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不想见血(2 / 2)

三楼宴会厅面积极大,装修极为华丽,足以对得起金碧辉煌四个字,此刻里面各种婚礼设备与装扮都已筹备完毕,浓郁的喜气扑面而来,让人心头不免一振。

现场摆着三四十张餐桌,虽说数目并不夸张,但看已经入座的宾客,就知每个宾客身份都不低,穿着佩戴均是一些奢侈品,略微一猜秦未央就知李青这未婚妻身份不凡,毕竟李青的家境他清楚,也就是一般般而已。

正当秦未央不知该入座哪桌的时候,远处忽而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秦未央!”

他扭头一看,不由愣了下,竟然是几名熟悉的高中同学。

虽说彼此十年没见面,但大致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唯独脸上的神色少了几分青涩,多了世故与老练圆滑。

点头一笑,秦未央走了过去,到了桌前一名女同学帮他拉出椅子,他道声谢谢就坐下了,这名女同学叫孙丽,有些微胖,当年跟秦未央关系不错。

眼神打量着秦未央,孙丽笑道:“老同学,你这几年去哪了,我怎么一直没见你?身子骨倒是变硬朗了很多啊!”

“当了十年兵。”

秦未央回道。

“你啊,就是走错路了,也不是我批评你,大好年华哪能放在军队那种地方?那是虚度光阴!现在你回来,没了你老爸撑腰,其余亲戚谁把你当回事,我这话你承认吧?”

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传来。

这是一名戴金边眼镜的平头男子,穿着考究的西装,手戴明晃晃的腕表,举止有种指点江山的感觉,其人名叫郑俊,原来是班里的刺头,曾经还被秦未央狠狠打过,彼此当年有些过节。

毕业后,秦未央是个纨绔有秦家撑腰,两人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都是郑俊点头哈腰迎合献媚他,毕竟他是秦家长孙,对方惹不起。

此刻再相逢,郑俊明显是在奚落嘲讽秦未央,发泄当年的不快。

桌上七名同学听罢,都只是闷头。

既不敢得罪秦未央,也不敢得罪郑俊,毕竟此刻的郑俊已非当年那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靠着家里的关系,承包各种工程,每年入账几千万,妥妥的富翁,难怪见面就敢点评秦未央。

眼见同桌的都没吭声,郑俊心中更得意。

只是却万万没想到,眼前的秦未央张口,就让他怒火中烧了!

“今天有喜事,我不想见血,下次跟我说话,你注意点言辞。”

秦未央头没抬,淡淡说道。

桌上的气氛,为之一凝!

任谁也没想到,十年没见,秦未央不仅个性没变,反而更为锋锐,出口就气势压的人浑身难受紧张。

郑俊气的眼角抽搐,拳头握了松开,松开又握,最终还是没敢动手,毕竟今天是李青大喜的日子,虽说关系没那么铁,也不能给人家添晦气,再说当年秦未央的性子他可是领教过。

一旦动了手,对方不要命,他可是惜命。

死寂沉沉之中,还是孙丽圆了场,道:“大家求同存异,今天只谈投机的,不谈相冲的,来来来喝茶,等会不醉不归!”

秦未央给予面子,举起了茶杯,其余人也捧场举杯了。

不过郑俊身边的那名烫着大波浪的女同学,却小声嘀咕一句:“装什么大尾巴狼,现在赚的还没俊哥一个零头多,真当自己还是可以拼爹的二世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