一排歪七扭八的火柴小人。
他不好意思:“我哪儿买的起车啊,他硬要塞给我,我就当纸随手画着玩了,你可别笑话我。”
熊小时当然不会笑话他。
刘凯明工作的地方,就是被害者刘戈买车的那家车店。
如果说有谁会知道刘戈的家里有大量现金,那刘凯明绝对排在前面。
她握紧那张名片,问店员:“他具体住的地址,你知道在哪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