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座,蒋云宁才发现雷鸣身边坐着的胡闪闪。
他刚刚蹙眉,雷鸣就把话题接了过去。
“这死丫头,偷跑出院,缠了我三天。我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带上她了。”
颜书不信。
雷鸣这个活蹦乱跳大男人,还甩不开一个小姑娘。
明显是有问题。
雷鸣哀叹了一声,“嫂子,你别展开联想好吗?我喜欢胸大无脑的美艳女人,,不喜欢胸大无脑的未成年好吗?”
颜书学蒋云宁的冷漠脸,“不都一样吗?主要还是胸大无脑。”
雷鸣被哽了一下。
他到底要怎么解释才好呢。
雪上加霜的,旁边的胡闪闪给他夹了一块鱼肉,并且细心给他挑好了刺。
马蛋!
雷鸣想把这丫头踢出去!
胡闪闪话不多,吃得也很少。
雷鸣说她身上还有伤,是从医院偷跑出来的。
“那你还吃火锅?”
“我又没受伤。”雷鸣才没那么体贴,笑嘻嘻道:“对了,嫂子,你们明年什么办席?”
颜书摇头,“还没确定,大约三月吧。”
“三月挺好。春暖花开。那我预祝哥哥嫂子新婚愉快了。”
蒋云宁干下这杯酒,颜书拦都拦不住,“你开了车的。”
雷鸣笑嘻嘻,“不是还有嫂子吗?”
颜书没好气地说道:“你也开了。”
雷鸣还真有些小纠结,这时候身边的胡闪闪开口了,“还有我。”
“你不到十六岁,有驾照?”
别说颜书,雷鸣都不信。
胡闪闪老老实实摇头,“没有。但我会开车。”
雷鸣嘲笑她,“不会是自行车吧。”
胡闪闪摇头,“不,大货车。”
“……”雷鸣呛了一下,“你这死丫头,吹牛不打草稿,难不成你还是老司机?”
“以前我住在货车上。大叔他们教的。”胡闪闪说得真诚,好像一定要让雷鸣知道她会开车一般。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几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就连雷鸣,也罕见地给她夹了一块无骨凤爪。
胡闪闪大大的眼睛一亮,最后几乎是诚惶诚恐地吃起那块无骨凤爪。
尽管总是有些怀疑雷鸣是她潜在情敌。不过相处下来,颜书发现雷鸣真不讨厌。
不但不讨厌,还十分招人喜欢。
他和颜书以前不认识,说的话题也全部围绕着蒋云宁。
“嫂子,你不知道么?我小学毕业的时候就认识哥了。”
雷鸣看了蒋云宁一眼,笑容绽开,“那个时候我偷人钱包,手慢了被抓到了,是哥帮我的。”
颜书看了一眼蒋云宁,他说他那段时间偷鸡摸狗,原来还真是。
颜书给蒋云宁夹了一个牛肉丸子。
“那时候他那么瘦,有那么厉害吗?”
能徒手将一个大人摔翻在地。
“嫂子,你还别不信。我哥从小就狠呢,那男人是力气大,但喝了酒,哪里有我哥聪明,我哥跑得快,几下把他引到死巷子,还用捕兽夹弄断了他的腿,那家伙现在还是瘸子呢……”
雷鸣说得得意,颜书却没有刚开始的心情。
那个时候的蒋云宁,也不到16岁吧。可是他的狠劲……
一般人做坏事会心虚吧?在他身上,非但没有,反而运筹帷幄,把人往死里送。
颜书犹豫看了一眼蒋云宁。
蒋云宁给颜书挑了挑鱼里的刺,声音温柔,“听他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