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着雪橇跑起来了,坐在雪橇上,三个人同时吐了一口气。
“你们可真厉害,雪橇都被你们搞出来了。”喝了一口溪流递给他的热水,艾敏显然更舒服了点,平时寡言少语的男人还主动和他们说话了。
“你才厉害,还找到了雪橇工。”看着前方羚羊肥硕的臀部,宫肆的眼睛亮晶晶。
“我哪儿想过拉雪橇,毕竟我可不会做。”艾敏抓了抓头:“它们是储备粮,多猎了点路上吃。”
“你是怎么抓的?”溪流感兴趣地问他,毕竟他们都没带工具。
“……编了个草绳,套的。”
宫肆:……短短时间,艾敏你已经变成齐洲人了。
“不过……玛隆呢?”他刚刚就没看到玛隆,而艾敏把羚羊套到雪橇上就直接坐了上来,丝毫没有提玛隆的事,显然玛隆并没有在他身边。
提到这个艾敏的脸色眼见着就耷拉了下来:“我们没有遇见,从开始到现在我都是一个人。”
宫肆就一脸无语:“竞赛是玛隆提出来的,我还以为你俩一定特别有默契,能立刻就找到对方的那种。”
艾敏:“我们在生活习惯上很有默契,可是在定契方面……”
他想了想:“并没有,其实他在哪儿我也感觉不到。”
“慢慢来就好了,你们只是还不习惯能力者的方式而已。”溪流鼓励他道,然后又递给他一块之前剩下的烤鱼。
不得不说,工具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有了雪橇和羚羊,他们接下来的速度大大提高了不说,三个人也终于可以让脚多休息一会儿了。
他们还在路上遇到了尼鹿和星陨,确切的说是星陨以及变成他的手的尼鹿。
一开始看到星陨一个人在路上走路的时候,他们还以为这一对也和玛隆艾敏一样没找着彼此了,一看才知道两个人早就在一起了,问过星陨,他们更是发现这一组早在一开始就汇合了,感受到星陨的气息,尼鹿直接化成器形,挤开星陨的义肢,把自己长到对方手腕上了。
『不过也因为如此,我的衣服背包什么的全落在原地了,星陨没有多余的衣服,他想把衣服给我穿,可是我也不想他冻到,索性就一直维持器形了。』好在大家都是能力者,彼此还是能交流的,即使是变成了器的形态,尼鹿也能和大伙说话。
也幸好尼鹿是器形,否则他们的雪橇还真坐不下两个人,星陨显然也很累了,坐到雪橇上的时候,他明显松了口气,不过他却没像其他人那样松开鞋子检查自己的脚,相反,他主动和其他人道:
“让我看看你们的脚。”
眼瞅着众人没反应过来,他还特意轻轻晃动了一下白皙的手掌,大家这才恍然大悟,纷纷除下鞋子袜子,露出了伤痕累累的脚底板。
有星陨和尼鹿在就是好,这点伤根本不算什么,一阵暖意从脚底传来,等到宫肆低头再去看自己的脚丫子的时候,他的脚丫已经恢复光洁,甚至连之前的老茧都没有了。
“这……这……这么光滑的脚,茧子什么的留着就行了。”宫肆有点不太习惯。
“抱歉,这个我目前还控制不了。”星陨一脸歉意。
“只是说说而已。”摆摆手,重新穿上鞋袜感受了一下,宫肆脸上露出了笑意。
至此为止,f班的大队人马已经汇合,除去八成已经偷偷离开的逆流,剩下的人就只剩下玛隆和戈了,唔……乌迪勉强也算一个吧。
“不过我们有雪橇的情况下,速度应该算是所有人里最快的了吧?毕竟玛隆又不会做雪橇,戈……看起来就不会。”晚上休息的时候尼鹿还是会变成人形的,坐在火堆旁,他看着周围一片漆黑张望——周围仍然没有戈或者玛隆的身影。
事实证明,戈和玛隆确实不会做雪橇,但是他们俩会打架!不,是打猎!
旅途第三天,就在宫肆在半山腰上吭哧吭哧做雪橇的功夫,戈和玛隆遇到了野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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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玛隆没有找到艾敏,可是他找到了戈。
两个人都不算十分认路的类型,其他人行驶在正确通往目的地的道路上时,他俩已经跑偏了,然后两个方向感都不算好的人走在一起,越走越偏,他们遇到了这片地区最可怕的生物。
是的,这片地区最可怕的生物不是熊、不是山地狼、而是野马,确切地说是野马群。
生长在齐洲广阔的无人区,野马是这片区域最大的团伙,它们从来都是聚群而居,一头公野马为首,率领着其他野马每天去不同的地方饮水吃草,大概是这片土地真的非常荒芜过,和其他地方的马不同,这里的野马居然是杂食性,植物缺乏的情况下,它们还可以吃肉,它们的牙齿很尖锐,连厚重的熊皮都可以咬开,不过它们的武器可不是它们的牙,而是蹄子,遇到敌人,野马群就将敌人围起来,踢皮球一样用蹄子踢打敌人,在它们的围攻下,再皮厚的敌人都受不住,能被踩成一张皮!
又累又饿脚还疼,玛隆和戈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遇到野马群的。
“难怪这边什么猎物也没有,原来这里是这群野马的地盘。”看着草丛对面的野马,戈轻声道。
和沿途不缺吃喝的其他人完全不同,玛隆和戈可是一路上什么也没有猎到,幸好路上不缺冰雪他们还有水喝,不然早就倒下了。
“怎么样?可以吃马肉吗?听说马肉也很好吃啊!”和面容严肃的戈不同,玛隆可是一脸兴奋,眼中都冒光了!
“这是齐洲高原野马,它们可和你知道的马不同。”看着前方的马群,戈放慢了呼吸:“它们是这片无人区最凶猛的生物之一,对于其他物种几乎是无差别攻击的。”
“这么凶悍?!”玛隆咂舌:“那怎么办?我们撤退?”
盯着前方,戈几不可查的摇了摇头:“撤退是不可能的,我们已经耽搁了太久时间了,会遇到野马群,我们八成还走错了路,不能撤退,非但不能退,我们还要猎下这批野马。”
“一批?”玛隆眨了眨眼,怀疑自己听错了:“一匹就行了吧,我们找匹落单的野马下手?”
“不可能的,别说野马轻易不落单,就算我们杀了落单的野马,只要我们身上还有那匹野马的味道,其他的野马会找我们寻仇。”戈道。
“这还是马?你说怎么办吧。”他没辙了。
转头看向他,戈低声道:“找到这批野马中的头领马,当着所有野马的面杀了它。”
“哈?!杀落单的马都会被报复,杀掉头领岂不会被追杀到死?”玛隆不解。
“杀了其他野马,野马头领会带着其他野马报仇,可是杀了野马头领,其他野马瞬间无首,会默认杀了野马的人是头领,我们反而可以收获整整一批马群。”戈对他解释道:“不过,要点就是必须堂堂正正走向它们,走到它们中间,然后将首领一击致命。”
看了看前方膘肥体壮的野马群,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板,饶是玛隆自认为自己体魄也不差,可是心里也有点没谱了。
“别看了,靠人力打不过它们,它们的蹄子力量非常大,何况有一群,躲都躲不过来的,得靠其他的。”戈在旁边又说话了。
“其他的?”玛隆歪了歪头。
“你的器形是什么,让我看看。”戈问他。