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2 / 2)

这一说,领导就多心了,怀疑李长原是不是觊觎永寿的生意,而把李长连给谋害了。所以,不久就有两个湖北口音的人来到了水北怪屯村进行调查。他们看到李长原的家一贫如洗,而李长连的家虽然寡奶孤孙,却住着瓦房,土地百亩,雇着两个长工,一个女佣。

第二次开会的时候,领导宣布了一个让人吃惊的消息: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任命原泰兴生丝行经理李长原,为新成立的公私合营汉阳药材公司经理。人们都不服气,泰兴生丝行是汉阳最小最小的一个商号,生意做得一塌糊涂,年年亏损,濒临破产,连个伙计都雇不起,你看老板那个穷酸样子,像个叫花子一样,怎么会叫他当经理?难道就因为他穷吗?有人就牢骚说,人家是无产阶级嘛!无产阶级专政,不让人家当经理,让谁当啊?让你这个资本家当啊?

领导就给大家讲了李长原的故事。领导说,李长原把自己的生意做赔了,把别人的生意做发了;把自己做穷了,把别人做富了——共产党就喜见这样的人……

当然,他没讲李长原活见鬼这些事;这些事是李长原1985年自己讲的,这时他已76岁,退休多年,回乡定居。

汉阳药材公司经理是个科级干部。这是怪屯历史上最大的官了。

第十八章 地仙

怪屯离谷屯仅里把地,可是谷屯自古以来都比怪屯富,原因是谷屯西面有一块几百亩大的洼地,因靠着升龙崖,所以当地人叫老龙窝。老龙窝里的土地非常肥沃,而且由于是洼地,一圈的山水都往这里渗,所以老龙窝的地从来都没旱过。更奇怪的是,每年春秋二季,老龙窝里总要下两场大雨——眼看四周的天空晴朗朗的,可是老龙窝里却无端的电闪雷鸣,瓢泼大雨就下了起来。当地人说春天那场雨叫龙出水,是老龙窝里的龙上天值班去了,带出来的水;秋天那场雨叫龙回銮,是龙值完一年的班回老龙窝休假来了,带回来的水。

谷屯有了这几百亩旱涝保收的龙窝地,咋能不富呢!

所以,旧社会,怪屯没有一家像样的地主,而谷屯两顷以上的地主就有4家。这4家地主之中,其中一家最大的地主姓李,叫李子盘,是怪屯迁去的。

李子盘在怪屯时也是穷人。他外号叫金匠,因为他在水北县城一家金货铺里学过相公。但他长得五大三粗,黑不愣腾,生就一个粗人,干不了细活,倒是对摇耧撒种、赶车喂牛、扬场放耙极其着迷,颇具灵性,一点即会,无师自通。17岁时,他把一只戒指做坏了,掌柜的就骂他:“笨鳖!学3年了,连个圈儿都捏不圆!滚吧!”他一气之下,就滚回家了,再逼也不学金匠了。干啥?当长工。于是,在谷屯的几百亩龙窝地里,就像热灰里的苦虫一样忙碌着一个最年轻的长工。

现在就说说他是如何由长工变成谷屯地主的。

解放后人们对地主的认识和印象,都是政治化、舞台化、妖魔化了的。从字义上看,地主,土地的主人,或者是有土地的人。只要是有土地的人,不管土地多少,都可称为地主。而旧社会有土地的人很多,真正地无一分、椽无一根的人家是极少极少的。所以,旧社会在怪屯人们的话语中,没有地主这个词,他们称土地多且富裕的人家叫老财,叫财主,或主家;大财主叫大主家。

谷屯有个大主家,叫谷兴泰。

谷兴泰家有三顷半地,虽然不能与平地上几十顷、几百顷、甚至挂千顷牌的大主家相比,但在水北山里,这已经很不简单了。

他用了4家佃户。

这里要说说人们一直弄不清的一个问题:地主、佃户、长工的关系。笔者祖上就是佃户,父辈们多次给笔者讲过旧社会给主家种地的事。他们讲的,跟后来接受的政治宣传的内容相去甚远。

过去一直认为,地主雇长工,剥削长工。实际上,地主自己不种地,是不雇长工的。地主只雇佃户。佃户租种地主的土地。一个佃户可租种上百亩甚至几百亩土地,一家人忙不过来,就需要雇佣长工。长工的数量,可根据租种土地的多少而定,如果租种一百亩地,雇两三个长工也就够了。

长工又叫伙计。伙计的报酬,视其精通活路及其体魄、力气的大小而定。如其各路活计都拿得起,又强壮有力,就称为大把式,每年报酬是3石小麦(合1500斤);如果只会干几种活路,一年可得两石;身小力薄者,可得1.5石,甚至1石。

如果一家雇几个伙计,那这几个伙计中最大的把式就是他们的小组长或生产队长,那时叫领工,或叫领工伙计。领工伙计的任务极其繁重。以收麦子为例。鸡子叫头遍时就得起床,先把东家的水缸担满水,然后呼喊其他伙计起来,扛上笸刀(一种较大的形如笸箩的割麦工具)去笸麦。天明时,东家用竹篮提着馍、菜、稀饭来到地里,就坐在麦捆上用早餐。用罢餐,嘴一抹拉,继续干活。半晌间,东家又送一次饭,中午再送一次,后半晌再送一次。一天要吃五到六顿饭。一部分人割,另一部分人就往家运。一直割到星星出来了,看不见麦棵子了,才回家。但这不是收工。回家后还要垛麦垛,啥时把一天割下的麦子垛完了再喝汤(吃晚饭)。喝罢汤仍不能休息,要把明天用的镰刀、笸刀磨好,以便第二天起早割麦好用。一切停当,躺到床上时,也就夜半了。一季麦子割完需十来天。麦子割完后,不急着打,先抢种。玉米,绿豆,芝麻,谷子,等等,把割过的麦地播种完,然后开始打麦。

打麦比割麦还要辛苦。长工们必须半夜就起床,到场里摊麦子,叫摊场。就是把麦垛扒开,把麦捆子一个个解开,用桑杈挑乱,然后一杈杈地窝起来(这需要技术),窝一人多高,一杈挨一杈,摆满一场。一场麦就摊好了,天也亮了,可以看清地里已经绿油油的秋庄稼苗了。长工们就把桑杈放下,洗一把脸,把放在场边的铁锄扛起来,去锄地。半晌间,他们把锄往地里一扎,就回家了。不是回家休息,是摊在场里的麦子晒了半晌了,该翻一翻了。翻完后,继续锄地。一直锄到中午,才扛上锄回家。但这仍不是收工休息。因为这时场里的麦子已被牛把赶着石磙碾了好几遍了,一人多高的麦棵子,已被碾得只剩了半尺厚。长工们丢下锄头,又掂起了桑杈,把碾磁的麦秸挑起来,一边挑,一边抖,将碾掉的麦粒抖下来。然后,又把麦秸一杈杈地窝起来,继续晒。长工们这才撂下桑杈,跳到水坑里,洗去满身胡燥燥的麦糠,咕嘟几口井拔凉水,端起了东家送到场边的饭碗……

这便是60年前长工的一小段工作流程,劳动强度之大,是现在的人无法想象、也无法承受的。所以,那时的农民,特别是农民中最优秀的那一部分——长工(伙计),寿命都很短,平均不到50岁。笔者不顾拉杂之忌把它记下来,希望存史而已。

金匠李子盘就是大主家谷兴泰家一个佃户的长工,而且是领工。

再来说佃户与地主(主家)的关系。

佃户分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