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十一
宁朦哀怨地看了他一眼,而后不情不愿地伸手接过那袋垃圾。
陶可林靠在门框上,看着她走过去按了电梯,忽然明白为什么他姐会以为宁朦和他年龄相仿。
她今天穿了一件藏蓝色的双排扣呢子大衣,淡褐色平底小牛皮靴,头发卷了一个揪揪高高地盘在后脑勺上,妆容很淡,口红是橘色,衬得整张脸白皙又精致,这么一看,确实有装嫩的嫌疑。
本来人家都要进电梯了,他又忍不住脱口而出了一句:“早点回来。”
宁朦一愣,抬手按住电梯门朝他看去,不明就里的啊了一声。
陶可林歪头笑了笑,对上她不解的视线解释:“我今晚要赶封面,你要是早点回来我们就能早点开工,就不用熬夜了。”
宁朦哦了一声,又问:“你昨晚才熬过夜,今天要不还是休息一下?”
他摇头,“这几天就要完成,下个礼拜我就要赶另外两篇稿子了。”
他的语气很是自然,也没有半分抱怨或是责怪的意思,宁朦却又内疚了,连忙承诺:“我尽量早点回来。”
陶可林牵了牵唇,直到电梯门合上了才回屋。
陶可欣坐在餐桌前,一边往陶可林碗里夹他喜欢的菜,一边调侃:“难怪耳朵一直像只兔子一样竖着呢,原来就是在听隔壁的动静。”
陶可林低头吃饭,没有理会她。
饭后陶可欣收碗进厨房,发现厨房的垃圾还好好的在那,忍不住拉着陶可林进来问:“你说你丢垃圾,你丢的哪袋垃圾?”
陶可林随手一指,“就台上那袋黑色的东西啊,不是垃圾吗?”
“混小子,那是你妈特意给你挑的海参!”
***
出了小区之后宁朦东张西望好久都没看到莫绯的车,莫绯在车里看着她就站在车前,还傻乎乎的四处张望,直接一个电话打过去:“就是你面前的雷克萨斯。”
宁朦吓了一跳似的回头,就看到莫绯那张精致的脸蛋。
她上了车才发现驾驶座上坐着一个穿着黑色毛衣人,他握着方向盘,闻声回头朝她笑了笑,眉眼间透着一丝无奈。
宁朦反应过来,自己今晚又要当电灯泡了。
她夹在中间挺难做人的,她知道莫绯不想和宋清独处,也知道宋清的心意,可是这两人都没有明说,她也只能死憋着。
车子开出城区,绕了一圈之后在临江的一栋建筑前停了下来。
宁朦认出了位置。
西屋料理店在阿大的吃货攻略里,是排名第十的。
倒不是因为东西不好吃,而是因为贵,且难预约,阿大她至今未能尝过,所以才被她勉强被排到第十位的。
这间餐厅也是莫绯最喜爱的餐厅之一,星级厨师,顶级食材,不仅要提前预约,就连菜单都是提前拟好,食材当天空运。
宁朦曾经来过一次,是姚琛带着来的,她至今仍然对那个芝士焗大明虾念念不忘,姚琛曾说有机会再带她来的,但是没等到那个机会,他们就分手了。
今天托了宋清的福能再次来到这里,宁朦决定把宋清荣升为心目中的男神了。
电灯泡什么的谁管他呢,美食才是王道。
这建筑的楼层虽然不高,但是面积却不小,停车场里几乎停满了豪车。
大厅里坐满了人,他们由服务员带着,畅通无阻地直接到了二楼的平台。
这是这间料理店最好的位置了,视野开阔,环境静谧,角落还候着一小个乐队。
她们刚入座乐队就开始奏乐,莫绯翻着菜单,一边点餐一边说:“吃个晚餐而已,没必要别整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吧。”
宋清有些尴尬的叫人撤走了,宁朦在心里不住地骂莫绯,你家崔金铭有这么浪漫吗,你家崔金铭带你来这里吃过吗,真不识好歹。
点了餐之后莫绯开了两瓶红酒,宋清问了几句,他们便就着红酒聊了起来,想来是两人家世背景相仿,所以口味也很贴近。
不过也正是因为期间莫绯和宋清一直在说话,宁朦才得以轻松地享受美食,还时不时能和中法混血的厨师搭上话。歪果仁比较风趣,而且*技能满分,宁朦被逗得咯咯直笑,直到莫绯和宋清都停下来看她,她才意识到自己笑得太大声了,逗逼属性暴露了。
莫绯和她碰了一下杯子,还给她使了一个眼色。宁朦莫名其妙,也眨回去,不想这个表情被莫绯身后的宋清看到了,宁朦连忙转过脸,低头切牛排。
喝过酒的莫绯风情万种,宁朦搀着她出门,还不忘回头和厨师挥手。那厨师也被宁朦迷得五迷三道的,悄悄给她塞了自己的名片。
宁朦接过名片回头的时候没有看路,不小心撞到了门框上。
“小心。”宋清及时扶住她们两,笑着问宁朦:“你也醉了?”
酒多半是莫绯喝的,宁朦其实只喝了几口,她摇摇头之后宋清就自然地从她手中接过了莫绯,宁朦立刻识趣地走在两米之外。
出来之后才发现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她连忙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原来不知不觉已经九点了,想到陶可林还在家等她回去赶稿子,她就一阵焦虑。
宋清扶着莫绯进副驾,耐心地帮她系好安全带,宁朦往后坐的时候莫绯突然又嚷嚷着要去酒吧继续喝。
“今晚你睡酒窖得了。”宋清没好气地说。
莫绯哼哼唧唧的,而后歪在座椅上睡着了。
宁朦和宋清对视一眼,多少有些心照不宣的意思。
虽然她对这个宋清印象不好,但宁朦真的觉得宋清更适合莫绯,甩她那个男朋友几条街都不止。但是让她撮合,她又有些做不到,毕竟莫绯和崔金铭还没有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