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2 / 2)

爱逢敌手 苏千橙 3141 字 16天前

陆柠不可思议地瞪着他,然而沈煜不再等她说什么,黑眸定定的锁在她脸上,语气低沉认真:“柠柠,我有话要跟你说。”

她冷漠的移开头:“我不想听。”沈煜强势的扣住她的下巴,逼她正视自己,脸色严肃得可怕。

“你必须听。”

陆柠抿着唇一言不发,但脸上抗拒的姿态一览无余。沈煜微叹了口气,低头凑过去,额头抵住她的,语气宠溺又无奈:“我娶你,不仅仅是因为你长得跟黎念很像,更因为……”

“啪嗒”。

一滴眼泪掉在他受了伤的手臂上。

“更因为,你就是黎念。”

陆柠完全呆住了,睁着满是眼泪的眼睛盯着他,沈煜以为她相信了,刚想再说什么,却突地见她冷笑起来。

“沈煜,你以为我是傻子吗?”真是觉得可笑至极了,这人竟然卑鄙无耻到这种地步,以为她是三岁小孩吗?这么一点可信度都没有的借口,他以为能够骗得到谁?“你说出这样的话,不仅对不起我,更对不起黎念。”

她愤怒极了,沈煜头疼的皱眉,早该料到她不会轻易相信,早知道原来她是因为这个才跟他闹别扭,就应该随身把那份dna鉴定带在身边。

dna鉴定?沈煜眼前一亮,对,他可以找方睿。

为防止陆柠再次挣扎,他只好使用蛮力把她压在床上,“我有证据。”说着,他摸出手机,在陆柠错愕的眼神下,找到方睿的电话拨了过去。

“上次我让你做的dna鉴定,报告结果你那边有存档吗?”

“送一份到四楼住院部415病房来,马上!”

dna鉴定报告?

在沈煜打电话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陆柠已逐渐冷静下来,沈煜说得非常认真和笃定,看上去,并不像是为了骗她而找的理由。但是这真的太匪夷所思了,在她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沈煜这个人的存在,也没有关于黎念这个身份的半点痕迹,她怎么会是黎念呢?再者,如果她是黎念,那她不就是楠楠的亲生母亲了吗?

陆柠浑身如遭电击,彻底愣住了。

方才医生说,她以前怀过孕,生过孩子,如果沈煜说的没错,那这个孩子……就是楠楠?

可是为什么她脑子里却连一点印象都没有?

难道,她失去的那一段记忆,就是有关沈煜的?

方睿很快就来了,见到两人像打架一样,心下狐疑,但到底还是忍住了好奇,把手里的报告递了过去。

陆柠愣愣的接过来,不知道是不是心底早已有了答案,她竟然有点不敢翻开来看。但这件事事关重大,如果不得到一个真正的答案,这事会始终横亘在她心里,横在她和沈煜之间。

她深吸口气,强作镇定,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的鉴定结果处。

只一眼,眼泪又止不住的开始往下流。

‘经鉴定,陆柠与沈嘉楠有血缘关系的可能性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

换言之,她真的是楠楠的亲生母亲,沈煜真的没有骗她。

陆柠的心里很乱,她觉得很不可思议,又无比庆幸,内心矛盾万分。她问方睿:“这份报告……是真的吗?”

方睿点头,“我对天发誓,这报告是真的。”

她又看向沈煜:“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陆氏出事的时候。”

陆柠默然,所以,他才会突然出现在s市,并要她跟他结婚。

方睿不知何时已经离开,陆柠怔怔地盯着手上的鉴定报告,心里早已不知什么滋味。她一直以为这世上已经没有一个和她有同样血缘关系的人了,没想到在遥远的美国,竟然有一个流着跟她一样血液的小孩子在健康快乐的成长。而更神奇的是,在这么多年之后,他们竟然重逢,并且又成为了一家人。

沈煜将她轻轻搂入怀里,陆柠一靠在他肩膀上,再也忍不住,小声哭了出来,“我真的是楠楠的妈妈?”

“是。”

“是我跟你的孩子?”

“对。”

“那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沈煜默了一默,嗓音变得低哑:“因为我发现……你已经把我,还有楠楠都给忘了。”

这下轮到陆柠沉默了,沈煜说的没错,她确实把他们给忘了。

“可你为什么说我叫黎念?”她从他怀里直起身,这是最为困惑她的一点。她知道自己失去了一段记忆,知道自己以前是许念,可黎念……她完全一点印象也没有。

“当初我在美国认识你的时候,你告诉我你叫黎念,是a市人,父母双亡,来美国上大学,结果刚到这边,行李还有各类证件就被偷了,学校报到不了,也回不了国,身上没钱也没有认识的人,所以只好在酒吧里打工卖唱,赚点钱维持基本的生活。”

当初沈煜和黎念相识,就是在酒吧里。那时陆柠才刚十八岁,长得很水灵,唱歌也好听,一口流利的英文配上那道独特的音色,深得酒吧顾客的喜欢。只是酒吧毕竟是酒吧,各色各样的人都有,而且黎念她又是孤身一人,没有后台也没有人撑腰,经常会被一些好色的顾客叫着去喝酒,虽然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奈何老板一直劝她,说这样来钱会快一点,有时候才会忍住心里的厌恶,去给顾客推一两次酒。

直到有一次,一个顾客提出要她□□的要求,黎念气得直发抖,拼死都不愿意答应,挣扎着要走,酒吧老板过来劝她,说都到了这地步,而且这又是在美国,多做几次就习惯了。黎念还是不肯答应,那顾客也发了脾气,两人争执之下,她不小心用啤酒瓶把那人的脸给划伤了。那人便威胁她要赔钱,不然就把她送去警察局。

黎念怕极了,沈煜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那时的沈煜并非是那种见义勇为的人,相反,他跟许多富家子弟一样,有着顽劣,高傲自大的脾性。只是在遥远的异国,看到一个和自己相同肤色,来自同一个国家的小姑娘,她怯懦地咬着唇,眼眶里蓄满了泪水,但还是咬住牙不让它掉出来的那副模样,让他心里一动,忍不住就上前为她解了围。

后来再去酒吧,沈煜已经忘了那回事,中途的时候黎念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手里还拿着一沓钱,说是要还他上次帮她赔给那个男人的医药费,还说什么,他是她在美国遇到的,第一个好人。

沈煜觉得挺可笑的,因为二十三岁的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他没打算收那笔钱,可黎念执意要还给他,还说什么做人要讲信用。当时他就觉得这个小女孩挺可爱的,也只是随口一提,让她不要再在这种地方打工,不安全。

黎念说没办法,她没有证件,什么都没有,那些正规一点的地方都不愿意要她。沈煜当时认识一个朋友就在搞音乐这方面的东西,开了个小小的工作室,他想起这小姑娘好像唱歌不错,便问她愿不愿意去他朋友那做做杂工。

然后这一来二往的,两人就熟络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