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1 / 2)

月色太撩人 庄小九 2396 字 21天前

《月色太撩人》

作者:庄小九

文案:

【轻松小甜文】

助理小律师车佳月,美滋滋地休完半个月年假,回来一看,自己原来的办公桌上,坐着业界第一美女。而她则已经被发配到卫生间门口,在大家的必经之路上,凄凉地站岗……

她为自己暗暗掬了一把辛酸泪,这是律所呀,不带这么以貌取人的。可是一转身,她就被业界传说中的天才大律师捡走了。

佳月:“老公,你当时是不是暂时性眼底出血,没看见旁边的大美女?”

叶深意味深长:“眼底没出血,但看到某人挺胸而出,差点儿流鼻血是真的。”

洞若观火天才大律师

真材实料咸鱼小助理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业界精英 甜文

主角:车佳月,叶深 ┃ 配角:安以诚,刘媛媛

第1章 工作被撬

“咦?刘媛媛,你怎么坐我这儿了?”车佳月一边把手里的一大袋土特产重重地放在办公桌上,一边诧异地问道。

她休了半个月年假,回了一趟老家,今天特意早来半个小时,本来准备打扫一下办公桌重出江湖,没想到居然有人捷足先登了。

刘媛媛闻言抬起头来,一双柔媚的美目带着笑意:“佳月,早啊!安老师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吗?我换到这个座位了呀。”她的声音柔和得能拧出水来。

车佳月愣了一下:“为什么呀?”

刘媛媛举了举手里的几张纸:“佳月,对不起哦,现在我忙着给安老师准备一份复议申请书。这件事,你还是去问他吧。中午我请你吃饭。”

车佳月听了这话心头一沉。难道自己休假前跟安以诚说好的助理之位被刘媛媛撬了?这刘媛媛号称g市律师圈第一美女,也许是化妆实在需要时间,她平时不到九点不进所,今天这么早来,显然是故意赶在自己前面来占座儿的。

不管怎样,这事儿拉着刘媛媛撕没用,还真只能找安以诚才能问清楚。

她看了一眼假装忙碌的刘媛媛,强压心头的不爽,用手指推了推脸上的黑框眼镜:“那我就不客气了,中午吃西红柿!”

西红柿当然不是三四块钱一斤的西红柿,而是离律所很近的一家价格相当不亲民的意大利餐厅,因为标志是个大大的西红柿,这一带上班的白领就给这家餐厅取了这个十分亲民的绰号。

刘媛媛本来正在“啪啪啪”地敲击着键盘,被“西红柿”震得,小手明显地抖了一下,含糊地道:“好呀!”

安以诚还没到。车佳月一个人坐在安以诚的办公室里,看着自己亲手给挂上墙去的小白板,有些小小的伤感。

她去年从h大法律系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顺利进入永胜律师事务所,把同班同学都羡慕坏了。

别看“永胜”这名字听起来有点儿小土,但却是g市最大最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几乎包办了g市所有重大的法律事务。

永胜的三位高级合伙人,同时也是律所的老板,每人都能称得上是g市律界的一方传说。除了他们,永胜还有高级律师十名,中级律师二十名,初级律师四十名,再加上律师助理,秘书还有其他的支持保障人员,一共有小四百人,可谓兵强马壮。

佳月大四就已经过了司法考试,但是需要在律所工作一年以上才能领律师执照,所以刚进来,只能给初级律师当助手。

他们五个新人都纷纷找了师傅。她本来想等等看,但两周后,安以诚主动来问她要不要做他的助手,她一个新人,也不好挑三拣四,当即点了头。

这一年来,她玩命工作,跟着安以诚学到不少,也为安以诚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两人合作算是相当默契。

不久前,安以诚力压诸多资历更深的初级律师,爆冷晋升,成为中级律师,里面自然也有她的一份功劳。

中级律师,不但可以拥有独立办公室,还可以找两名初级律师组成小团队。

她算了算时间,正好工作满了一年,便立刻递交了律师执照申请,又跟安以诚说好了,等她回来拿到律师执照,就能加入他的小组,继续做他的助手。所以就把座位挪到了安以诚门口。

安排好一切,她就美滋滋地去休假了。没想到,人走茶凉,不过半个月,就座位不保,想到这里佳月真觉得有些气闷。

“佳月,你来了?你没收到我的消息吗?”突如其来的低沉男声打断了她的沉思,佳月定了定神,平静地看向门口。

身材颀长的安以诚拎着黑色的公文包站在门边,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他的身后露出刘媛媛的半张面孔。

佳月立刻站了起来:“什么消息?”她一边说,一边从斜挎的一个草绿色帆布包里掏出手机来。

手机里果然有一条消息。

“佳月,抱歉,仔细斟酌之后,我觉得还是刘媛媛做我的助手更合适。你想做哪位老师的助手,我可以帮你推荐。你还有什么疑问,也可以来找我。笑脸.jpg。”

收到时间是8:20分,也就是她刚下地铁,出站的时候,难怪她没听到。

佳月深吸一口气,抬头一笑:“不必了!”说完,挺直了腰背,转身傲然走了出去。

她一出来,就一眼看见自己的那包土特产已经被刘媛媛挪到了地上。

她走过去,一把拎了起来,重重地直接放在刘媛媛的键盘上:“刘媛媛,这里被你占了,我坐哪里?”

刘媛媛娇叫一声:“佳月,你怎么这么不讲卫生啊?这包包刚才放在地上的,多脏啊,你快拿开!”

安以诚站在刘媛媛身后,皱了皱眉毛,有些不快地叫道:“小关,你带佳月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