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程想起往事,心里还是隐隐作痛。
想着往事,陆程来到了陆瑟的家门口。
他敲了敲门。
门,应声打开。
开门的人,穿着一件烟灰色衬衫,黑色的长裤,显得倜傥不俗。胡修炀的模样,算不得俊逸,但他这种人,气质比长相更重要。
仔细算来,这是他们两人第三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是陆程跑去胡修炀工作的地点偷看他,第二次见面,是在滨江市的半亩花田。
两人默默地打量起对方一来。
他们的身份,注定他们本该没有任何关系,但因为陆瑟,他们的关系又变得复杂起来。
“胡先生。”陆程将门往里面推开,他迈步走了进去,又把门关上。陆程对胡修炀伸出右手,“久闻,幸会。”
胡修炀垂眸看着那只骨节修长的大手。
久闻。
幸会。
很耐人寻味的四个字。
胡修炀伸出手,握住陆程的手,他也说:“陆先生,你比我想象的,要更出色。”他以为唐严熙还能再扑腾一段时间才遭殃,没想到,那一天来得那样快。
陆程懂胡修炀的暗喻,他没有笑,也懒得跟胡修炀演戏。
陆程轻松挣脱开胡修炀的手,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背,手背有红色指痕,那是胡修炀刚才捏的。陆程冷笑,他说:“胡先生的手劲,可真大。”
胡修炀挑眉,不说话。
陆程走进室内,这间房子跟他多年前来的那次,看着没有什么区别。墙上还是挂着陆瑟的艺术写真,沙发是陆瑟喜欢的墨绿色轻奢风,厨房里的电饭锅都还在。
这间房子,看着就像是还有人在居住。
陆程甚至还注意到,沙发上有一条没有收起来的毯子。
陆程心惊。
看着样子,胡修炀有时候会来这边住。
人都走了,胡修炀为什么还刻意维持着这间屋子的原本模样?
“人已经没了,强留住她曾经生活的痕迹,也没有什么意思。”陆程回头,盯着胡修炀,问道:“胡先生,你说呢?”
胡修炀面色阴沉如水,依然答不上话来。
也许,他是懒得说话。
陆程在屋子踱步走了一圈,他指着照片墙上笑靥如花的陆瑟,又说:“我们阿瑟,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胡修炀抬头望着那些照片。
的确,陆瑟的笑容很有感染力,能驱散人心中的黑暗。
胡修炀望着照片上的陆瑟,心里隐隐作痛。
照片上,陆瑟笑得有多好看,陆程的心就有多痛。他自顾自地说:“她临死的时候,瘦成了皮包骨的样子,肋骨那里,都看得到骨头,一根接着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