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2 / 2)

十年前,她下定决定从李园逃出,本来躲在庵堂中很是清静安全,谁知意外遇到了上官飞……

当初她就疑惑,总觉得上官飞这名字耳熟,后来才想起,上官飞就是金钱帮上官金虹之子。十年前的上官飞还很年轻,才十五岁,但性格却已经显现了出来。上官飞无疑是爱美色,所以当初才会和她搭讪,可后来将她掳走,却并非是为霸占她。

上官飞将她送给了荆无命!

荆无命与上官飞同岁,但学剑身份刻苦,他是左撇子,总是左手使剑,可实际上他的右手比左手更厉害。十年前荆无命的能力就已被上官金虹看好,多有夸赞,让上官飞和其多学习、多切磋,却使得上官飞越发看荆无命不顺眼。上官飞嫉妒荆无命,不仅是嫉妒他的剑术,更是嫉妒父亲对他比对自己这个儿子还要好。

当年的上官飞还很稚嫩,又因他正是少年慕艾的年纪,见荆无命一天到晚只知道练剑,便生出个主意来。他想,若是送个惹人怜爱的美人给荆无命,使荆无命爱上女子的好处,许就消磨了他的意志。

仿佛天意一般,上官飞就遇到了林舒雅,顺理成章将人带走了。

荆无命对上官金虹十分忠心,对上官飞自然“爱屋及乌”,哪怕上官飞偶尔讽刺或小动作,他也不以为意。

上官飞送来林舒雅,只说:“将她当个婢女,为你收拾屋子,安排杂事,你也好一心练剑,为帮里办事。”

荆无命自然收下了,却不是贪图美色,而是以为上官飞有心和缓彼此关系,他自然要接受。

林舒雅不禁叹气:这荆无命的剑术倒是好的很,就是有时太天真。

林舒雅为求安身立命,做起婢女自然兢兢业业,一晃就是三年。别看三年很长,其实她和荆无命真正相处的时间只有半年,荆无命总是要出任务,一出去短则月余,长则半年。有一回荆无命回来,带了半身的血,脸都白的不成样子,显然伤得不轻。她处理伤势已经很熟练了,偏生那次手抖的厉害,眼泪一直没断过。

她知道,她爱上荆无命了。

荆无命虽对她有份温柔,也十分尊重她,但是,他的眼睛里没有情爱,只有剑,只有对上官金虹的忠心,只有金钱帮。

一次,荆无命又去出任务,上官飞却喝得醉醺醺的过来:“他凭什么,他凭什么越过我!父亲眼里只有他,什么都是他的!哈哈,我知道了,他是我爹的私生子!他母亲气死了我娘!”

林舒雅听到这个秘闻惊得目瞪口呆,可接来下上官飞的举动却吓得她面色惨白。上官飞竟然想强占她!

林舒雅三年来也学了点拳脚功夫,上官飞又喝醉了,她一狠心,将对方砸晕,摸出其身上的出入令牌,立刻逃离了生活三年的金钱帮。上官飞到底地位不凡,她这么得罪了他,是决计不能留下了,哪怕荆无命肯维护她也不行。

摸黑逃跑很有风险,她脚一滑就顺着山坡滚落,摔的七晕八素昏了过去。再醒来,却已在幽灵宫,原来是外出寻觅毒草的林诗音救了她。

这时林诗音开口了,她说道:“十年了,我和舒雅都早已习惯,不必再换了。”她又望向李寻欢,略有歉意:“表哥,我……”

李寻欢理解她,虽然遗憾表妹换了模样,可只要表妹好好儿的在身边,容貌皆是外物,又有什么关系。所以他说道:“只要表妹觉得好,我自然没意见,表妹如今的模样也不是很陌生,总有从前的三四分相似。”

“我如今也是占了大便宜,白白年轻了十岁。”林诗音难得说句玩笑话。

林舒雅却是小心翼翼看向桃朔白,忍不住揣测他到底是谁。

王怜花突然盯住她:“《怜花宝鉴》的消息是你放出去的?”

林舒雅先是一惊,点点头,随之面色一变:“我、我当时是气愤龙啸云的所作所为,本来是想给他们弄点麻烦的,没想到……”

没想到事情变化这么快,今天兴云庄又变回了李园,李寻欢又成了主人,所以——她不小心坑了李寻欢一把?

第94章 《小李飞刀》

龙啸云众目睽睽之下被赶出兴云庄,可谓颜面丧尽。

龙啸云除了兴云庄,在别处自然也有产业,以前都在暗处,如今也没必要再藏掖了。以往依附来的人见他这般光景,登时走了大半,理由也光明正大,龙啸云竟然是如此卑鄙无耻的阴险小人,他们不耻为伍。从前交好的江湖同道,厚道些的叹息连连,自认正直的则是言语愤慨。龙啸云本就受了很重的内伤,现在境况令他越发愤恨难平,伤势越发严重,好的越发缓慢。

凌攸彤服侍着龙啸云吃了药,看他睡着,这才回到自己房中。

“仙儿,现在可怎么办?”在房中早有一人,乃是刚刚见过龙啸云的百晓生。此时百晓生失了冷静,满脸焦急。

“龙啸云怎么说?”龙啸云是个大男人,况且对凌攸彤没什么真心,自然会防着她。但龙啸云却不知道,他的合谋者百晓生却是凌攸彤的情人。凌攸彤不同于原本的林仙儿,虽对贞洁不看重,但她却是个大女人,迷惑男人是她达成目的的手段,若要选择情人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百晓生本身的价值以及长相气质算是合乎她的心意。

百晓生皱眉:“龙啸云当初找我的时候自信满满,谁知如今……他口口声声痛恨李寻欢,但他现在这个样子,还能做成什么事?”

凌攸彤哪里不知百晓生的仇恨,冷笑道:“他当然恨李寻欢,难道你不恨李寻欢?我也恨李寻欢!当初,不正是同一个仇人才让我们走到一起的么?”

凌攸彤当初接近百晓生除了利用美色,便是伪装被李寻欢抛弃而生恨。百晓生抵挡不住美色诱惑,同样仇恨在他心里根深蒂固,他自然希望多个盟友,况且他看得出林仙儿很聪敏,很会利用本身优势,所以他们才能背着龙啸云行事。

“龙啸云的身份本来最好用,可惜现在废了。”百晓生一想到十年筹谋尽付流水,不禁更恨了。

“我们太弱了。”凌攸彤略带试探,她对李寻欢的仇恨是伪装出来的,她的目的只在创建自己的权势,所以眼下势弱,她并不想去以弱碰强。

百晓生当初将重伤的师父杀死,就是遵从师命一定要杀了李寻欢复仇,如何肯放弃。他没有疑心凌攸彤的话,却是随之思索:“的确,兴云庄没了,龙啸云声名狼藉,若要对付李寻欢,一定要找人合作,亦或者……请天下江湖人士代我们杀李寻欢!”

“哦?”凌攸彤一听便知他有了主意。

“十五年前,江湖上曾出现一个梅花盗,作案无数,却没能落网。当时这梅花盗闹的江湖人心惶惶,如今,我们或可借来一用。”

凌攸彤听他细细讲述了一番,心里一动,软身依偎在他怀里,笑的妩媚:“不愧是百晓生,真是好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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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云庄的牌匾已经换了下来,重新挂上了李园。

李寻欢失而复得表妹,深深后悔当年举动,更怕夜长梦多,要与林诗音成婚。林诗音自然是欣喜应了。被寻回来的李叔等旧仆欣慰不已,立刻操办起来,很快李园要喜事的消息就传遍了,李寻欢亲自准备了喜帖,广邀亲朋好友,更要在李园外摆三天流水席,与众人同乐。

李寻欢想起之前认识的阿飞,有心请对方来喝酒,便向王怜花打听阿飞的行踪。

王怜花道:“他在梅二那里。”

“梅二先生?阿飞受伤了?”李寻欢与阿飞颇为投契,闻言不免担心,当即觉得去看看,也亲自将喜帖送去。

李寻欢心中也犯疑:他记得,阿飞是去寻金丝甲的,难道没得到金丝甲?若有金丝甲,那金丝甲刀枪不入,不该受重伤,寻常轻伤也犯不着去寻梅二。

到了梅二先生处,果然见阿飞在这里,除了面色泛白,倒没见有什么伤。同在屋中的还有一对爷孙,那位老爷子在一旁闭目养神,笑容灿烂的粉衣姑娘则与阿飞说话,殷勤的端茶递水。

“大哥,你来了!”阿飞一见他就特别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