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冯轶的下属,堂堂正正的军人,听从冯轶的指挥乃是军人本分没什么好说的,但是唐煜和楚昆阳一个是毒贩一个是杀人潜逃者,虽说是为了任务需要和这两个人在一起,可是他心里并不怎么情愿。
要是在之前,他当然还能隐忍几分,但是现在队伍遭逢打劫,兄弟死伤惨重,他心里一腔怨气也就发泄出来了。
“住手!”冯轶适时的开口,“听老唐的。”
“是。”冯轶都发话了,那人心里即便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只好不情愿的走了过去。
唐煜却是看都不看他,低下头挽起那人的裤脚,“刀!火!”
“什么?”那人没听明白,“什么意思?”
“你看你你的脚。”唐煜冷冷的说道。
那人一低头,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得他挽起裤脚的一只脚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蚂蟥,那些蚂蟥一个个吸饱了血,整个翠绿色的身子上透着几分诡异的红色,看上去十分渗人。
见到此情此景,那人自然不能不慌,情急之下赶紧身手去抠那蚂蟥,谁知道那蚂蟥就跟生了根一样叮得十分牢固,拉上去反而牵动皮肉,一阵阵钻心的疼,再也不敢造次,只好任凭唐煜施为。
这时候,楚昆阳已经把刀拿了过来,又提过来一瓶烈酒,一点药物,蹲下来,放在一边。
这时候,要做的自然就是为那人把脚上的蚂蟥拔下来了,那人之前好心当作驴肝肺,态度不甚友好,唐煜却是忧心为难他,工具都准备好了,却不动手,只对冯轶说,“冯头儿,先让兄弟们不要走了,这条路上有旱蚂蝗,再走下去,前面开路的兄弟们只怕要喂了这些吸血鬼了。”
“好!”冯轶点点头,随后朝着身边的一个下属发布了命令,那下属也不顾满地泥泞。奔跑着就去了。
说完了话,唐煜才开始着手为那人拔除脚上的蚂蟥,他先让那人坐在一根砍倒的芭蕉上,把脚伸出来,随后将一瓶烈酒浇了半瓶在那人的脚上。
本来蚂蟥在脚上,那人还不甚疼痛,烈酒一浇上来,顿时疼得钻心,蠕动着在他的血肉里面翻滚,咬噬血肉,饶是定力过人的军人,也不由得脸色发白,疼得满头冷汗。
另一边,楚昆阳早已经把一个煤油打火机打着,把刀子递到了唐煜手里,唐煜把刀子在火上烧红以后,拿烧红的刀尖去挑那蚂蟥。
刀尖烧得灼热,蚂蟥一身都是水,受不起这皮焦肉烂的温度,顿时身子疼得一缩,就给唐煜轻轻从脚上挑了下来,落在楚昆阳捧着的一片芭蕉叶子上。
“蚂蟥不都是生在水中么?”冯轶也走过来看着唐煜操作,“怎的还有旱蚂蝗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